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 |
释义 | 1983年,山东经济学院根据社会需要在原基础课部建立了经济法教研室,并面向全校相继开设了《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等公共课。1993年设立经济法专业。2000年筹建法学系,并于同年招收法学本科生。2005年法学系改制为法学院。截止2008年6月,学院目前在校本科生661人;教师46名,教授9人,副教授12人。专任教师中,博士(含在读)12人,形成了法学专业门类齐全、学术梯队布局适当、学缘结构合理、师资力量较强的教师队伍。 发展历程改革开放初期,百废待兴的中国社会亟需法律的规制。目前学院设有法学理论、公法、民商法、国际法、法律公共课五个教研室,商法、不动产法、诉讼法和实践教学管理与研究四个研究中心,一个民商法学硕士学位点。 师资队伍法学院现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共 46名。专任教师39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2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5人,在读博士7人,有海外学习和访问、进修经历的9人。 学院另有兼职教授16人,其中国内其他高等院校的知名学者、博士生导师等8人,政法界人士8人。 学院特色法学院本科教育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熟悉中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具有一定的经济理论知识,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开设14门法学核心课程外,同时还开设有会计学、金融学、管理学和经济学等经济管理类基础课程和30余门法学学科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教学创新法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注重本科教学质量,在师资培养引进、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学院有校级教学名师一名,校级教学能手一名,教师中有十余人次获得学校优秀教师、讲课大赛、教案大赛等各种教学奖励。《商法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在抓好本科教学质量的同时,学院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的培养,进行教学研究,将实践教学进行系统化、学分化、制度化管理,开设了法律诊所、模拟法庭实验实训性课程,建立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模拟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日照东港区人民法院、章丘市人民法院和燕山社区等司法机构与社区建立了十几个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将学生的专业理论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教育和大学生创新教育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机构设置一、院党总支 二、院行政 三、院办公室 四、院团总支 五、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六、院学术委员会 七、教研室 1.法理学教研室 2.刑法诉讼法研室 3.民商法教研室 4.国际法教研室 5.经济法教研室 八、研究中心 1.商法研究中心 2.不动产法研究中心 3.诉讼法研究中心 九、院实验教学管理与研究中心 1.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 2.模拟法庭 3.模拟律师事务所 4.法律诊所课程研究室 十、信息中心 1.资料室 2.院网站 3.《法学空间》编辑部 4.《法苑》编辑部 十一、院工会 现任领导名誉院长:谢晖 党总支书记:冀怀栋 院长:梁如霞 党总支副书记:邵文涛 副院长:宋焱、王春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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