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曲新久 |
释义 | 区新久教授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主任。曲教授以其对刑法的独到理解和刑法精神的研究而在法学界文明,并著有大量著作,获得多项奖项。是中国刑法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 中文名:曲新久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山东省莱州市 出生日期:1964年11月 职业:法学教授 毕业院校:中国政法大学 信仰:中国共产党 主要成就:北京市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司法部先进教师 代表作品:《刑法的精神与范畴》 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法制 讲授课程:刑法 1、个人简历曲新久,1964年11月生,男,汉族,中共党员,籍贯山东省莱州市。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1997年9月至今在职博士。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 1997-1981.9 山东省莱州市第一中学,学习。 1981-1985.7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习,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1985-1988.7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1988-1990.12 中国政法大学任助教。 1991-1994.9 中国政法大学任讲师。1994-1999.6 中国政法大学任副教授 1999.6-今 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授 2教科研成果一、教学情况为本科生、研究生、双学士、大专生等层次的学生讲授中国刑法。 二、科研情况:1、代表性论文: 《论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对立统一以及刑法的优先选择》,《法学研究》2000年第2期。 《论个人自由的刑法保护与保障》,《政法论坛》1999年第5期。 《办理盗窃罪案件司法刑事解释的五大变化及其问题》,《中国法学》1993年第5期 《论吸收犯》《中国法学》1992年第2期。 《试论刑法学的基本范畴》,《法学研究》1991年第1期。 《试论刑事立法的必要性原则》,《政法论坛》1990年第1期。 《试论刑法个别化原则》,《法学研究》1987年第5期。 《数罪并罚中没有质变》,《法学与实践》1986年第4期。 2、专著 《刑法的精神与范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于2000年5月版 3、参著 《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法制》(参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刑法各论的一般理论》(副主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经济刑法学》(总论,各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990年版 《经济犯罪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4、合著、参著教材、工具书 《刑法教科书》,法制出版社1993-2000年1-6版 《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刑法教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新刑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案例刑法教程》(上、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3个人荣誉1994年司法部先进教师、北京市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1995年校优秀教师 1997年北京市高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1999年中国政法大学校庆论文一等奖 2000年《刑法的精神与范畴》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曲新久,男,汉族,1964年生,山东省莱州市人。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兼职律师。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个人专著《刑法的精神与范畴》,合著和参加编著《经济刑法学》、《经济犯罪学》、《刑法各论的一般理论》、《案例刑法教程》、《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法制》、《刑法教科书》、《刑法教程》、《刑法学》、《法学大辞典》等。曾获司法部先进教师、北京市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北京市高校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政法大学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国政法大学宪梓科研奖一等奖等荣誉。 发表文章: ·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理解与适用 · 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基本思路 · 论禁止利用死刑犯的尸体、尸体器官——死刑犯安排身后事的规范分析 · 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对立统一以及刑法的优先选择 · 刑事政策之概念界定与学科建构 · 犯罪论体系片语 · 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公权与私权的协调 · “黑哨”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 论个人自由的刑法保护与保障 · 论刑法解释与解释文本的同步效力——兼论刑法适用的逻辑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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