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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释义

法院简介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1943年4月13日成立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是甘肃境内人民政权建立最早的二审人民审判机关,马锡五同志为第一任庭长。

1949年8月,陇东分庭更名为“甘肃人民法院庆阳分院”。

1955年5月,更名为“甘肃省庆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02年12月18日,随着庆阳撤地建市,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设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监察室、研究室、装备处、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赔偿办、立案庭、执行庭、信访室、司法技术处、法警支队,共18个部门。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辖西峰区、庆城县、宁县、镇原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人民法院和庆阳林区基层法院。

法院精神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

这是庆阳中级人民法院的品格和精神。这一品格精神正激励着全体法官和干警解放思想,奋发图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用辛勤的汗水续写着庄严、美丽的诗篇。

法院历史

革命老区

庆阳是一块神奇的高天厚土。地处陕甘宁三省交汇处,辖西峰区、庆城县、宁县、镇原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和子午岭林区。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65万。属干旱、半干旱气候,年均降水量480—660毫米。海拔885米—2082米,地势南低北高,高原风貌雄浑独特,市域中部的董志塬,是世界上面积最大、土层最厚、保存最完整的黄土塬面,堪称“天下黄土第一塬”。

庆阳是甘肃最早的革命老区。1927年建立了甘肃第一个农村党组织,1931年建立了甘肃第一个革命武装——南梁游击队,1934年建立了西北第一个陕甘宁边区苏维埃政权——南梁政府。

成立发展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1943年4月13日成立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是甘肃境内人民政权建立最早的二审人民审判机关,马锡五同志为第一任庭长。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诞生于此。这里曾以马锡五同志为代表的陇东司法人员,积极贯彻党和边区政府的政策、法令,从边区实际出发,深入基层、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公正合理地审理、调解了一大批刑事、民事案件,为人民审判事业树立了光辉旗帜。

1949年8月,陇东分庭更名为“甘肃人民法院庆阳分院”。

1955年5月,更名为“甘肃省庆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02年12月18日,随着庆阳撤地建市,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设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监察室、研究室、装备处、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赔偿办、立案庭、执行庭、信访室、司法技术处、法警支队,共18个部门。

辖西峰区、庆城县、宁县、镇原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人民法院和庆阳林区基层法院。

近年来,庆阳中院不断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方针,始终坚持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优良传统,团结奋进,顽强拼搏,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在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办案办公自动化建设、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非凡成就,审判工作年年上台阶,队伍建设年年有新突破,基础建设年年有新进展。

2003年,以院长刘晓利为首的新一届市中院党组成立,全市两级法院在省高院、庆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实现了“二次创业、再树形象、再造辉煌”的宏伟目标。

八年荣誉

8年来,全市法院集体和个人共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140余项,其中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72项(市中院集体和个人共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68项、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2项)。

中院班子连续七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好班子;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连续7年评为五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党风廉政建设连年获奖;

中院纪检组、政治部、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庭长、信访室主任被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树立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中院法警支队被省高院荣记集休三等功,支队长、政委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市中院2005年、2007年至2009年连续6年被省高院树立为“全省优秀法院”;

市中院纪检组2007年被省高院树立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2008年至2009年被市纪委考核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两庭”建设中,中院集体被省高院荣记三等功;

2009年诉讼调解工作受到省高院、最高法院的通报表扬。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交办的事项;起草有关规定、报告;承办各种文件、电报(密传、明传)机要、档案、文印等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通信技术和办公自动管理;负责本院总务、后勤保障及车辆调配、使用和维修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经费的申报、管理和使用;负责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经费;制定全市法院专项建设资金实施计划;负责专项经费的申报、划拨和使用监督;安排本院对外接待及相关事务活动;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并对各基层法院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二)政治部

负责全市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搞好本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并指导各基层法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先进单位和个人记功、评模及呈报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协助管理全市法院机构编制、法官等级评定和司法警察警衔的审核、呈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法官任职资格考试和补充其他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承办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本院审判员业务干部的呈报工作;负责办理本院人事、劳资工作;承办院党组及机关党总支工作;负责并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委员会工作;负责本院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以及其他干部管理方面的有关事宜。

