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秦歌 |
释义 | “10音社”原创大学校园音乐散文诗广播剧《秦歌》 原著:琴瑟静好策划:琴瑟静好 编剧:琴瑟静好、小枫 导演/后期:小枫 海报:似生 配音演员: 报幕:雅格、小勇 乔夕: 小枫 秦歌:小勇 贾乙:汗汗 国王:景天 侍从:小宝 林安文:鹃锡佟 皇后:湾湾 湾湾:水域冰城 女记者:似花非花 琴妈妈:蓝色小小猪 儿子:筱影 年华似水,生命如歌 无法纾解的逐渐老去的情怀 年华似水生命如歌 转过头去看看,总有一些人一些事让我们难以忘怀 那个深埋在心底的少年,那个朝思暮想的少女 那些逝去的青葱岁月,那些甜蜜略带苦涩滋味的爱情 10音社原创大学校园音乐散文诗广播剧《秦歌》 在钢琴流畅舒缓的节凑中,让音符唤醒你的记忆 请寻着他们的脚步,一同缅怀我们将远去的青春 让我们一起寻找年少时的他 《秦歌》此诗秦歌 你倚着城墙,像一幅挂在深秋的风景。 美人儿,我分不清你是在萧瑟还是在美丽。 当我唱起一首远远的,秦朝的诗,你皱着眉问:秦朝有好诗么? 秦朝,秦朝无好诗。 可是我愿意为你浅吟低唱。 秦时鸣韵汉时关, 万里长歌人不还。 月亮醉了,相思一样的红,我们都醉了,忘记了歌词。 于是就一直反复着,反复着。 人不还啊人不还, 汉时关啊汉时关。 月色廖落,不知何时你停靠在我的肩膀上。 浅浅笑着,梦着跋涉千里的悲歌。 我赶走你发上苍老的蝴蝶。 蝴蝶将死,怎么能看着你被悲哀染指? 倚城萧瑟的你啊,我把千里烽火燃亮。 为我一笑吧,留住悠且长的韶光。 你像一幅挂在深秋的风景。 美人儿,我分不清你是在萧瑟还是在美丽。 十三狼之秦歌十三狼,原名吕小平系陕西省艺术学校教师,生于1966年,出身于唢呐之乡旬邑县一个祖传八代的唢呐世家。十三岁踏上学艺之路,就读于陕西省艺术学校学习板胡专业,师承著名板胡演奏家张新怀、杨满元、吉喆等先生,连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由于品学兼优毕业后留校任教。1988考入西安音乐学院作曲系,师从作曲大师蒋祖馨、饶余燕教授,毕业后重回省艺校执教。 在近三十年的音乐生涯中,一边学习,一边孜孜不倦探索“秦歌”之路,集作词、作曲、配器、演奏、midi制作、录音、合成和演唱于一身,敢为人先,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秦歌”韵味,荣获04年度陕西省“五个一工程”(歌曲)优秀作品奖和陕西省农村小戏、曲艺、新民歌创作奖;05年春节,应武汉、成都等六省会城市举办的“姹紫嫣红中国年”春节晚会的邀请,作为西安的唯一代表,演唱了自己创作的《大秦腔》,博得满堂喝彩,把“秦歌”唱响大江南北;并且参加了05年西安市《梨园大擂台》春节晚会的演出。6、7月份,吕小平受邀奔赴甘肃、青海,参加中国西部“花儿”(民歌)大赛和西北五省区“花儿”邀请演唱会,由此,一发不可收,省、市广播电台有了吕小平的声音,省、市电视台有了他的影像,他的名字频频出现在省、市报端,受到广大老百姓的喜爱,面对诸多的荣誉与赞赏,吕小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荣誉当成动力,继续潜心秦歌的研究创作和演唱。05年初出版了以他的艺名“十三狼”同名的秦歌CD专辑。05年10月1日第二张专辑《秦娃》问世,并在本年10月4日参加了“咸阳民间文化艺术展演”06年10月1日第三张专辑《八大怪》问世。