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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权力哲学
释义

福柯关于权力是生产性的思想,是对只将权力看作压迫性的传统权力观的一种重大突破。福柯的这一思想,对于我们认识权力的复杂性以及深入认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这里,我们再一次体会到福柯后现代陌生化思维的魅力以及黑格尔“熟知非真知”格言的深刻。

评价福柯的权力理论,可以从许多(政治学的、社会学的)角度进行。从哲学方法论的角度看,福柯权力理论的主要贡献,是开启了一种理解权力的新方式,“创造了一种历史地研究权力的方法”。这一方法既不依赖于主体概念,也不依赖于永恒不变的结构概念,它是解释性的。福柯通过他的权力观,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观察人类社会的新视角。福柯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权力概念。福柯的权力观是非中心化的、非极权化的。福柯的权力概念是非中心的、多元的、异质的,它拒斥传统整体化的权力概念。

福柯的研究表明,正是现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所津津乐道的启蒙运动,使理性的政治权力多重化了,通过社会领域的散播,它最终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空间。通过大量丰富、详尽的分析,福柯证明了权力是如何缠绕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的,是如何渗透在学校、医院、监狱和社会科学中的,从而引起人们对权力渗透的警觉。

福柯的权力理论,深刻地冲击了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利用权力理论,福柯对人道主义、自我同一性、乌托邦模式、自由主义等现代思想家所高扬的思想和价值进行了追问和质疑,迫使人们重新反思它们。福柯揭示了真理、知识与权力之间的联系,他的分析表明,自由主义和人道主义价值是紧紧地与统治技术缠绕在一起并支持它的。福柯的工作对宏观理论家和微观理论家都是强有力的批判,因为前者仅仅根据阶级或国家来看权力,后者由于过份注重设置和直接的相互作用而忽视了整个权力。

福柯关于权力是生产性的思想,是对只将权力看作压迫性的传统权力观的一种重大突破。福柯的这一思想,对于我们认识权力的复杂性以及深入认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这里,我们再一次体会到福柯后现代陌生化思维的魅力以及黑格尔“熟知非真知”格言的深刻。我们原以为很简单、很熟悉的“权力”,原来还这么复杂,还具有这么多我们所陌生的理论内容。

福柯的权力理论,在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声誉的同时,也给他带来了许许多多的批评。尽管其中的大多数批评,由于批评者或站在传统立场,或恪守自己的专业界限而显得力度不够,但其中不乏精彩而中肯的批评。瓦尔泽、哈贝马斯、泰勒、白斯特、凯尔勒等人的见解,便是这方面的代表。他们主要批判了“贯穿在福柯思想中的简化论”。认为福柯的权力理论,把法律和道德标准的独立发展逻辑,溶解于、也就是消解于权力关系的盲目性加偶然性的演变之中,从而忽视了“在自由主义和法律确定性这两个方面明确无误的进展”(哈贝马斯语)。用白斯特和凯尔勒等人的话说就是,福柯在用权力概念分析现代社会时,过于强调现代社会的纪律方面,忽视了现代社会政治形式的进步方面,忽视了现代社会在自由、法律、平等方面的进步。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他们认为福柯的权力理论是“片面的”。

毫无疑问,哈贝马斯和白斯特等人的这一批评是中肯的。尽管福柯以拒斥形而上学的整体性思维自居,反对从单一的中心结构出发对整个时代或社会作出全面的解释,但他自己的权力理论却试图从权力概念出发,对现代社会作出某种包罗万象式的解释。这实际上是陷入了他所拒斥的形而上学的泥潭。传统形而上学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将整个世界还原或归结于某种单一的东西(斯宾诺莎的实体、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尼采的权力意志),进而用之解释世界。在把存在揭示为某种单一原则(权力)的表现形式方面,福柯可以说是重蹈了传统形而上学思想家的覆辙。此外,福柯一方面拒绝普遍适用的整体性概念,另一方面又利用它们,从而也使自己陷入了哈贝马斯所说的“操作性矛盾”。

最后,由于对作为传统人道主义理论基石的“人”的彻底消解,权力在福柯那里,很大程度上被看作非人格的和匿名的力量,是离开人类主体的行动和意向而运作的,这就从方法论上括掉了谁控制、使用权力和为了谁的利益控制、使用权力的问题。这意味着福柯在否弃唯心主义人道主义的“自大的人”的同时,连同人本身也一起否弃掉了。这不禁使我们想起《二十世纪法国思潮》的作者对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精彩批评,他说:“不管哲学家或文学家要人做什么或说什么,他们都不能把人从语言或历史中驱逐出去……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和文学批评家都带着南北极探险的姿态,这些探险家认为他们已经把他们的正在衰弱的历史和过去的世纪抛在后面,而且在白色的地平线上发现语言结构的暗淡烟雾。可是如果他们再向前走,他们一定会发现在冰山的那一边,即纯粹唯我主义心灵结构的那一边,还有绿色的山谷,在树林和烟囱的阴影下,还有许多人在欢歌,在叫喊,或在讲故事,他们与我一样,心里怀着长年的恐惧和希望,可他们仍然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从语言中产生出来的东西。”这一鞭辟入里的批评,对福柯同样适用。道理很简单:因为有了人才有了权力,而不是相反。

