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品官员冠服制 |
释义 | 清代服饰制度之一。顺治二年(1645年)定,三品官员冠用起花金顶,上衔红宝石,中镶嵌小蓝宝石。带用起花金圆版四片。乾隆朝改定服制:三品文职官员朝冠之顶为镂花金座,中饰小红宝石一,上衔蓝宝石。吉服冠顶亦用蓝宝石。补服前后绣孔雀、惟副都御史及按察使前后绣獬豸。朝带为镂花金圆版。雨帽为红色,雨衣、雨掌为青色。朝珠以杂宝石及诸香为之。余皆如文职二品服制。武职三品官员,朝冠冬用薰貂,补服前后绣豹。余皆如文职三品官员,惟朝服无貂缘及无端罩。一等侍卫戴孔雀翎,端罩为猞猁狲,间以貂皮,月白色缎里。余如武职三品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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