近期,又完成了电视剧《烟灰缸》的整个音乐创作 短期内,十三狼的秦歌唱响大江南北,在陕甘宁青、武汉、广州等地每到一处声惊四座、盛况空前;在三秦大地非同凡响,引起了业内外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重视,省电视台、电台及各大报刊跟踪连续报道。秦歌的推出,赋予了秦民歌新的历史含义。 听过十三狼秦歌的人都觉得他唱出了咱三秦人自己的歌,有一次十三狼外出演出的时候观众们有的人听了流下了激动的眼泪。真是太好听了! 由陕西音乐人十三狼作曲、演唱的“秦歌”,目前正以新锐、强劲之势,在歌坛很快红火起来。“美不美,看咱黄河的水;亲不亲,听咱狼哥的歌!”一位来自海外的华侨听了他的歌动情地说。 不到一年时间,十三狼的“秦歌”纵横八百里秦川及神州大地,田间地头、各行各业、广播荧屏、各类报刊,随处可见“秦歌”跳动的音符和节奏,其代表作品《月圆回家》、《秦娃》、《母子情》、《乡党》、《大秦兵马雄风》、《大秦腔》等,唱出了关中人的精、气、神,听得人酣畅淋漓,如痴如醉,赢得一片赞誉。业内外人士称十三狼为“秦歌第一人”。 秦歌的特点:粗犷、豪放、纯朴激昂,阴柔婉转,热情歌颂秦地的人文、历史、旅游文化以及老百姓的喜、怒、哀、乐等。 “十三”意指在长安建都的周、秦、汉、唐等十三朝古都,十三朝古国文明,“狼”意指西北人粗犷、豪放的个性,富有韧劲,故称艺名“十三狼”,“秦歌”正处在发展萌芽阶段,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和支持,在此,十三狼扛起“秦歌”的大旗,愿和三秦父老兄弟一道,在这块厚重的土地上,将大秦之歌唱响全国,唱响世界。 秦歌它以歌曲的形式,充分展现了秦人、秦风、秦韵、秦味、秦文化。2006年3月8日省长陈德铭做客央视新闻频道《小崔会客》栏目,开场音乐正是秦歌《大秦腔》。秦歌这种新的音乐形式是由陕西省文化厅副厅长刘宽忍教授为总策划,新派音乐人、陕西省艺术学校音乐教师吕小平(艺名十三狼)创作并演唱的。曾在咸阳观看过十三狼秦歌《秦娃》演唱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致信刘宽忍副厅长,对秦歌这种新音乐表示非常欣赏和致意。他动情地评价到:“吕小平同志的演唱特点在于‘真’,是对那块黄土地,对那些老陕乡亲,对千百年来未曾断裂的文化的真情。”他还指出:“吕小平同志凭着对家乡文化的挚爱,对父老乡亲的感激,唱出了人民的生活、精神和愿望,我们需要这样的艺术,需要这样的艺术家。” 古龙小说《大人物》之秦歌秦歌,男,身世不明。起初因虎丘一战而名扬天下,成为无数少男少女心中的偶像,更成了那个时代英雄的代名词,其所系的红丝巾也成了勇敢、热情、年轻的象征。后,田思思一心寻找大人物而目睹了秦歌真实的另一面——英雄背后略显无奈的悲歌,为《大人物》这曲轻快的乐章平添了几分弦外之音。秦歌 红丝巾,刀柄上的红丝巾在风中飞扬,在仇敌包围下的少年没有放弃抵抗,只是因为他不能辱没刀柄上系着的红丝巾,他不能辱没红丝巾所象徵的那个人。红丝巾,手腕上的红丝巾在晚风中轻拂,该离开的少年没有离开那位少女,只是因为他不能辱没腕上系着的红丝巾,只要系上了红丝巾,就不能让任何少女失望。红丝巾,腰上的红丝巾也随风飞舞,那位少年并不喜欢穿黑绸衣服,也不喜欢鲜红的丝巾,但如果没有系着红丝巾,他就不敢走出门去。 红丝巾不再只是一块鲜红的丝巾,它象征着勇气、热情和年轻。 但绝没有人敢把红丝巾系在脖子上,除了秦歌。虎丘一战后的秦歌成了江南每位少男心目中的英雄,每位少女心目中的偶像。秦歌就是大人物,每个人心中的大人物,更是田思思心中的大人物。 《大人物》开篇伊始,古龙就已把秦歌塑造成一位真正的英雄,受万人钦慕的英雄,让热血男儿的激情迸发的英雄。秦歌创造了一个红丝巾的神话,一个英雄的传说。