前面已经提及,福柯对建构空洞、抽象的权力理论不感兴趣,他推崇的是具体的权力分析。正像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福柯著作中的权力,是作为尝试理解社会实践的工作方式的一个概念而起作用,没有陷入传统的历史理论当中。”在1978年的一次谈话中,福柯自己明确谈到:“现在我仍然认为,权力在一个像我们这样的社会里行使和运转的方式,归根结蒂没有很好地被认识到。一般说来,这些研究都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在西方工业社会里,谁行使权力,如何行使权力,对谁行使权力等问题,肯定是当前最实际的问题。19世纪的贫困问题,在我们今天的西方社会里,已不再是首要的问题了。反之,谁替我拿主意,谁禁止我干这件事而让我干另一件事,谁安排我的行动和时间,谁强迫我住在这个地方而在另一个地方工作,这些问题在我看来都是最根本的。我不相信‘谁行使权力’的问题,能在‘权力是如何产生的’这个问题解决之前得到解决。”

那么,福柯是如何进行权力分析的呢?

在《纪律与惩罚》一书中,福柯第一次系统地展开了对权力的分析。在这本书中,福柯引入了一个关于权力的新的“战略概念”,用来进行对人的身体中的权力关系的分析。在福柯权力分析解剖刀下的“身体”,并非生物学意义上的“身体”,而是尼采意义上的“身体”。也就是说,在福柯那里,身体并非是生就的,而是造就的。具体地说,身体是由历史铭刻的,是带有权力和统治关系的,它植根于政治领域,淫浸在权力关系中,服从于控制它、“装饰它。训练它、折磨它、强迫它执行任务、表演仪式、发出符号的权力关系”。

为了精确地阐发权力对人体的控制,福柯提出了“生命权力”的概念。“对身体的控制”和“对自然人种的控制”,则是“生命权力”的两种主要表现形态。

“对自然人种的控制”主要表现在对人口,对人类的繁殖过程的持续监控上。“对身体的控制”则主要表现为将身体当作可以被操作的客体。

为了进一步分析生命权力的运作,福柯在《性史》中,具体分析了性和生命权力的关系。他力图揭示生命权力如何渗透了性,如何把性置于生命权力的网络之中;力图阐明生命权力怎样一方面压抑性,另一方面又创造了不断增生的性话语。福柯认为:“在17世纪早期,对于性问题还是有着某种坦率。性无须讳莫如深;阴部的称谓用不着遮遮掩掩,这方面的词语也不必避而不谈;对于私通也采取熟视无睹的宽容态度。裁决什么是猥亵、诲淫或下流的法典与19世纪有关法典相比显得宽松……一本正经的道德受到公开的蔑视,人的解剖体公开展出并可随意摆弄,求知的孩子听到长者的淫笑若无其事,身体的强健是值得炫耀的骄傲。”但到了维多利亚时代,“性被小心翼翼地封锁起来,它移至家里……人们不能谈论性……性在一个地方也只有在一个地方,即家家户户功利性的生育中心、双亲的卧室,才得到承认。其余的性必须摈除;规矩的行为,禁止身体的接触,正经的言词确保了谈话的纯洁。”即使声称是摆脱性禁忌的开路先锋的精神分析学,也采取医学上的慎重态度,把性话语局限在躺椅和睡榻的私语中。

把性变为话语,实际上是一种性的宣泄。这在西方社会由来己久。中世纪修道院里的忏悔,表面上看是一种压抑、禁欲的活动,实际上却是创造、纵欲的通道;忏悔者不仅被迫坦白自身的罪恶,而且还将欲望化为话语。天主教徒对他们性的忏悔,实际上就是性的一种扭曲了的宣泄。17世纪以后,人们开始以道德规范和科学知识为基础,创造了冗长繁复的性话语。与东方世界产生的“性爱的艺术”不同,西方世界形成了“性爱的科学”。这两种揭示性奥秘的方式都具有权力结构,但却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类型。前者受着权力的制约,采取师徒之间秘密传授的形式;后者则以权力——知识的一种形式即忏悔为基础。