(三)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

主管本院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两级法院系统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负责法院系统纪律作风和廉政教育;制订廉政建设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查处法院干警的违纪案件,处理检举、控告法院干警违法违纪的来信、来访和干警的申诉;指导下级法院的监察业务工作。

(四)研究室

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调查了解审判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总结审判经验;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全市法院审判改革的调研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和本院图书资料工作;承担全市法院法制宣传的对外报道;主办和编发相关刊物;负责人民法院的史志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的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五)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理不服本院和下级法院刑事、民商事、行政生效裁判的再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定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审判市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负责全市法院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错案确认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六)立案庭

依法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依法对基层法院报请的管辖权异议案件审查指定管辖;对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有关法院或本院有关庭审查处理;负责办理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案件;负责诉讼费的计算,办理案件收费的减、免、缓交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立案工作。

(七)信访室

审阅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来信,根据来信反映的问题属于起诉、申请、申诉和控告、检举等性质,依法及时处理或者转办;接待群众来访,查明来访问题; 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编号、查办、转办、催办、回复工作,准确填报信访报表。办理领导批办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注意收集、整理信访信息,分析、研究新情况,总结信访工作经验,完成其他信访工作。

(八)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案件

的第一、二审案件;审理依法向市中院提起的刑事抗诉案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指导下级法院开展少年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上述刑事审判工作。

(九)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侵犯财产犯罪案件、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的第一、二审案件;审理涉及上述案件的刑事抗诉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上述案件的审判工作。

(十)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第一、二审婚姻、家庭、继承、人身权利、房地产及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债权债务、人身权及相关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相关涉港、澳、台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上述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十一)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第一、二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审判第一、二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股权、公司、破产等案件;审理相关涉港、澳、台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上述民事审判工作。

(十二)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判第一、二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相关涉港、澳、台案件;审理交通肇事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上述民事审判工作。

(十三)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审判行政抗诉案件;审判不服生效裁判的行政再审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审判工作。

(十四)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确定赔偿义务人;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审查处理赔偿告诉、申诉案件。

(十五)执行局(庭)

依法执行本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及最高法院、省高院终审裁决中有关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统一领导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确定执行任务并检查监督完成情况;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案件委托执行和提级执行,接受外省、市法院案件执行委托;协调本辖区内和本辖区与外地法院之间的执行案件争议;处理执行工作请示等事宜。

(十六)技术处

负责全市法院审理案件中的司法鉴定的委托工作,协助配合死刑执行工作;负责执行案件中财物的评估工作。

(十七)司法行政装备处

负责全市法院的司法行政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通信技术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购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的服装、武器、警械具等管理工作。

(十八)法警支队

负责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审判员工作中的押解、提审、值庭、司法文书的送达,协助执行案件;组织协调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力量调配及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呈报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警衔;指导协调全市法院的司法警察业务工作;依法执行法警的其他工作。

院长致辞

在网站正式开通之际,我谨代表庆阳两级法院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对社会各界朋友给予我们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几年来,庆阳市两级法院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以服务大局和促进发展为己任,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全面落实“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努力从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许和上级领导的肯定。

庆阳市两级人民法院网站的建立,旨在增进我市法院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将通过这一窗口及时反映我院的工作动态、公开审判流程、普及诉讼常识、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我们期望通过本网站,拓宽审判公开、司法政务公开的渠道,在庆阳人民法院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使我们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发挥能动司法效用,确保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作为人民法官,我们倍感肩上责任的重大,守卫金色天平是我们的职责,铲除邪恶、匡扶正义是我们的期望。司法的宗旨要求我们清正廉洁、默默奉献、胸怀天下、情系百姓。

各位朋友,在这时代赋予的使命面前,你的热情,你的支持,你的呵护,你的批评,你的鼓励,将是我们不断前行的动力。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监督、批评、指导,我们将时刻与你们的司法需求同行!