虎丘之战结束时,虎丘山上欢声雷动,人人都为秦歌欢呼。 这个英雄是秦歌创造的,更是千千万万渴望英雄、渴望象征的人们创造的。只因为这个时代需要英雄,这个时代的人们需要受尽无数苦难后仍旧能挺拔站立的、百折不挠的英雄。这样的英雄是能在赌场上一掷千金而面不改色;是能在酒馆里杯来必干,只会闲杯太小,而不会去想酒醉醒后的难受;是在面临强敌时从不言退缩;是在遍体鳞伤后却丝毫不显痛苦;甚至是不知留候张子房是何人的莽汉。文化与思考对于这些英雄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因为这些英雄不再是正常的人,而只是一些特质的象征。 人们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就想要这些英雄去做,然后就能在津津乐道中欣然神往,仿佛自己就是这故事中的主角,而且这些由他们创造出来的英雄又不会给予他们任何形式上的“威胁”,因为这些英雄完全依照着他们的意志行事,那么又怎会伤害到他们深藏的脆弱的灵魂呢? 但英雄始终都是有血有肉、有着七情六欲、活生生的人。田思思为了追寻她心中的大人物而离家出走,因为机缘巧合她看到英雄的另一面,真正属于英雄自己的却隐藏在背后的另一面。 初见秦歌时,田思思看到的确实是想像中的英雄形象。秦歌一掷千金面不改色,那绝对是属于大人物的气派,是田思思认为的大人物一定具备的气派。但随后的一些事情,却又让田思思有点失望,她想像中的大侠是应该只做见义勇为、扶弱锄强、主持正义、排难解纷的事情,可秦歌为了五万两银子甘作赌场的“打手”,这难免有损英雄的形象,其后秦歌更是醉如烂泥,倒在阴沟旁,丝毫没有大侠的风采。一步一步,秦歌的英雄形象是彻底毁掉了,但另一个更加真实、更加亲切的秦歌却出现在我们面前,这样的血肉之躯难道不更讨人喜欢吗? 其中就“充当打手”一事,田思思所想到的的理由--“大侠一样也是人,一样要吃饭、要花钱,花得比别人还要多些,若是只做贴钱的事,岂非一个个都要活活饿死?”虽然并不算是一个很好的解释,但也道出了武侠小说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大侠们的银两从何而来?”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或许并不需要在武侠小说中得到答案,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生存所赋予人类的日常行为的含义是不是有深究的必要呢?而武侠若要折射出更现实的社会,而不是只停留在“成人的童话”这个圈子里,是不是需要重新思考武侠创作所应该包含的更广泛的内容呢?不过这算是题外话,也就不多说了。 你看见的是什么,你感受到的又是什么?某个时候,某个地方,不必惊奇,你所看见的一切。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了你心中的英雄酒醉后躺在阴沟旁,不必惊奇,不必失望,去拿一条毯子为他盖上。这样的他才算是你心中真正的英雄,你心中真正的大人物。 蹲在墙角之秦歌晋江VIP2010/04/13正文完结 俺,家庭幸福生活美满,双亲健在长辈疼爱,没有被人利用也无遭人陷害,因此绝对不会愤世嫉俗没事装酷。 俺不是杀手,不是特工,不是黑 道,不是财阀。 俺就是一个平凡,没有远大理想抱负的小老百姓。 所以俺造不出枪械弹药,也不可能呼风唤雨。 俺是这样的平凡,为什么穿越这种狗屁事情还能让俺摊上。 俺一不喜欢‘阳谋’二不擅长‘阴谋’,上天竟偏偏让俺穿进万恶的皇宫成了低俗老土的皇子。即便这个皇子受宠程度历史留名,可‘他’也是历史上最有名的缺心眼可怜蛋。 