词条 | 上海合作组织 |
释义 | 上海合作组织(俄语Шанхайская Организация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а 英语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简称上合组织(SCO),前身是“上海五国”会晤机制。1996年4月26日,中国、俄罗斯联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首次会晤。从此,“上海五国”会晤机制正式建立。成员国: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观察员国:蒙古、伊朗、巴基斯坦和印度;和平伙伴国:白俄罗斯和斯里兰卡。 历届峰会回顾(第一次峰会-上海峰会 第二次峰会-圣彼得堡峰会 第三次峰会-莫斯科峰会 第四次峰会-塔什干峰会 第五次峰会-阿斯塔纳峰会 第六次峰会-上海峰会 第七次峰会—比什凯克峰会 第八次峰会—杜尚别峰会 第九次峰会——叶卡捷琳堡峰会 第十次峰会——塔什干峰会 第十一次峰会——阿斯塔纳峰会) 天山反恐演习(“天山-1号”反恐演习 “天山-2号”反恐演习) 简介2001年6月14日~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谈,乌兹别克斯坦正式加入上海合作组织。并在次日,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举行首次会谈并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正式签署《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宗教激进主义公约》。同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政府首脑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谈。上海合作组织政府首脑在会谈中联合决定启动上海和组织多边经济合作进程,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政府首脑定期会谈机制。 中亚国家除土库曼斯坦外,均加入了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面积近3018.9万平方千米,占亚欧大陆面积的五分之三;人口15亿,占世界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上海合作组织是致力于经济合作的国家间地区性国际组织。 起源和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起源于1989年开始的,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的关于加强边境地区信任和裁军的谈判进程的组织。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它进一步加强了我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 成立宣言(全文)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高度评价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五年来在促进并深化成员国之间睦邻互信与友好关系、巩固地区安全和稳定、促进联合发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我们一致认为上海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顺应了冷战结束后人类要求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潮流,展示了不同文明背景、传统文化差异的国家通过互尊互信实现和平共处、团结合作的巨大潜力;特别指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1996年和1997年分别在中国上海和俄罗斯莫斯科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国防安全信任和关于在边境地区互相裁减国防武装力量的两项条约以及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1998年)、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1999年)、乌兹别克斯坦杜尚别(2000年)会谈期间签署的总结性文件,为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大大丰富了当代外交和地区合作的实践,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广泛积极的影响;确信在二十一世纪政治多极化、经济和信息全球化进程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将上海合作组织提升到更高的合作层次,有利于成员国更有效地联合利用机遇和应对新的挑战与威胁;兹郑重宣布: 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立上海合作组织。 二、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加强成员国之间的互相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和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联合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三、上海合作组织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国家元首正式会谈,定期举行政府首脑会谈,轮流在成员国举行。为扩大和加强各领域合作,除业已形成的相应部门领导人会谈机制外,可视情况组建新的会谈机制,并建立常设和临时专家工作组研究进一步开展合作的方案和建议。 四、上海合作组织进程中形成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联合发展”为基本内容的 “上海精神”,是本地区国家几年来合作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应继续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新世纪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 五、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将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互相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平等互利,通过互相协商解决所有问题,不谋求在相毗邻地区的单方面军事优势。 六、上海合作组织是在1996年和1997年分别于中国上海和俄罗斯莫斯科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国防安全信任和关于在边境地区互相裁减国防武装力量两项条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合作现已扩大到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诸多领域。