从中世纪以来,忏悔已变成产生性话语的主要机制。在患者向精神分析医师的陈述里,在罪犯向法官的交代中,在学生向老师的汇报里……都徘徊着忏悔术的幽灵。忏悔的影响广泛传播。它在法律、医学、教育中,在家庭关系和性关系中,在日常不起眼的琐事和最庄重的仪式中都起作用……犹如最脆弱的人一样,最残酷的权力也需要忏悔。西方人已变成一种忏悔的动物。福柯的分析表明,忏悔术本身也是权力施展作用的一种方式。权力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和一切层面上操纵性。它询问、监视、注视、侦探、探寻、触摸和发现性及其快乐。18世纪晚期以来,西方社会产生的女性身体的“癔病化”、儿童性的“教育化”、生育的社会化和变态性快乐的“精神病化”这四大有关性的策略,充分体现了性中的权力结构。在人类文明的演化史上,禁止乱伦是文化的序幕,而从禁止乱伦起,性就再也无法摆脱权力的笼罩。

强调知识与权力的内在联系,是前面所谈福柯的权力关系无处不在理论的必然结果。既然权力像一张大网一样遍布在社会存在的四面八方,作为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知识也不可能摆脱权力的制约。尽管如此,并不能因此将知识就等同于权力。福柯是反对这种简单化思维的。福柯下面一段话是很耐人寻味的,他说:“当我读到——我知道已经归属于我的——‘知识是权力’或‘权力是知识’的命题时,我开始发笑,因为研究它们的关系正是我的问题……我提出它们的关系问题这一事实,清楚地证明了我并没将它们二者等同起来。”

我们知道,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在两个世纪以前,就曾将知识与权力联系起来,这集中体现在他的“知识就是力量”这一著名命题上。培根这里所用的“力量”一词的英文原文是power。毫无疑问,权力本身具有“力量”的内涵,将power汉译作“力量”,便是看到了这一点。事实上,这与培根这一命题的原意也是合辙的。作为处于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的思想家,培根对中世纪的经院哲学深恶痛绝,认为这种由概念到概念、脱离实际的空洞理论,就像修道院中的修女,徒有子宫,却不能生育:只会搬弄是非,不会获得真理以补生产。培根心目中的知识,是能够经世致用的东西,是能够帮助人类改变自然,征服自然的东西。“科学的真正合法的目标,就只是给人类生活提供新的发现和力量”。按照培根的看法,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的地位如何决定于人的知讽,人如果没有知识就会受制于自然,如果人获得了关于自然的知识,那么人就能支配和统治自然。因此,知识就是力量。培根热情地讴歌知识的力量,他说这种力量的威力是无可比拟的。常人所赞叹的帝王的威力与知识的力量相比也黯然失色。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和罗马王凯撒可谓帝王中的翘楚,权势熏天。但他们的威力是很有限的,因为它只能施于他们的帝国疆域之内,他们死后威力也就消失了。唯有知识的威力是无限的,它既不受空间的限制,也不受时间的限制。

不难看出,培根是针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讲知识就是力量的,而福柯是针对人与人的关系讲知识就是权力的。福柯这样讲并非是在做文字游戏,而是有深刻的思想内涵的,它反映了人类思想认识上的一次转折,反映了人的认识的一次深化。简单地说,人类利用知识的力量,拚命地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在造就了辉煌的资本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也造就了环境污染、生态危机、战争的灾难和精神文明的沦丧。要检讨资本主义社会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就有必要对迄今为止一切被认作天经地义的东西进行拷问,这自然也包括对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立下汗马功劳的知识本身进行拷问。这就解释了福柯为什么下大力气研究知识与权力的关系。这里我们再一次发现,尽管福柯以不做任何价值判断自诩,但他的心目中实在是怀抱有终极关切的。

福柯对知识与权力关系的考察表明:1)人文科学的科学知识内在地与权力机制联结在一起。因为这些学科的主题至少部分地是被权力机制所建构的;2)科学话语完全是通过排斥和命令(即通过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划一条线)来建构自身的。这意味着科学知识的确立,是建立在对所谓非科学的知识的排斥之上的。被排斥的知识作为“被征服的知识”,作为历史内容,永远被尘封和埋葬了。精神病患者的知识、疯人的知识以及病人的知识就属于被排斥的知识;3)知识的生产和证明,只有依靠作为社会权力网络的知识团体作背景才可能。科学知识通常总是从这个团体传播到社会中去的。科学生活方式的引进和坚持,依赖于有权力的人和组织的支持。4)科学决策的制定,不可避免地有社会权力的卷入;5)科学是由非科学规定的,而非科学的兴趣是权力利益;6)社会权力造就了我们的知识型。