PS:这是一个小人物为了在乱世保住性命而搞风搞雨闲瞎得瑟的故事,文风依旧轻松诙谐。本文1VS1,谢绝砸砖。学术严谨,尊重历史者就不要进来了,免得伤了你的心灵,侮辱了你的智商。这仅是一篇为繁忙生活中博取一笑轻松的YY文。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前世今生 宫廷侯爵 不伦之恋) 主角:扶苏(伏苏)、秦王嬴政┃ 配角:蒙恬,王贲,李斯,赵高,子缨,胡亥...... ┃ 其它:父子年上,一对一,死都不悲剧。 长评(佚名):以前无论是上历史课,还是于人谈论起历史,大多数都会提一提这位统一六国的皇帝,每每提及此人,身边的人都会露出十分厌恶的表情。他们大多数人都认为,总是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度量单位,货币,文字,修建马路……但是还是不能抵消他焚书坑儒的罪过。许多学者每一次说起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总是会义愤填膺一番。曾有一次我的同学问我:“你怎么看待此事?”。我笑笑,告诉她:“这所有的功与过都是后人评价的,我们没有经历过那一场动乱,没有经历过那一份挣扎。所以我们什么资格都没有。”是的,我们什么资格都没有。没有资格去说他的功,没有资格去说他的过。我们有的只是静静地接受他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每一位帝王,不管他愿不愿意。如果想要在乱世之中生存下去,总是要残忍一点的。秦始皇是,刘邦是,汉武帝是,李世民是,就连盛世之中的武则天也是。如果你不残忍,那么你只能被人残忍谁都不想的吧,不想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如果有机会站在权利的顶端 ,自然是要站上去的。可是就是这么一个铁血,冷酷甚至可以说是无情的帝王,却独独对着自己的儿子温柔了起来 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除了是一个皇帝,还是一个父亲 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除了严厉冷酷,还可以很温柔 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世界上除了他,还有一个人和他血脉相连,休戚相关 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想要把这个人宠到无以复加 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要把全世界都放在他的眼前 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人是他所有内心温柔缱绻的归处 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人是他所有的坚持和努力 所以这位帝王总是极尽所能的宠爱自己的孩子——扶苏。其实不论历史的真相如何,我相信嬴政是真心的喜爱自己这个儿子的。所以没有让他变得和后宫那些其他的皇子一样,阴险毒辣。而是始终让扶苏活得自由快乐,保持最纯真的善良。所以他想把这天下交给扶苏。想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扶苏可是他千想万想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自己的不忍心,才会让扶苏的下场如此凄凉悲哀如果他能早就知道是不是还会这样做呢?