上述条约所体现的原则确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家关系的基础。 七、上海合作组织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及对外开放的原则,愿与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吸收认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合作宗旨和任务、本宣言第六条阐述的原则及其他各项条款,其加入能促进实现这一合作的国家为上海合作组织新成员国。 八、上海合作组织尤其重视并尽一切必要努力保障地区安全。成员国将为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宗教激进主义公约》而紧密合作,包括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中心。此外,为遏制非法贩卖武器、毒品、非法移民和其它犯罪活动,将制定相应的多边合作文件。 九、上海合作组织将利用成员国在经济领域互利合作的巨大潜力和广泛机遇,努力促进成员国双边和多边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合作的多元化。为此,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谈判进程,制定长期多边经济合作纲要,并签署有关文件。 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将加强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协调行动,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互相支持和密切合作,联合促进和巩固本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在当前国际形势下,维护世界战略平衡与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十一、为协调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部门的合作并组织其互相合作,兹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并由成员国外交部部长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暂行条例》来规范其活动。 责成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在本宣言和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已签署文件的基础上着手制定《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其中要明确阐明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合作的宗旨、目标、任务,吸收新成员国的原则和程序,作出决定的法律效力和与其他国际组织互相合作的方式等规定,供2002年国家元首会谈时签署。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家元首坚信,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标志着成员国合作进程开始迈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这符合当今时代潮流,符合本地区的现实,符合成员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努·纳扎尔巴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 阿·阿卡耶夫 俄罗斯联邦总统 弗拉基米尔·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埃·拉赫莫诺夫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伊·卡里莫夫 2001年6月15日于上海会谈,并宣布成立上海合作组织。 冷战结束后,国际和地区形势发生很大变化。中俄哈吉塔为加强睦邻互信与友好合作关系,加紧就边界地区信任和裁军问题举行谈判。1996年4月26日和1997年4月24日,五国元首先后在上海和莫斯科举行会晤,分别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这是亚太地区首份多国双边政治军事文件,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 此后,五国元首年度会晤形式被固定下来,轮流在各国举行。从1998年至2000年,先后在阿拉木图、比什凯克、杜尚别召开五国峰会。杜尚别会晤时,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应邀以客人身份与会。会晤内容也由加强边境地区信任逐步扩大到探讨在政治、安全、外交、经贸、人文等各个领域开展全面互利合作。由于首次会晤在上海举行,该机制被贯以“上海五国”称谓。 进入21世纪,面对全球化趋势,世界各国都在加快区域合作步伐,以更有效地把握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机遇,抵御各种风险与挑战。与此同时,冷战结束后,本地区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日益猖獗,严重威胁各国安全与稳定。中、俄、哈、吉、塔、乌六国都面临发展自身经济、实现民族振兴的艰巨任务,也有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的共同愿望和迫切需要。 在此背景下,2001年6月14日,“上海五国”成员国元首和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在上海举行会晤,签署联合声明,吸收乌兹别克斯坦加入“上海五国”机制。15日,六国元首共同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宣布在“上海五国”机制基础上成立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正式宣告诞生。 历史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是上海五国会晤机制。2001年6月14日至15日,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15日,六国元首举行首次会议,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此次峰会还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在上海正式成立。 2002年6月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二次首脑会晤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会上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三个文件。 2003年5月29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三次首脑会晤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俄罗斯大使张德广被任命为本组织首任秘书长。 