工作回眸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分析不足,积极创新方法,寻找适应新形势的工作思路,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着力抓好政法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执法公信力作为着力点,认真检查存在的问题,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把人民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努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3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3310件,审(执)结61098件;结案率96.5%;其中调解一、二审诉案25919件,调解率分别为75%、42%。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72件,审(执)结4011件,调解一、二审诉讼大要案824件。各类案件优质率达到90%以上,较好地履行了审判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和平安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服务民生为重点

庆阳市中院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重点,不断提升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和法院管理水平,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秩序。严厉打击多发性、突发性、暴力性犯罪,适时开展专项审判活动,维护良好治安秩序;宽严相济适用刑罚,分化瓦解犯罪;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和协议兑现,探索刑事受害人救助工作,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庆阳中院以加强自身建设为关键,提升公正廉洁司法形象。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和诉讼管理,使司法活动更加依法公开、公正、高效,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以落实“五个严禁”为抓手,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体系,实现对人、对案的有效管理,坚守廉洁公正司法底线。

市中院把创建“学习型”法院与审批工作安排、同部署,制定了《干警政治学习及业务培训工作安排》、《关于开展“业务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等;先后创办了专项培训、微机、法警技能、注射执行死刑和刑事、民商事审判改革等20余项培训。共培训干警2080人次,其中免费培训基层法院法官1277人次。为了从源头上解决法官断档问题,市中院狠抓了司法考试工作。2006年,市中院获全省法院组织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司法考试通过35人(超额19人完成了省法院下达的指标),2008年司法考试通过37人,2009年司法考试通过27人,实现了全市法院司法考试工作的历史性突破。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确保完成绩效考核任务。认真贯彻全省法院会议精神,高起点、高标准完成上级法院确定的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为审判管理提供有力科技支持。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把握立案流程、质量评鉴、绩效考核三个重点,积极推进审判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立、审、执、监、访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把每个环节、程序都纳入管理,对案件实行无缝流程管理;科学确定量化指标,定期通报主要数据,定期评估分析审判运行态势,保证审判工作正确开展;以定期评查为主要手段,建立事前与事后相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严把案件质量关;把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调解率等纳入目标考核体系,科学考评法官工作业绩,并作为晋职晋级、评先竞优的依据,激发、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要建立和完善以干警工作绩效管理为核心的岗位责任制、以审判流程管理为核心的业务操作机制、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核心的效能监督和问责机制三项制度为核心的精细化管理体系,让司法公正看得到。要求每个法官在案件的审理中多做诉讼指导、反复沟通和调解,判后释疑、回访等工作,作为审判管理中的创新加以总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目的。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截至目前,经过全市法院全体法官和干警的不懈努力,两级10个法院全部争取到审判法庭大楼国债项目,争取到人民法院国债项目41个。全市法院已建成审判法庭大楼10个、人民法庭41个。总建筑规模由26976平方米增加为现在的73160平方米。市中院建成总投资2700万元,占地18.1亩,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审判法庭大楼。办案用车由2003年以前的40辆增加为现在的156辆,电脑,打印机,摄像照相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由2003年以前的77台增加为614台,其中市中院由2003年以前的20台增加为119台。市中院建成了视频会议室二级专网,建成了专门注射执行死刑场所。与此同时,极大地改善了办案办公条件,全面完成市中院“两庭”建设第一责任人的目标任务。

推进司法公开民主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了促进全市法院科学发展,庆阳中院坚持每年选派优秀法官赴全国先进法院考察、挂职学习,先后分4批选派11名业务骨干赴江苏、山东、云南、河北、河南、陕西、四川、广东、黑龙江、辽宁等省的先进中级人民法院挂职锻炼,并于其中6个中院建立了友好协作关系。组成法院管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学习组,考察学习了全国先进法院的刑事审判、立案信访和民商事审判改革、执行工作、法院管理、“两庭”建设等先进经验。两级法院还开展了上下交流挂职,市中院选派后勤行政人员到党政部门挂职学习了机关管理、项目实施、宣传报道等工作技能。目前,已有45人参加了考察学习、挂职锻炼,各县(区)法院有230人外出考察学习。通过外出挂职锻炼和考察学习,全体法官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开拓了眼界,扩大了视野,增长了才干。

法院地址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世纪大道世纪广场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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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