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释义 | 山东省人民法院诞生于1950年8月。创立伊始,她只有3个科室,几十名干警,50年后的今天,她已有24个职能部门,400多名干警,每年办理各类案件2000多件。与此同时,全省各地法院也逐步建立健全,截至2000年6月,全省共有17个市(地)中级人民法院,141个基层法院,745处派出法庭,还设有青岛海事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设3个基层铁路运输法院)。 现状山东全省高级人民法院共有干警22000人,已经形成了一支规模庞大、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每年审理各类案件50多万件。 发展经过50年的发展,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领域逐步扩大,由建国初期的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发展到现在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交通运输、审判监督、国家赔偿、案件执行等多项业务;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日趋完善,部门之间职责范围的划分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基本适应了社会发展和形势任务的需要;审判工作基本走上了依法办事的轨道;法院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初步建立起了公开、公正、民主、高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执法条件明显改善,办公自动化程度显著提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21世纪的今天,山东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着三件大事上很下功夫,各项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大力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山东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以人为本,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和法官队伍建设,截止目前,全省共有28个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全国法 院模范或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等称号,17名个人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或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称号,居全国法院之首;以改革为动力,勇于探索,积极推进法院改革,为法院工作向深层次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地理位置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诞生2001年9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职能分工的规定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对原审判机构进行了改革,实行民事审判新格局,建立了四个民事审判庭,并对每个庭的职责范围进行了细化,民事审判第四庭由此诞生。 审判职能本庭审判职能包括: (1)审理第一、二审海事、海商案件和海事行政案件; (2)审理第 一、二审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和侵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理第一、二审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等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理第一、二审信用证案件; (3)审查申请撤销我国涉外仲裁案件; (4)审查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 (5)审查有关涉外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 (6)审查处理不服海事法院生效裁判的海事、海商申请再审、海事行政申请再审的案件; (7)对下级法院的业务进行监督、指导。 成员介绍全庭现有成员12人,人均年龄36.8岁,其中11人大学本科毕业, 1人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在职攻读国际法博士,4人在职攻读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三人长期从事涉外及海事审判工作,还有精通英语的专业人才。庭长冷绍民,副庭长宫恩全、陈宜芳。庭内设两个合议庭,审判长分 别为孙丹一、赵童。除了海商海事案件的审理,孙丹一合议庭负责审理海事行政案件,并侧重于海事海商审判的调研,赵童合议庭负责审理涉外案件,并侧重于涉外审判的调研。另跨合议 庭设立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山东工作室,负责该网站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页的更新。 院长简介周玉华,男,汉族,1951年9月生,山东安丘人,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学习经历1974年至1977年,在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2005年至2007年,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任职简历1977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科员、助审员、研究室副主任。 1984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1991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3年,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98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8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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