2003年8月6日上海合作组织举行首次多国联合军事演习。 2004年1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举行成立仪式。 2004年6月17日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在乌兹别克首都塔什干举行。会上包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发表《加强务实合作共谋和平发展》的重要讲话,各国亦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塔什干宣言》。同日,设在塔什干的“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正式启动。蒙古国获接纳为观察员。 2005年7月4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的首脑会议上,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呼吁美国等制定撤离驻中亚军事基地的期限。伊朗、巴基斯坦和印度获接纳为观察员。白俄罗斯正在争取加入。 2006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理事会会议在中国城市上海举办,主要议题是关于加强当代信息安全,通过合作加大各国保障信息安全的力度。 2007年8月16日,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维护上海合作组织范围内的安全与稳定将成为本次会议各方关注的焦点。鉴于国际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本次峰会将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行动计划。 2008年8月28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八次会议28日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巴基耶夫、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胡锦涛在峰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等重要文件,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这次峰会在塔吉克斯坦国宾馆索莫尼宫举行。当天上午,胡锦涛同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元首先后抵达索莫尼宫,受到峰会主席国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的迎接。 随后,6个成员国元首举行会谈,就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合作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当地时间11时45分左右,6个成员国元首、观察员国领导人或代表和主席国客人开始举行会谈。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致辞后,请其他成员国元首、观察员国领导人或代表和主席国客人发言。 胡锦涛在会上作了题为《携手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地区》的重要讲话。他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立7年来,努力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使本地区的政治生态、安全环境、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比什凯克峰会以来,本组织自身建设和务实合作取得积极成果,继续向团结更加巩固、合作更加紧密、行动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的目标迈进。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成就有目共睹。 国家主席胡锦涛28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宗旨和原则2001年6月15日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2002年6月7日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任务主要是: 1.加强成员国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 2.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毒品走私、非法贩运武器和其它跨国犯罪; 3.开展经贸、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成员国人民的生活水平; 4.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5.上海合作组织遵循的主要原则是: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6.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 7.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 8.平等互利,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 9.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组织及对外开放原则;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集中体现在“上海精神”上,即“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上海精神”已写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机构设置上海合作组织迄今已基本完成机制建设任务,建立起涵盖不同层次、涉及众多领域的较完善的机构体系,为自身发挥职能和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目前已建立国家元首、总理、总检察长、安全会议秘书、外交部长、国防部长、经贸部长、文化部长、交通部长、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国家协调员等会议机制。每个会议机制的运作,均有相应的文件予以规范。国家元首理事会是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研究、确定上海合作组织合作与活动的战略、优先领域和基本方向,通过重要文件。元首例行会议每年举行一次,通常由成员国按国名俄文字母顺序轮流举办。举行例行会议的国家为本组织主席国。上海合作组织迄今共举行了10次元首会议,分别于2001年6月在上海、2002年6月在圣彼得堡、2003年5月在莫斯科、2004年6月在塔什干、2005年7月在阿斯塔纳、2006年6月在上海、2007年8月在比什凯克、2008年8月在杜尚别、2009年6月在叶卡捷琳堡、2010年6月在塔什干举行。 (二)上海合作组织目前设有两个常设机构——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设在北京,2004年1月正式启动。秘书处是组织的常设行政机构,为组织框架内的活动提供行政、技术和信息保障。主要职能包括:协助举行组织的各种会议;参与制定组织的文件草案;协助落实组织通过的各项决议和文件;保管组织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和传播组织活动的信息;编制和执行组织常设机构的预算;代表组织同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开展交往。秘书处编制30人。秘书长由成员国按国名俄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3年。现任秘书长为博拉特·努尔加利耶夫(哈萨克斯坦籍)。 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打击“三股势力”等领域开展安全合作的常设机构。 2001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规定在比什凯克设立地区反恐怖机构。2002年6月圣彼得堡峰会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2003年莫斯科峰会决定地区反恐怖机构所在地由比什凯克改到塔什干。2004年1月地区反恐怖机构正式启动。 地区反恐怖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准备有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建议和意见;协助成员国打击“三股势力”;收集、分析并向成员国提供有关“三股势力”的信息;建立关于“三股势力”组织、成员、活动等信息的资料库;协助准备和举行反恐演习;协助对“三股势力”活动进行侦查并对相关嫌疑人员采取措施;参与准备与打击“三股势力”有关的法律文件;协助培训反恐专家及相关人员;开展反恐学术交流;与其他国际组织开展反恐合作。 地区反恐怖机构下设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理事会是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商决策机关,由成员国反恐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关,编制30人。最高行政官员为执委会主任,任期3年。现任执委会主任为卡西莫夫(乌兹别克斯坦籍)。 成员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俄罗斯联邦 塔吉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观察员国蒙古 巴基斯坦 伊朗 印度 轮值主席国客人阿富汗 东盟 独联体 土库曼斯坦 对话伙伴国斯里兰卡 白俄罗斯 发展历程2001年1月,乌兹别克斯坦提出作为正式成员加入“上海五国”。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举行的峰会上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五国”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新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游、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为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部门之间协调,国家协调员理事会成立。2001年9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首次会议在阿拉木图举行。会议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的备忘录,并宣布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政府首脑定期会晤机制。 2002年7月7日,在圣彼得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文件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原则及基本合作方向。此外,峰会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 2003年9月23日,在北京举行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会议,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通过了2004年上海合作组织首个预算。纲要明确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合作的优先方向及具体实施措施,指出了上海合作组织在20年内实现商品、资金、服务及技术自由流通的经济合作目标。除元首理事会和政府首脑理事会外,还建立了议会领导人、安全会议秘书、外交、执法、经济、外交、救灾、文化、教育、卫生、边防部门领导人、总检察长、最高法院院长及国家协调员定期会晤机制。 2004年1月,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设在北京的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及设在塔什干的地区反恐怖机构启动。 2004年塔什干峰会上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条例。蒙古在此次峰会上被赋予观察员地位,印度、巴基斯坦、伊朗在2005年阿斯塔纳峰会上获得观察员地位。在北京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框架内设立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常驻代表机制。成员国元首在2005年阿斯塔纳峰会上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常驻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代表条例。 2006年上海峰会任命努尔加利耶夫及苏班诺夫自2007年1月1日起分别担任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和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 地区反恐上海合作组织目前设有两个常设机构——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设在北京,2004年1月正式启动。秘书处是组织的常设行政机构,为组织框架内的活动提供行政、技术和信息保障。主要职能包括:协助举行组织的各种会议;参与制定组织的文件草案;协助落实组织通过的各项决议和文件;保管组织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和传播组织活动的信息;编制和执行组织常设机构的预算;代表组织同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开展交往。秘书处编制30人。秘书长由成员国按国名俄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3年。