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
释义 | 三、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人事科) (二)法制科(监察室) (三)综合科 (四)城镇规划科 (五)建设用地科 (六)规划设计科 (七)建设工程科 (八)总工室) 六、直属单位(汕头市城乡规划局直属分局 汕头市规划监督管理所 汕头市规划信息中心 汕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汕头市测绘研究院)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发[2009]14号),设立汕头市城乡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规划局的职责划入市城乡规划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城乡规划设计评优等事务性工作交给行业协会。 (四)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强化市域城乡规划协调和管理,促进宜居城乡规划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与调整工作,组织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业和专项规划,以及法定图则、城市设计。组织编制、协调各专项规划。参与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三)负责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村镇建设规划。 (四)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对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竣工规划核实。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全市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性质变更和新建、改建、扩建中违反规划要求的行为进行查处。 (八)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对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进行初审。 (十)组织开展规划宣传、学术交流和培训。 (十一)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城乡规划局设8个科(室): (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 (二)法制科(监察室)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本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规划公示、规划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和评估;负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实施的评估,依法对全市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城乡规划普法工作;配合开展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信访与纪检监察工作。 (三)综合科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市区控制性规划和城乡规划法定图则;负责乙、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初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局下属单位城市规划、测绘、信息中心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的咨询工作。 (四)城镇规划科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审查市辖各区、县城镇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负责依据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承办较大型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工作;负责指导区县的城乡规划工作。 (五)建设用地科负责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承办一般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定点、划定用地红线图、承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作;承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工作。 (六)规划设计科负责审查市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方案及审核业务;负责组织编制城乡市政设施规划,出具有关道路、管线等市政工程设计要点,审查城乡市政公用设施、道路、桥梁、对外交通设施、管线工程的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建设工程科依据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审核市区各项建设工程的建筑设计及施工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总工室负责城乡规划科研和技术进步工作;负责各类城乡规划业务的技术协调工作;负责局及所属单位城乡规划运作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拟订并落实本局技术规程;负责拟订并落实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及辅助工作质量标准及要求;负责对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规划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派出机构汕头市城乡规划局直属分局。主要职责:承办中心城区经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区级工业区和中心城区村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承办工业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报批工作,经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办中心城区村居自建用私人建筑项目报批工作,经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3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长(主任)8名,副科长(副主任)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 市城乡规划局直属分局编制另文通知。 六、直属单位汕头市城乡规划局直属分局承办中心城区经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区级工业区和中心城区村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承办工业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报批工作,经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办中心城区村居自建用私人建筑项目报批工作,经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汕头市规划监督管理所负责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施的动态巡查工作,对各种违法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市局依法对全市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市局开展中心城区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工作,对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汕头市规划信息中心负责城市规划信息、数据的收集处理、更新、开发、利用;承担城市规划利用情况及变化趋势的动态监测;为政府、社会提供有关城市规划信息服务。 汕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城市规划设计、专项规划编制和建筑工程配套设计为主的规划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部批准的城市规划甲级资质,是粤东地区极具实力的城市规划设计与研究单位。承担以汕头地区为主,同时遍及省内的区域规划与发展战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环境景观园林规划、旅游渡假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开发区规划、城市单项专业规划、市政工程规划设计、重大专项规划等项目及项目咨询和可行性研究业务。 汕头市测绘研究院主要承担的业务工作有:1.规划测绘业务,由市规划局下达的城市测绘基础工作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包括平面高程控制网的布测、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地形图数据库建设、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地形图数据的制作与处理、规划道路的测设、专题图制作及其他测量任务。2.建设单位委托的地形图测绘、建设工程的规划定线、数据库建设与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地形图数据制作与处理、专题图制作和其他工程测量业务。 七、领导信息局长、党组副书记 朱家栋 朱家栋,男,汉族,1959年3月出生,河南新乡市人,1976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规划师,现任局长、党组副书记。 党组书记、副局长 陈春松 陈春松,男,汉族,1969年 2 月出生,广东澄海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 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局长、党组成员 黄锦林 黄锦林,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广东汕头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城市规划工程师,现任副局长、党组成员。 副局长 马清亮 马清亮 ,男, 1966年3月出生,汉族,广东潮阳人, 1990年12月参加工作,学历大学本科,建筑师,现任副局长。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刘斌 刘斌,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 江苏如东人,1979年11月在部队服役,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研究生,2006年1月从部队转业,现任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 李钊 李钊,男 1965年8月出生,汉族,湖南醴陵人, 1987年7月参加工作,学历大学本科 高级城市规划师,现任总工程师。 副调研员、党组成员 吴贤文 吴贤文,男 1958年2月出生,汉族,广东揭西人, 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学历大专,高级城市规划师,现任副调研员。 调研员 邱二庆 邱二庆,男,汉族,1953年6月出生,广东潮安人,1970 年12月在部队服役,1975年8月退伍,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大学学历,现任调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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