其实没有人会知道吧因为他也是为难的因为扶苏不仅是他的儿子,也是这个大秦帝国的皇子是要继承皇位的人怎么可以这样温柔仁慈?伏苏的穿越,似乎在昭示着关于扶苏历史的改变。伏苏的小算计,小私心,都在一步步得将历史引向另一个方向这个方向是好是坏我们都不得而知。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有。扶苏终于可以不用落得如此下场。而嬴政也终于在这重重宫闱之中找到了他的心灵归处 三千深宫,原来也是可以拥有良多欢笑的 三千深宫,原来也是可以拥有唯一真爱的 三千深宫,原来也是可以拥有无上宠爱的 在这三千深宫之中,与其说是伏苏给了这死气沉沉的地方注入了活力。不如说是嬴政成全了伏苏的无忧无虑 林培源之秦歌《秦歌》 文/林培源 我在你世界里渺小成一颗尘埃。 ——念生 我的猫失踪了。早上起来没有看到它。这个时候它应该躺在门槛边睡觉的。可是除了那件洗得褪色的卡其布裤子之外我没有看见它的影子。我只看到附在上面细碎的黑色毛发。 母亲在内房唤我,念生,把痰盂倒了。 接着便是一声翻江倒海的咳嗽声。 隔着棕红色的竹帘,我看见母亲的脸苍白得像一张纸,在这个明媚的四月散发着腐朽的气息。 我在院子里四处寻找它的影子。可是它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我只看到满院墙潮绿的青苔,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滴着透明的光。 我在公厕里发现那死去的猫。它的黑色毛发浸润在满是疽虫和黄色粪液的粪池里。原本光洁油亮的毛发现在被腐臭所侵蚀。脑海里闪过它纵身坠入粪池时浓黑的眼睛,我知道它们一定像是暗夜里的灯盏一般让人惶恐。强烈的腐臭刺激着我的喉咙,忍不住吐得一塌糊涂。公厕潮湿的水泥地上尽是未消化的食物。只因离开了我的胃,它们便成了一滩污物。 我丢下那只绘有牡丹图案的痰盂。然后捂着嘴巴跑了出来。 你知道这个时候我多么地伤心。我没有勇气捞起我的猫,独自一人默默地走回阴暗的屋子里。尽管外面已经是艳阳高照的六月了,可是院子里却如此晦暗。嘴里还残留着刚才的秽物,一股酸溜溜的味道充斥着喉咙。我俯下身,在水缸里舀一瓢水漱口。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看见秦歌的高跟鞋的。那双镶有仿真水晶的高跟鞋就放在正厅的门槛边,正厅离母亲所在的内房只隔了一个天井。我慢慢直起身子,随着抬升的视线,那些晾在阳台上的花花绿绿的内衣裤突兀地闯进我眼里。它们在六月的阳光下散发着洗衣粉的香气,可此刻却如此令我厌恶。 我舀起一瓢水狠狠地朝阳台上泼去。晶莹剔透的水花在阳光下闪动着迷离的光芒,它们带着我的愤怒洒向天空。半个小时后,我听到了楼上秦歌的咒骂声。 她的声音如此尖酸刻薄,它们夹带着粗俗不堪的市井俚语,像是泼回来的脏水一样淋在我身上。而此刻,我竟然没有感到半点羞愤,我坐在内房的门槛上看着她叉腰的样子,内心充满了报复之后的快感。通常这个时候,我总是坐在院子里,抬头看被五角梅切割地七零八落的天空。不管头顶飘过的是厚厚的云朵还是薄薄的雨雾,我总能在这样静态的仰望里得到专属于自我的快乐。 秦歌的咒骂声渐渐平息,他们成为此刻我静坐的背景。我知道她的每一句话都像箭一样朝我射过来。 秦歌是我的姐姐。但我从来只叫她的名字。秦歌是个孬种,贱货。这是我从母亲嘴里听到的最恶毒的语言。我总是听见母亲额头围着一条白色的头巾,她倚在雕花木床上喋喋不休。我听见她的声音像蚊子一样嗡嗡嗡地闯进我的耳朵里,可是它们传不到秦歌那里,不管我的母亲如何咒骂,她依旧听不到。