福柯这里不仅一方面谈到了权力对科学和知识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暗含了科学和社会的发展具有偶然性这样一层意思。这样,福柯便将科学和知识的发展复杂化了。“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去分析在欧洲,科学是如何像权力那样建立起来的。仅仅把科学说成是人们可以用来证明某些命题是错误的,并指出某些谬误和戳穿某些神话的各种程序的总和,这是不够的。科学也行使着某些权力,它是一种强迫你决定某些事情的权力,不过它也可能像江湖骗子那样欺骗了你而失去信誉”。一向被认为是圣洁的知识,原来却也深深浸透着权力,拥有了知识便拥有了权力,科学产生了许多我们所服从的“真理”,在福柯看来,“真理无疑也是权力的一种形式”。它激发了尊敬和恐惧,由于它支配了一切,因此一切必须服从它,“它是掌握权力的人们根据必需的礼仪说出的话语;它是提供正义的话语”。同样,科学团体和知识界也绝非世外净土,它同我们的尘世一样充满着权力之争,自然,科学家和知识分子也绝非天使和圣人,他们也是权力场上人。福柯的原话是:“哲学家甚至一般的知识分子,为了表明他们的身份,都试图在知识和行使权力之间划一条几乎是无法逾越的界线。使我吃惊的是,所有人文科学知识的发展都不可能绝对地与行使权力分开。当然,你总是可以找到独立于权力之外的心理学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的。但一般地说,社会可以成为科学观察的对象,而人的行为从某个时候起,成了有待分析和解决的问题,我认为这些都是和权力的结构有联系的。权力结构在一定的时候发现了这个对象——社会、人等等——并把它当做有待解决的问题提出来。因此,人文科学的产生,新的权力结构的建立总是同时出现的。”

在福柯看来,不仅人文科学是与权力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而且自然科学也是如此。为了说明权力与自然科学的内在联系,福柯曾举了一件轶事作为旁证:“一个研究路易十四时代档案的专家,在翻阅17世纪外交通信的时候,发现很多不断重复的有关旅行家所见所闻的叙述,这些叙述谈到各种难以令人置信的事情,奇异的植物、怪兽等等,其实却是以密码形式出现的报告。它们叙述的实际上是所游历的国家的军事情况、经济资源、市场、财富和可能的外交关系。所以很多人心仪的18世纪的自然主义者和地理学家的天真动人的叙述,实际上是非同寻常的精确报告,其密码到了今天才得以破译。”

这意味着这些旅行家和地理学家都是情报收集者,是直接为政治、经济服务的。

可见,在知识与权力的关系问题上,福柯不仅考察了权力对知识的作用,而且考察了知识对权力的作用。他强调二者的共生关系,视知识与权力为一个共生体。一方面,权力对知识起着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它或者鼓励和激励知识,或者征服、限制知识,在知识身上打上权力的烙印;另一方面,知识也作用于权力,它能给人以权力,如果没有知识的散播、保存,权力也无法发挥作用。一句话,没有权力便没有知识,没有知识也就没有权力。这也就规定了知识分子任务的改变。

传统上,知识分子是作为社会的良心而存在的,其任务是揭示真理,向人们说出真理。但在1968年的“5月风暴”中,知识分子却发现群众不再需要从他那里获取知识了:他们很懂什么是真理,也能够自己表达自己,不需要他人代言。但是存在一种阻碍、禁止和削弱这种话语和知识的权力机制,这种权力不仅存在于显而易见的审查权中,而且深深地无声无息地渗透到整个社会网络中。知识分子本身便是这个权力机制的代理人——他们对“意识”及其话语负有责任的观念构成了这个机制的一部分。因此,“知识分子的任务,不再是为了表述受抑制的集体真理而或多或少地站在斗争“之前和之外”,而是参加斗争去反对那种把他在‘知识’、‘真理’、‘意识’和‘话语’领域中变成其有用之物和工具的种种权力形式”。不再是去“唤醒”群众的意识,而是要揭露和彻底摧毁最难发现和最为阴险的权力。假如在幼儿园里听到儿童的抗议声,假如人们注意到他们的问题,那就足以摧毁整个教育体制。依照德利兹的说法,福柯所告诉人们的一个基本道德是:代别人说话是失礼的行为。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在自我拷问、自我解剖方面,福柯是深得卢梭遗风的。所不同的是,前者解剖的是个体,后者解剖的是群体。“他忠告知识分子们放弃万能的预言腔调。他力劝知识分子们丢弃他们能预见未来的自负,还要丢弃他们自我宣布的立法作用”。

与传统权力观相比,福柯权力理论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它的一个重要贡献,是揭示了权力的生产性。在传统权力思想家看到权力的否定性的地方,他看到了肯定性。换句话说,传统权力思想家只看到权力的消极的一面,而福柯则看到了权力的积极的一面。这一点连他的论敌也是承认的。