现任秘书长为穆拉特别克·伊马纳利耶夫。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打击“三股势力”等领域开展安全合作的常设机构。2001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规定在比什凯克设立地区反恐怖机构。2002年6月圣彼得堡峰会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2003年莫斯科峰会决定地区反恐怖机构所在地由比什凯克改到塔什干。2004年1月地区反恐怖机构正式启动。 地区反恐怖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准备有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建议和意见;协助成员国打击“三股势力”;收集、分析并向成员国提供有关“三股势力”的信息;建立关于“三股势力”组织、成员、活动等信息的资料库;协助准备和举行反恐演习;协助对“三股势力”活动进行侦查并对相关嫌疑人员采取措施;参与准备与打击“三股势力”有关的法律文件;协助培训反恐专家及相关人员;开展反恐学术交流;与其他国际组织开展反恐合作。 地区反恐怖机构下设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理事会是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商决策机关,由成员国反恐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关,编制30人。最高行政官员为执委会主任,任期3年。现任执委会主任为卡西莫夫(乌兹别克斯坦籍)。 各领域合作政治合作解决边界问题,巩固成员国政治互信和睦邻友好;在成员国关切的问题上以上海合作组织名义表示支持,成员国多次阐述对阿富汗、巴以冲突、伊拉克、朝核问题等问题的共同立场,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上,阿斯塔纳峰会宣言强调改革应遵循最广泛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应为改革设立时限和强行表决尚有重大分歧的方案。 安全合作安全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点合作领域,核心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当天,成员国即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在国际上首次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作了明确定义,并提出成员国合作打击的具体方向、方式及原则。这发生在911事件之前,体现了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的远见卓识。上海合作组织由此成为最早打出反恐旗帜的国际组织之一。 经济合作涵盖贸易投资、海关、金融、税收、交通、能源、农业、科技、电信、环保、卫生、教育等领域。 人文等领域合作上海合作组织在文化、教育、环保、紧急救灾等领域合作进展顺利,取得积极成果。 对外交往上海合作组织奉行外开放的原则,致力于同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上海合作组织已与联合国、东南亚国家联盟、独立国家联合体、阿富汗建立了正式联系。2004年12月,上海合作组织获得联合国大会观察员地位。2005年4月中下旬,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分别与独联体执委会和东盟秘书处签署了谅解备忘录。2005年11月,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与阿富汗驻华大使签署《关于成立上海合作组织与阿富汗联络组的议定书》。今年2月,联络组举行了首次会议。此外,上海合作组织还派代表参加了欧安组织的一些活动。成员国正在研究和商谈上海合作组织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太经合组织、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亚欧经济共同体、欧洲联盟、世界海关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建立联系的问题。 2004年,塔什干峰会通过《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条例》,规定了吸收观察员的条件、程序、观察员权利等。2004年6月塔什干峰会和2005年7月阿斯塔纳峰会分别给予蒙古和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 历届峰会回顾第一次峰会-上海峰会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第二次峰会-圣彼得堡峰会2002年6月7日在圣彼得堡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文件。 第三次峰会-莫斯科峰会2003年5月29日在莫斯科举行。六国签署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细则等文件,签署上合组织各机构条例、徽标和秘书长人选。 第四次峰会-塔什干峰会2004年6月17日在塔什干举行。六国元首签署塔什干宣言等文件,给予蒙古上合组织观察员地位。 第五次峰会-阿斯塔纳峰会2005年7月5日在阿斯塔纳举行。批准上合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等文件,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上合观察员地位。 第六次峰会-上海峰会2006年6月15日在上海。此次峰会适逢上海合作组织成立5周年和“上海五国”机制建立10周年,举世瞩目。 第七次峰会—比什凯克峰会2007年8月16日在比什凯克举行。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比什凯克宣言》。 第八次峰会—杜尚别峰会2008年8月28日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等重要文件,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第九次峰会——叶卡捷琳堡峰会2009年6月16日在叶卡捷琳堡。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发表《叶卡捷琳堡宣言》。白俄罗斯和斯里兰卡成为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 第十次峰会——塔什干峰会2010年6月11日在塔什干。峰会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等文件。 2010年11月2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九次总理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这次会议,主要是落实今年6月上合组织塔什干元首峰会达成的共识,推动成员国在安全、经济、人文等领域深化合作。 第十一次峰会——阿斯塔纳峰会2011年6月15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 峰会期间,各国元首将就进一步深化政治、安全、经济、人文合作,加强组织能力建设等做出具体部署。 