她坐在阳台的摇椅上一边剥花生一边哼唱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小调。我厌恶这种声音,从小我就讨厌自己听不懂的声音。我甚至痛恨秦歌这个名字。我不知道我的父亲为何要给姐姐取这样一个轻佻颓靡的名字,它带着历史残留下来的亡国气息轻易就将我的想象力摧残。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我反复念叨着这样两句诗,然后那些关乎秦淮河和桨声灯影的种种意象因为秦歌两个字瞬间毁于一旦。 秦歌注定要成为《后庭花》一样的靡靡之音。 十五岁的秦歌怀了孩子。这是我母亲在没有生病之前发现的。她看到秦歌整天躲在屋子里,脸色苍白得可怕。起先以为是受了风寒,后来母亲趁秦歌不在的时候掀起了秦歌房里的马桶。她看到漂浮在上面的纸张已经发霉了,马桶散发着一股尿骚味和腐烂的气息,许久不曾清洗的马桶预告了即将到来的那场风暴。 秦歌被母亲脱光了衣服。母亲的双手像钳子一样钳掉了秦歌身上所有的衣服。任凭秦歌如何挣扎哭诉,狠心的母亲都执意将惩罚进行到底。秦歌的头发在挣扎中披散开来,她的双腿胡乱地踢向母亲,双手护着裸露的乳房。可是母亲始终没有停下。母亲说,你还知道羞耻?!当初躺在男人身下就不知道羞耻了!不论母亲如何威逼利诱,秦歌始终不愿透露那个男人的任何讯息,她的眼泪像泉眼一样喷涌而出。 这是七岁的我躲在绘着梅花图案的屏风后面所看到的,我在自己的年幼时代偷窥这场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暗战。仇恨秦歌的种子就在这个时候落了地,生了根。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成为一片割舍不去的阴影。 我不知道秦歌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来自何方,又将去想何处。我只知道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母亲请来了北山上的一个赤脚医生。她提着煤油灯站在门口迎接远道而来的老者。两人耳语了一番便蹩进了秦歌所在的北厢房。漫长的等待过后,母亲重新点亮煤油灯,恭恭敬敬地送走了医生。 那是在一个鸡冠花开得红艳的夏天清晨。当时我已经过了入学的年龄,像所有乡下的孩子,我渴望背着书包走进宽敞明亮的教室。每天清晨,我在母亲的叮咛下走过一段弯弯曲曲的小路去上学。我是在学校里听见那些不堪入而的谈话的。我听见两个和我一般年龄的孩子坐在学校的花圃边上谈论一个叫做秦歌的女孩子。他们幼稚的言行举止向我描绘了秦歌是如何从一个良家女子沦落成一位妓女的。尽管我知道这些是别人捏造的谣言,尽管我是如此痛恨秦歌。可我还是牢记了母亲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训言,我丢下自己的书包,然后捡起花圃里的几块硕大的石头朝那两个散布谣言的同学狠狠扔去。 这次肇事造成了我日后被众人孤立的惨镜。当他们哭哭啼啼地向老师告状的时候,我正铺开我的作业本在纸上工工整整地写下自己的名字还有那天的日期。老师酱紫色的脸是被我的不合作所气的。她拿着教鞭问我为何要无缘无故拿石头掷同学。起先我并不想回答老师的问题。我说我讨厌他们,至于为何讨厌我始终找不出更好的借口来。老师说,你讨厌他们就要拿石头砸他们吗?老师的语速很快,带着因为气愤而喘息的声音。她刚来这所学校才几个月,我想我的闯祸是她从教以来遇到的第一件棘手的事情。她的耐心很快被消磨殆尽,她的愤怒被排挤进教鞭,化成力道强劲的鞭子打在了我的身上。 