在传统权力观看来,权力总是与限制、禁止、镇压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永远是“否定性的”。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流行的权力分析中,权力干脆被归结为“禁止”。福柯则提醒人们,问题远不是这么简单,权力实际上“是某种更要复杂得多的东西”。因为不是所有的权力操作都只具有限制。阻止、禁止的效果的,也许在大多数情况下权力的效果不是“否定性的”。相反,权力是生产性的,它具有创造性。福柯的原话是:“我们必须一举取消那种从消极方面来描述权力效应的说法:什么它‘排斥’,它‘抑制’,它‘审查’,它‘把事情抽象化’,它‘掩饰’,它‘隐瞒’,如此等等。实际上,权力是能创造的,它创造现实,它创造客体的众多领域和真理的无数仪式。个人以及个人就此可能获得的知识都属于这种创造。”

权力的这种生产性和创造性,最集中地体现在现代形式的监狱中,它是1830年以来在J.边沁的“圆形监狱”(1787)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作为一个机构,它的使命决不仅仅限于起到剥夺自由的组织作用,而是从一开始就以“对个人进行改造”为目标。因此,可以说,监狱相当于纪律社会的初级形式,这和马克思所说商品起着资产阶级社会初级形式的作用颇为相似。监狱同时也就是兵营、学校、工厂和医院。它压制那些不符合社会需要的特性,而塑造合乎理想的特性。它的产品就是“按照工业社会的一般规范机械加工”而成的许多个人。作为一个完美无缺的纪律机构,它监测观察个人的每一方面,从身体外貌到道德信仰,从工作习惯到日常行为。对所有这些表现不仅要控制和调节,而且要从头到尾进行“改造”,直到无一不符合“法定标准”为止。这种“监狱制度”到1840年已经获得充分的发展,它以极其集中的方式包含了所有那些实施规范和纪律的机制,后者与此同时都已根深蒂固地和“纪律社会”联系在一起。

社会的这一形态通过不断地展开和扩大,而终于自行消失于社会之中;从“监狱制度”扩展到福柯所称的“监狱群岛海”或“巨大的监狱连续统一体”,这种“圆形监狱图式”,以众多的支点——孤儿院、为“不走正路的姑娘们”设立的收容所、艺徒学校以及诸如慈善团体、旨在增进道德的社团、工人们的社区和公寓这些相应的组织——作为媒介,遍布于整个社会,把所有的社会领域都覆盖在一张巨大的“监狱网”之下,而这一监狱网的首要功能就是实现“规范化”。纪律的作用原来只限于排斥、补过、禁闭或者撤出,现在则已从社会的边缘移动到它的生命中枢来发挥重大作用了。它已经在生产领域,在传递知识和技术的机构以及军事和行政机关中扎下了根。由于它以上述方式使其作用普及,尤其是由于它具有了科学的形式,社会于是容许它那发挥抑制作用的一面有所退化。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纪律与惩罚》这本书的原理,那就是:监狱大门不妨敞开,因为社会本身已经成为一所大监狱。这意味着权力操作、权力机制和权力网络也有肯定性的效果。像权力受体获得新的技巧,接受新的信仰或投身到知识的增长中,都是权力生产性的表现。按照福柯的看法,权力对知识和真理的生产,是权力的生产性和创造性的又一体现。

福柯宣称:“真理始终就是权力。”“真理”被福柯理解为“一个生产、规范、分布、循环和操作命题的有秩序的程序系统”。真理总是与权力系统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正是权力系统“生产和支撑了它”。这里,福柯只谈到权力对真理、知识的生产性,而没谈真理、知识对权力的作用。其实,二者部分程度上是互为因果的,这便涉及到福柯权力观中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即权力与知识的关系问题。

福柯强调,个人(主体)不仅身处在无所不在的权力网络之中,而且正是权力关系或权力机制造就了主体。权力关系被福柯看作是人的本质关系,正是权力关系使我们成为我们所是,是权力关系将我们建构成主体或个人。离开造铸我们的权力机制,离开评价和分析我们在权力关系中所扮角色的能力,我们不能界定我们自己,也不知道我们是谁。

西方现代哲学的始创者笛卡尔高扬主体,他从主体(我思)出发,建构自己的整个知识大厦。他怀疑一切,但对作为自己哲学大厦基石的“主体”却从不怀疑,主体在他那里是“给定的”,是不容再怀疑的第一大前提。福柯则不信这个邪,他并没有抽象地谈论主体的生成性,而是利用自己的权力理论具体考察了主体是怎样被建构的。他的原话是:“我们应该试图发现主体是如何逐渐地、进步地、真实地和物质地通过众多有机体、力量(即权力)、能量、材料、欲望、思想等等建构起来的。”在另一地方他更明确谈到:核心的问题是“我们是如何被建构成使用权力或屈从权力关系的主体的”。在对监狱、收容所和现代健康与性欲概念产生史的研究中,福柯为自己的理论提供了具体的证明,结合历史材料具体阐述了现代主体是如何被权力所建构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福柯称自己的权力研究是一种“权力的微观物理学”。