会议签署了《上合组织10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发表《新闻公报》。其中,《宣言》就加强各成员在安全、经济等领域合作达成共识。宣言强调,打击恐怖主认、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仍是上合在安全领域的主要优先方向。上合成员将继续共同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和《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的规定。与此同时,上合成员将在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加强协作。该宣言是极具份量的政治文件,是上合组织未来一段时期的行动指南。 会议还批准了《2011-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卫生合作协定》等。 会议宣布中国将担任上合2011-2012年的轮值主席国,明年的峰会将在中国举行。各方支持中方倡议,宣布中方担任主席国的2011至2012年为上合组织“睦邻友好年”。 和平使命军演第一次联合军演 名称:"演习-01"中吉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时间:2002年10月10日至11日 地点:中吉陆路口岸两侧边境的高山地区 参演人员:中国和吉尔吉斯两国边防部队和特种部队 此次联合军演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军首次与外国军队举行的实兵演习,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第一次出境演习,也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首次举行的双边联合军事演习。 第二次联合军演 名称:"联合-2003"上合组织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时间:2003年8月6日至12日 地点:新疆伊宁地区和哈萨克斯坦乌洽拉尔市 参演人员:中、哈、吉、俄、塔五国参演军官联合部队800人,包括吉特种分队。 这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首次举行的多边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第三次联合军演 名称:"和平使命-2005"中俄联合军演 时间:2005年8月18日至25日 地点: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和中国山东半岛及附近海域 参演人员:中俄参演兵力近万人,其中中方参演兵力8000余人 此为中俄首次举行的成建制、大规模的反恐联合军演,两国官兵在陆、海、空战场协同作战,展示了合作应对新形势下新威胁、新挑战的决心和信心。 第四次联合军演 名称:"协作-2006"中塔联合反恐军演 时间:2006年9月21日至23日 地点:塔吉克斯坦哈特隆州穆米拉克训练场 参演人员:约500多人,包括中方1个特战连和塔方1个摩步连、1个特战连和1个炮兵营约300人参演。 这是中国军队首次成建制、携带武器装备赴境外与外军举行的联合演习。此前在陆上举行的中外联合军演中,实兵部分都是在中国境内进行的。 第五次联合军演 名称:"和平使命-2007"上合组织武装力量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时间:2007年8月9日至17日 地点:中国乌鲁木齐和俄车里雅宾斯克切巴尔库尔合成训练场 参演人员:中、哈、吉、俄、塔、乌六国武装力量。中方参演兵力1600人。 是第一次由上海合作组织全体成员国组织实施的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分为战略磋商、联合反恐战役准备与实施两个阶段,演习想定情况较为复杂、兵力规模较大,是一次较高水平的多军兵种联合军事演习。 第六次联合军演 名称:"和平使命-2009"中俄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时间:2009年7月22日至26日 地点:哈巴罗夫斯克、沈阳军区洮南合同战术训练基地 参演人员:中俄双方参加实兵演练兵力各1300人。 第七次联合军演 名称:“和平使命-2010” 上合组织武装力量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时间:2010年9月10日至25日 地点: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和马特布拉克训练场 参演人员:中方派出1000名兵力,包括1个陆军战斗群、1个空军战斗群和1个综合保障群参加演习,俄军将派遣超过1000名官兵参加此次演习,还将出动230辆坦克、自行火炮、步兵战车、运输车辆以及10架飞机,哈萨克斯坦约1000人 ;吉尔吉斯斯坦约1000人 ;塔吉克斯坦约1000人。 天山反恐演习“天山-1号”反恐演习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联合反恐演习“天山—1号(2006)”第一阶段演习当地时间2006年8月24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13时30分)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州开始。首先进行的是室内演练,标志着联合演习拉开帷幕。这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中哈执法安全部门首次举行联合反恐演习。 中哈联合反恐演习第一阶段在哈萨克斯坦境内进行,第二阶段将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进行。中哈联合反恐演习针对当前恐怖活动的特点和规律,设想某暴力恐怖团伙拟在中哈边境地区策划一次重大暴力恐怖袭击行动,需要中哈两国执法安全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共同处置恐怖事件。演习重点演练中哈两国执法安全部门在打击恐怖活动中联合行动和协同配合的方法,以及双方在各自境内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的手段。 “天山-2号”反恐演习2011年5月6日,“天山-2号”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执法机关联合反恐演习在新疆喀什某地进行,这是继2006年我国主办“天山-1号”演习后,该组织第二次在我国境内举办执法安全机关联合反恐演习。此次,我国派出雪豹突击队参加。 国际争议尽管上海合作组织一再宣称他不针对任何第三国,但由于其影响力不断扩大,并成为一个重要的地区性的国际组织,北约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对其提防,并认为是与北约的对抗,在上海合作组织举行反恐演习时,经常同期在亚太地区举行军事演习,以示对抗。 2008年3月24日,伊朗外长穆塔基宣布伊朗正式申请加入上海合作组织。 未来成员上海合作组织现有的观察员国家有蒙古国、伊朗、巴基斯坦和印度。其中蒙古国、伊朗、巴基斯坦已经申请成为正式会员。巴基斯坦早在2000年就递交了加入上海五国边境的合作组织的声明,但成员国认为巴基斯坦给予阿富汗境内的塔利班伊斯兰政府支持,而这违背了组织的反恐宗旨,所以最终被拒绝。而后,阿富汗与巴基斯坦政府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巴基斯坦加快了反恐工作,再次澄清了成为上合正式会员的意愿。