一个孩童的懦弱始终禁受不住体罚的考验,很快我就带着哭腔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和盘托出。而我万万没有想到,在我受罚的整个过程中,我的同班同学一直躲在那扇绿色的门口偷听办公室里的动静。他们的鬼祟行为间接导致了我日后的孤立状态。 而站在我旁边那个额头起了大包的男孩子抽泣着说,我不知道那个人就是她的姐姐。老师问,那你们又怎么听到这些事情的呢?他捂着头上的大包指着我说,是他姐姐自己说的。我看到老师的脸上出现一种难以置信的表情。而我的愤怒已经达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我咬着自己的嘴唇怒视着眼前的一切。从此之后,关于夏念生有个当妓女的姐姐的丑闻就像那个六月漫天飞舞的棉絮一样飘满了整个校园。 那天放学后我孤零零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路过池塘的时候我蹲在池边的青石板上看自在水中的倒影。小小少年的心事装成沉重的石块被我扔到了池塘里。我看见自己的头像被猛烈晃动的池水弄得支离破碎。泪水,就是在这个时候悄悄滑落的。我不知道我的流泪代表的究竟是难过还是屈辱。我抚摸自己被教鞭抽过的手臂,上面暗红色的伤痕像蛇一样,蜿蜒爬过我的年少时光。它们发烫的身体灼烧了我,也灼烧了六月明晃晃的天空。 我发誓从今以后不再和秦歌说话。夏念生没有一个当妓女的姐姐。永远没有。 那时候夕阳已经将整条临水街染出橘皮一样的颜色。我看到家门口围了很多人。人们的吵闹声不绝于耳,老远我就看见母亲的身影还有父亲涨红的脸。而当我瘦弱的身体钻进人群里时,我看到的是一个陌生人的脸孔。那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他清癯的躯体躺在地上喘息,嘴角流出的血滴落下来,氤氲出暗红色的土壤。母亲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姿态看着躺在地上的少年,而父亲则抬起他的厚重的牛皮鞋,重重地揣向少年的肚子,“噗噗”的两声过后,我听见他嗷嗷地大叫起来,表情痛苦。然后人群骚乱了起来,有人上来驾着父亲将他拖出来,我看到父亲一直捂着自己的脑袋,而我的母亲则挥动着手上的蒲扇驱散人群,母亲提高嗓子嚷了起来。 都走开,走开!打个贼有什么好看的! 后来我被母亲拎着回到了家里。母亲将气都撒在我身上了。她咒骂我怎么不去死,为什么还要回这个家。我知道母亲只是暂时气愤而已,她从来不用这样的语言来骂我,所以我并没有伤心。我只是掖着自己的书包静静地看着发生在眼前的一切。等天完全俺下来的时候,我起身拉了头顶的电灯。母亲满脸的泪水就是在这个时候被我发现的,在昏黄的灯光下,我看到一张蓄满泪水的脸。羞愤或者痛心,种种表情像是溪流一样汇集到了母亲的脸上。我走过去,踮起脚尖,用我稚嫩的双手轻轻拂去母亲脸上的泪痕。 我看到母亲跪下来,紧紧地抱住我。终于失声哭了起来。 派出所的公安在少年的身上发现了父亲的钱包。证据确凿,昏迷中的他终于被人拉上了警车。随着刺耳的警鸣声,少年那张血肉模糊的脸终于离开我的视线。我看到父亲依旧恶狠狠地咒骂他,恨不得再将他拖下车来揍上一顿。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父亲发怒的样子,像一头喝醉酒的狮子。他的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被汗水沾湿,一缕一缕贴在额头上。 我再一次听见了秦歌的哭声,隔着顶楼的铁门,我听见她凄厉的哭声穿透夜色的苍茫抵达耳膜。