为什么福柯要称自己的权力理论为“权力的微观物理学”呢?芬兰的库舍认为这与微观物理学对关系和结构的优先强调有关,这一分析不无道理。

我们知道,现代物理学(微观物理学或量子力学和相对论)与牛顿的古典力学的一个重要区别,是抛弃了对实体的追求,对关系和结构比对对象本身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称微观物理学为关于“效果的科学”,而不是关于“对象的科学”。在微观物理学中,粒子不再像传统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极小的物体”,粒子被剥去了古典物理学所赋予物理物体身上的所有属性。量子力学中的粒子既没有一绝对确定的纬度,也没有一精确的位置,除了知道它的影响域或对抗力之外,人们对于它的形状、大小所知甚少同样,福柯的“权力微观物理学”也强调权力的关系属性优先于个人(个体)。他否认权力可以“定位在这儿或那儿”。福柯试图说明,个人并不是独立自主的,他只是权力的结果。显然,在福柯那里,个人仅仅是社会之场上的点,权力关系对于这些点即个人来说,是本质性的。因此,他强调,要描述和解释个人,不考虑个人对他人的权力关系是不行的。

福柯的这一权力关系使人的本质关系的提法常常引来批评。细究起来,这些批评也不是没有道理。这大概要归咎于福柯的提法本身有问题。反对意见认为,如果所有权力关系对于我们的同一性是本质性的,那么,我们摆脱这些权力关系的努力和希望将不可避免地幻化成空。那种对于我们的同一性来说是本质性的东西不可能被弄消失,除非同一性同时消失。

问题出在不该使用全称判断上。的确,声称所有的权力关系对于我们所是是本质的,是荒谬的。我们让我们自己被一个朋友胁迫着喝第二杯啤酒这一事实,不可能是我们所是即我们本质的一部分。比较合理的说法应该是,有些权力关系,特别是那些更恒久的权力关系,对于我们是本质性的。因为这些关系是内在的、生产性的,它们将我们造就成我们所是。例如,我们所确立的与我们的学生、配偶、至交、同仁、父母和老师的权力关系和机制,便构成了理解我们自己的决定因素。我们作为权力的操作者或作为权力的受体的能力与倾向,是我们同一性的本质部分。

福柯认为,权力是无处不在的,是一张无处不在的网络。“在社会体的每一层之间,在男女之间,在家庭成员之间,在师生之间,在有知识和无知识之问都存在着权力关系”。关于“权力的无处不在”,福柯有两点说明:其一,权力的无处不在,“并非因为它有特权能使万事巩固在它战无不胜的整体之下,而是因为它不断地产生出来,在每一点中,或更确切地说在点与点之间的每层关系中”。其二,权力的无处不在,“不是说它包容万物,而是说它来自四面八方”。权力像一张巨大的网络一样,遍布四方。个人在众多权力线之间循环,处于既承受权力又行使权力的位置上。其三,权力的无所不在,并不意味着权力均匀地分布在所有点上。“我们不应视权力为世间分布得最好的东西,虽然在某种意义上的确如此”。事实是,权力关系在某些领域很密,在某些领域不太密。无所不在绝非意味着同等密度。

有批评者指责福柯无所不在的权力网络概念是个神秘的概念。因为它能解释一切,因而也什么都解释不了,认为福柯的权力范畴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析工具是没有用处的,因为它无助于我们把握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也有的学者批评福柯的权力研究是“支离功夫”,因为我们每个人从自己的日常经验中都能感到权力关系普遍存在于任何互动的个体之间。现在看来,批评福柯权力概念神秘者,很可能是迷惘于福柯权力概念的多重性、歧义性。然而,仔细考察一下福柯对权力概念的详细界定,对权力概念的具体运用,对权力关系与知识关系、交换关系、交往关系、生产关系和血缘关系的区分,对不同权力机制的形式、技术、起源、结构和网络的精心梳理,以及对邪恶的权力形式与非邪恶的权力形式的区分,便可发现:福柯的权力概念是与神秘无缘的,它具有可证实性和可操作性。联系一下福柯权力理论提出的时代背景,我们便会发现,福柯的权力无处不在理论也并没流于“琐碎”。

福柯权力观产生于70年代,这是一个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高唱凯歌的时代。在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那里,“权力”一词只保留在抽象的阶级关系和结构的层面,权力只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事。福柯在这样一种氛围里提出权力的无所不在,其矛头所指是很显明的。强调权力的无处不在,便意味着普兰查斯苦心孤诣所区分的高层面的权力和低层面的权力其实是扭结在一起的。由于权力是一张无所不在的巨大网络,因此,个人不能被认为是独立于网络而存在的。换句话说,个人的结构位置,即他对他人权力关系的总和(至少部分地)构成了他的个人同一性。这便涉及到福柯权力理论的又一重要内容,即权力与个人同一性问题。

