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4·15云南宣威煤矿瓦斯突出事故 |
释义 | 2011年4月15日,云南省宣威市海岱镇杨梅山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死亡7人,受伤4人,事故救援工作基本结束,相关工作正有序进行,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简介2011年4月15日14时30分左右,云南宣威海岱镇杨梅山煤矿杨梅山井发生一起瓦斯事故,事发当日当班下井17人,事故造成5人遇难,1人下落不明,5人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6人安全升井。16日11时30分左右,搜救人员找到了失踪人员,确认已经遇难。 救援行动2011年4月15,宣威市就此次事故进行了通报。据介绍,宣威市海岱镇政府4月15日下午15时50分接到报告,随后成立相关工作组进行救援,并及时上报宣威市政府。宣威市委、政府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曲靖市委常委、宣威市委书记许玉才,市长保明顺立即率领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赶赴现场,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现场秩序维护、医疗救护、善后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等工作。 2011年4月15日晚9时多,宣威市委、政府连夜召开紧急会议,通报了海岱镇杨梅山煤矿瓦斯事故的相关情况,对全市煤炭安全生产以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安排布置。 会上要求第一要在2011年4月15日24时以前,全市所有生产矿井一律停产整改,所有建设矿井一律停止建设,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漏一井、不漏一项。对拒不执行停产整改指令的矿井,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未经审核验收合格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矿井,依法严厉查处。 二是实行市级领导挂钩和包保责任制。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和市委副书记为组长的3个督查组到全市督查,从市人大、政协抽调6名领导分6个片进行检查。市级领导挂钩挂片到15个产煤乡(镇、街道),市煤炭局、煤监局、安监局、国土局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班子成员挂钩到矿井,对挂钩乡(镇、街道)和矿井的安全生产实行包保责任制,负责做好包保乡(镇、街道)的煤矿停产整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复产验收工作。三是及时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改,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四是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党校、市煤炭局、市教育局、一职中参与,分批分期对矿长、副矿长、安全员、瓦检员、放炮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组织培训。同时,在突出抓好煤炭安全生产重点的同时,统筹兼顾抓好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安全、危化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伤亡情况经最后核定,海岱镇杨梅山煤矿杨梅山井事发当日当班下井17人,其中安全升井6人,事故造成5人遇难(海岱镇羊场村人何兆友、何兆云和海岱镇代坪村人王志才、柯献虎、吕昌顺);1人下落不明(海岱镇代坪村人何聪明),16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何聪明遗体找到;受伤5人(海岱镇代坪村人钱庆昌、柯献聪、水坪村人敖成禹、磨嘎村人邓成武和东山镇人单继扩),其中敖成禹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现柯献聪送曲靖市六九医院抢治,钱庆昌、单继扩、邓成武3人在海岱镇卫生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目前,4名受伤人员正在医院接受救治,其中1名重伤人员在曲靖市六九医院抢治,另外3人在海岱镇卫生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事故救援工作基本结束,相关工作正有序进行。 事故善后2011年4月15日晚10时,遇难的5名矿工遗体从井下运出,善后工作分组进行,截止16日上午12时,已与5家遇难者家属达成善后协议,具体的善后赔偿暂不清楚。煤矿及周边社会秩序良好,事故救援工作基本结束,相关工作正有序进行,遇难及受伤人员家属思想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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