上海合作组织表示要在现有的六国慎重考虑之后才能做出扩展的决定。中国支持巴基斯坦成为正式会员,而俄国参照有争端的土耳其、希腊同时加入北约模式,认为巴基斯坦和印度须一同加入。而印度则更是希望与美国和北约组织巩固关系,印度在上合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抵消敌对国巴基斯坦在上合与中亚地区的战略优势。 伊朗同巴基斯坦一样有着积极的升级为正式会员的意愿,申请入盟。伊朗希望通过上合来抵制美国自2001年在中亚及西南亚(中东)地区的军事扩展。伊朗的历史盟国塔吉克斯坦表示了支持,但其他的盟国,尤其是中国和俄罗斯认为伊朗应当事先解决伊朗与国际核能机构的核问题。 中国和俄罗斯都已声明同意蒙古国成为正式会员。蒙古国另外还希望今后能够邀请日本为观察国,或以“上合+日本”的形式与日本合作。俄罗斯与中国起初对此表示保守,但自安倍晋三执政后,日本与俄中两国的关系有所改善。 俄罗斯希望阿富汗今后能被列为观察员,但至今在阿富汗境内仍驻扎着许多美国军队。 另外,白俄罗斯申请成为观察员,而俄罗斯认为它是“纯粹的欧洲国家”而反对。塞尔维亚的塞尔维亚激进党敦促政府尝试申请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以拉近和俄罗斯的关系。 美国亦申请成为观察员,不过遭拒绝。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研究中心高级顾问王海运表示,对于如何扩大成员国,上合组织目前还没有相应规章、程序与标准。“现在该是讨论成员国的加入程序、标准等问题的时候了。如果没有相应标准,会挫伤一些想加入上合组织国家的积极性”。他同时表示,目前,伊朗与巴基斯坦成为上合组织会员国的可能性很小。 秘书长第一任秘书长:张德广个人简介: 张德广,1941年2月生,山东省济宁市人。1965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俄罗斯语言文学系。从1965年起,先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担任使馆秘书、参赞、大使、外交部副部长等职,2003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峰会任命张德广为上合组织第一任秘书长,2004年1月15日正式就职。 第二任秘书长:博拉特·努尔加利耶夫个人简介: 博拉特·努尔加利耶夫,1951年7月25日出生于哈萨克斯坦阿克莫拉州。1972年毕业于国立切利诺格勒师范学院外语系。曾任哈萨克斯坦外交部副部长和驻美国、加拿大、墨西哥、韩国、日本大使。2007年1月1日起担任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通晓俄、英、法语。 第三任秘书长:穆拉特别克·伊马纳利耶夫个人简介: 穆拉特别克·伊马纳利耶夫生于1956年2月25日伏龙芝市(比什凯克)。1978年毕业于莫斯科大学亚非学院,专业:历史学与东方学。中文翻译专员。1982年,苏联科学院列宁格勒东方学所研究生毕业,历史学副博士,中亚美国大学教授。 熟练掌握中文和英文。已婚,育有一儿一女。 1982-1991年,先后担任苏联吉尔吉斯加盟共和国外交部二秘、一秘,领事司司长,代理副部长之职; 1991-1992年,任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 1993-1996年,任吉尔吉斯斯坦驻中国特命全权大使; 1996-1997年,任吉尔吉斯斯坦总统办公厅国际部主任; 1997年7月-2002年6月,任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 2004年,创建吉尔吉斯斯坦“新方针”运动,作为其创始人之一; 2005年,被选为吉尔吉斯斯坦大众政治研究所主席;担任吉尔吉斯斯坦2010年综合基础发展实施计划国家委员会成员; 2009年1月30日-10月30日,任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顾问; 2010年1月1日起,出任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秘书长。 合作单位作为联合上合组织成员国实业和金融界的组织机构,上合组织和中国唯一官方的电子商务平台中国供应商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旨在促进上合组织区域内经贸领域的合作,帮助成员国企业间建立直接联系合作关系。不定期的通过中国供应商在各国驻华大使馆举办海外买家见面会,有针对性的邀约国外采购商和国内供应商,让与会双方能够一对一、面对面的进行交流,并且由中国供应商专业外贸人员全程陪同翻译,使双方沟通更方便,更专业,签单率极高。 此种海外采购见面会形式由中国供应商首家发起,旨在为外商采购团和国内企业,节约双方谈判成本,提高产业匹配度,没有出国能力的中小企业,打开一条新的海外贸易通道,充分诠释了中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目前与会双方均给予高度好评。 优点:行业覆盖面广,规模小,针对性强,翻译专业。 缺点:举办地在各国驻华大使馆,对于离北京远的企业不方便。 《接收新成员条例》上海合作组织正在制订接收新成员条例,将提交本月11日举行的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10次会议批准。 外交部今天举行吹风会 (背景说明会),由部长助理程国平介绍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上海合作组织塔什干峰会及访问乌兹别克、哈萨克的情况,程国平披露上合组织这项工作的进展。 程国平表示,上合组织本次峰会将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10次会议宣言》和新闻稿。成员国正在商谈制订《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等文件,有望提交峰会批准。其中,接收新成员条例将成为上合组织扩充员额法律体系的基石。下一步,成员国专家将继续深入研究扩员可能带来的法律和组织等各方面问题,进一步制定和细化有关法律规定,不断完善扩员法律基础。昨天,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记者会上就被问到上合组织是否接纳伊朗为会员的问题,她当即表示上合组织将订定扩员条例。 伊朗核问题是目前美国十分重视的问题,美国希望中国在这个问题上能提供助力,因此上合组织是否接收伊朗为新会员,成为当前国际政治相当敏感问题。 上海合作组织现有的观察员国家有蒙古国、伊朗、巴基斯坦和印度,其中蒙古国、伊朗、巴基斯坦正申请成为正式会员。 组织扩员备受关注上合组织“扩员”问题备受关注,伊马纳利耶夫确认,伊朗、巴基斯坦、印度已经向上合组织提出加入申请,阿富汗也提出书面申请,望成为上合组织“观察员”。 相关书籍《中国“新安全观”与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作者:李敏伦出 版 社:人民出版社 《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共同发展的新实践》 作者:崔颖 出 版 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问题研究》 作者:肖德 出 版 社:人民出版社 《21世纪的第一个新型区域合作组织--对上海合作组织的综合研究》作者:潘光、胡键出版社:中央党校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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