与传统权力观将权力看作一种实体,看作某种可以被某些人或某些团体所占有的东西相反,福柯强调权力是一种关系,一种内在关系,一种内在的相互作用的关系,而不是外在的比较关系。他的原话是:“权力不是某种可以被获得、被抓住或被分享的东西,不是某种人们或握在手里或让其溜走的东西。”在福柯那里,权力是被使用的,“权力既不是被给定的,也不是被交换的,更不是被发现的,而是被使用的……它只存在于行动中”。福柯对作为内在互动关系的权力的强调,解释了他对权力机制的强调,解释了他对经济主义的拒斥。福柯对作为互动形式的权力关系的强调,对权力的使用的强调,以及对控制机制、强迫机制和操作机制等权力机制的特别兴趣,表达了他对传统思想家的不满:“历史研究那些拥有权力的人,相对的,有经济过程和下层建筑史。而处于各种权力机制中的权力却从未被研究过。”

福柯并没有将自己对权力关系的研究,仅仅停留在考察权力拥有者是如何对权力受体行使权力的。也没有反过来只考察权力受体对权力拥有者是如何行使权力的。而是换了个视角,对权力关系重新进行了不同于以往的理解。这种新的考察表明,在权力关系中,既不是权力拥有者说了算,也不是权力受体说了算,而是权力机制说了算。正是权力机制决定了权力拥有者和权力受体,也正是权力机制以不同的方式造就了权力拥有者和权力受体。这意味着人们研究权力时,不仅要关注权力拥有者和权力受体,而且更要关注他们与权力机制的关系,这不仅包括权力拥有者与权力机制的关系,而且包括权力受体与权力机制的关系。

福柯视权力为关系而非实体,主张权力关系论而摈弃权力占有论,这自然使“权力理论中的经济主义”成为他攻击的靶子。而西方古典政治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则被福柯看作是“经济主义”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在古典政治理论中,权力始终是与法律和合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权力被看作是可以进行交换的商品,契约论中所讲的个人用他们的权力换取国家的保护,便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福柯认为,这种权力模式已经过时了,用它来研究现代权力机制是没用的,因为这些来自机器、监狱和军队的现代权力机制,不是在正义与非正义或合法与非合法的轴线上运作的,而是在正常与反常或健康与疾病的轴线上运作的。

在马克思主义那里,尽管权力被看作是一种内在关系,而没被看作是一种商品,但权力的相互作用方面一直受到忽视。这是因为与权力机制对人的实际影响相比,马克思主义者更着迷于存在于经济结构中的所谓权力的“终极原因”。

在《性史》和1982年的一篇题为《主体与权力》的重要文章中,福柯就曾对自己的“权力”概念有过若干的界定。按照福柯的说法,首先,权力是一种行动“方式”,一种一些行动校正另一些行动的方式。行使权力就是“建构可允许他人行动的领域”。

需要注意的是,福柯将权力规定为行动方式有两层反传统的用意:其一,是反对将权力等同于“暴力”的传统权力观;其二,是反对进行事实分析的传统权力观。

在福柯看来,“权力”与“暴力”是不同的,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暴力没有为受害者在屈从与不屈从之间留下任何选择的空间,他服从也得服从,不服从也得服从。用福柯的话说就是,在遭受暴力的情况下,受害者是被当作行尸走肉而不是被当作决策者来对待的。他被看作是一个物体,而不是一个其行为将会发生影响的人。福柯的原话是:权力“是一种行动方式,它并不直接、立即施于他人身上。相反,它施于他们的行动上:行动作用于行动……而暴力关系则作用于物体或事物上”。

福柯采取了一种反事实的权力分析,这不仅表现在他的“建构行动”的观念上,而且也更直接地表现在他的下面一段话上:如果一个人能够被诱导讲话,当他最终只能求助于管住舌头,那么,他的自由将隶属于权力。换句话说,一讲到权力便预先假定,如果不是由于权力拥有者,权力主体将会另有一番行动。

第二,权力仅仅是自由主体的事。这意味着在福柯看来,将他人始终看作是一个行动的人,是权力关系的一个不可分割的要素。“权力仅仅是在自由主体之间行使的,是仅仅就他们都是自由的而言的。当人身处枷锁中的时候,奴役不是一种权力关系。”福柯这里所声称的奴隶不再是自由的是有所指的,是针对萨特的存在主义自由观而发的。我们知道,从存在主义出发,萨特主张人的本质就是自由,人“命定是自由的”。萨特甚至认为带枷锁的奴隶、大牢中的囚徒也是自由的,因为他永远有设想逃跑办法的自由。相反,福柯认为,真正的权力关系要求有拒绝或反抗的可能性存在,没有拒绝和反抗的权力关系是虚假的。据此,福柯强调,“抵抗在对权力的关系中永远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

第三,权力关系是动态的、不稳定的。正是由于反抗的存在,使得权力关系总是存在于公开冲突的地方。也使得权力关系在每一时刻,都有可能成为权力拥有者和权力主体两个敌手之间的一种对抗。权力关系的不稳定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权力关系是对权力拥有者的一种限制。权力拥有者的骨子里是希望废掉权力主体的自由的,渴望用暴力关系代替权力关系。但天不随人意,因为只要权力关系存在,对于权力主体即权力的受害者来说,总存在着反抗、造反的可能(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意味着要投身一场双方都要付出代价的斗争,权力主体要付出代价,权力拥有者也要付出代价。用福柯的话说,只要权力关系存在,权力拥有者便不得不被迫接受他的作为一个决策者和行动者的受害者。另一方面,权力关系迫使权力主体不得不作出抉择:或者卷入一场他感到必然要付出代价的冲突,或者接受一种不舒服的或令人不快的、很可能是令人屈辱的要求。

第四,权力关系不同于交往关系,也不同于自然物或机器的“权力”。福柯不否认权力拥有者与权力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与交往关系有密切的联系,但他更强调二者之间的区别。他说:权力关系、交往关系和客观能力这三者之间,尽管事实上“相互交叉,彼此支持”,但它们三者“不应被混淆”。福柯也不否认权力关系与经济关系、血缘关系和性关系的密切联系,但他强调不能将权力关系还原为经济关系。福柯这里对权力关系“纯真性”的捍卫,显然是有所指的,它表达了对一种传统权力观的不满,表达了对经济决定论的拒斥。

第五,权力关系不是存在于社会真空中的。权力关系不仅以家庭、学校、警察局这样的设置为先决条件,而且也支持这些设置,使它们首先成为可能。这意味着权力关系有一个特定的形式或设置化的程序。在某种程度上,它们是被合理化了。

第六,权力与知识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

第七,权力关系是一个网络。在这个网络中,权力关系之间相互交叉,相互联结,相互附加。有时相互取消,有时相互加强。

第八,权力是主体的建造者。根据福柯的观点,我们作为个人的同一性不可能与权力关系分割开来,我们是生活和行动在权力之中的。正是在权力中,并通过权力,“人被制造成主体”。权力拥有者也好,权力受体也好,他们的同一性都是由权力关系决定的。

直到19世纪,我们才了解到剥削的性质;而直到今天,我们还没有完全了解权力的性质。

我们必须一举取消那种从消极方面来描述权力效应的说法:什么它“排斥”,它“抑制”,它“审查”,它“把事情抽象化”,它“掩饰”,它“隐瞒”,如此等等。实际上,权力是能创造的,它创造现实,它创造客体的众多领域和真理的无烽仪式。个人以及个人就此可能获得的知识都属于这种创造。

——米歇尔.福柯

福柯以“权力思想家”著称于世,这一称呼也同时昭示了“权力”概念在福柯理论中的地位。

然而,尽管“权力”概念在福柯那里的地位如此重要,它构成了福柯“诊断目前形势的重要方面”,但要像传统的做法那样,给福柯的“权力”下一个简洁明快的定义,则并非易事。在与德赖弗斯和拉比诺等人讨论时,福柯自己也承认,他的权力概念虽然重要,但却“难懂”。这不仅是因为“权力”在福柯那军是个异常复杂的概念,它所具有的十分丰富的理论内容,远不是一两个简短的定义所能涵盖的。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作为后现代思想家的福柯,有意识地拒绝建立任何“权力理论”。这是因为在他看来,“如果一个人试图想确立一种权力理论,那么他将总是不得不视其为某种在给定的空间和时间凸现的东西,进而以它为出发点进行演绎”。显然,福柯反对建立自己的“权力理论”,是看到了任何理论体系都存在的一个理论矛盾,即要建构一种理论,就要设限,而设限就意味着自我封闭的开始。福柯反对建立自己的权力理论,正是为了避免重复传统思想家唯我独尊的错误,是为了避免独断地将自己的理论绝对化,当作适合于一切历史的概括,进而压制其他思想家对权力的探讨和研究。福柯推崇具体的权力分析,而拒斥理论。按照他的看法,只有当理论被置于各种特殊文化实践中时,理论才存在,也才是可理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福柯本人没有自己的权力概念和权力理论。事实上,对权力的研究贯穿着福柯整个学术生涯,他在许多文章和著作中,都刻意谈到了自己对权力与传统不同的理解。将这些新的理解加以概括和分析,我们便可勾勒出福柯权力概念的大致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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