自从做了流产手术,秦歌一直被母亲关在顶层的阁楼里。我不知道这些日子以来,秦歌是如何耐住黑暗潮湿的阁楼而生存下来的。对于年幼的我,这似乎是超越我想象力的事情,因此我也不去细想。只是偶尔会在夜里睡下的时候想起秦歌明亮的眼睛,想起她挽着裤管践踏洗衣盆里的衣服的样子,以及她清亮的歌喉。 我无从知晓十五岁就已经出落地亭亭玉立的秦歌是如何被引诱着掉进情欲的深渊的,我所知晓的秦歌只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孩子。她的孤傲她的冰冷,从来就使临水街的男孩子们望而却步。幼小的我总是跟着秦歌游走在临水街上。我记得有一次正月十五,临镇赏花灯。秦歌趁母亲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出家门,为了阻止我向母亲告状,她不得不带上我。那一晚我们像两尾鱼儿一样穿梭在人流中,那是年幼的我第一次看见属于秦歌的快乐,她张开双手尽情拥抱这来之不易的短暂欢乐,我看到她的双眸在璀璨的灯光照耀下恍若明珠。那一晚,秦歌的声音是温润的,与多年后的凄厉相去甚远,秦歌拉着我跑在人群中,她像一只挣脱牢笼的金丝鸟一样向我吐露心中的欢畅,街道两边做工精美的花灯让人目不暇接。秦歌停在一个地摊前,看呀,念生,蝴蝶花灯真好看!可后来她却只买了一盏莲花灯给我,我一手提着莲花灯,另一只手紧紧地抓住秦歌的衣襟。腊月的冷风被人群的热气驱散,我竟然走得满头大汗。 在偷偷回到家里的那段漆黑的路上,我问了秦歌一个问题,为什么不买蝴蝶花灯。秦歌的回答显得神秘而又让人倍感亲切,秦歌用手轻轻地捏了我的鼻子,说道,傻小子,听过这句话没有,莲花出淤泥而不染也。说完秦歌朝我露出了微笑。幼小的我根本不知道这句话为何物,只是懵懵懂懂的点了点头。 这些都是属于我们之间短暂的美好回忆,可是,学校所受到的耻辱又不允许我作任何美好的回忆,我将所有的愤怒归结于秦歌的自我放纵。秦歌从来就是一个不愿屈服的人。她总是以一副不可一世的姿态出现在我生命里。即使那晚回家之后遭受母亲的呵斥,秦歌依然坚信,自己的外出实乃自由的选择。而这个所谓的自由,像一个神秘的隐喻一样陪伴了她的一生。 现在,你可以看到,我的母亲端着饭菜穿越天井,然后来到正厅,她沿着木制楼梯上了顶楼。我坐在饭桌前静静地扒着饭,可是心思却全然不在饭桌上。我侧过脸看顶楼的灯光。片刻之后,阁楼传来碗盘破碎的声音。清冽而尖锐。紧接着便是秦歌撕心裂肺一样的哭声以及母亲声嘶力竭的咒骂声。端着饭碗走出厨房的时候,我看见街头巷尾的窗户后面都亮起了灯光。后来我被父亲叫进厨房,他举着一瓶啤酒敲了我的脑袋,说,别多管闲事。吃你的饭。语气里有不可抗拒的震慑。我只好低着头闷闷地扒着饭。 可是,母女之间的战争算得上是一件闲事么?我真的不懂。为什么大人们总爱说我们小孩子不懂事。 此刻我坐在门槛上悼念我那死去的猫。回忆的铰链缠绕着我的模糊不清的过往。年幼的时候总是很容易被表面的事物所蒙骗。往往事情总是会被假象所掩盖。如同你所预料的那样,其实,那一天所看到的少年,就是使秦歌怀孕的幕后黑手。往后的这些年来,我一直努力回想他的模样,我看到他的浓眉大眼被血凐湿,他的清癯的身体躺在铺满煤屑的土路上颤抖着。我想象他如何忍受着负罪感以及强烈的对秦歌的思念悄无声息地爬上通往我家阁楼的污水道,我想象他轻巧地攀爬的身体,因为即将见到情人而过于激动,以至于微微颤动了起来,我甚至能看见他们两人互相拥抱时候泪流满面的表情。他用手拨开秦歌散乱的头发,嘴唇因为心痛而抿了起来,他的关节因为愤怒而握得隐隐发白。他们就这么旁若无人的接起了吻,热烈的喘息声以及接吻时候发出的含糊的声音使得阴暗潮湿的阁楼有了一丝生气。 可是这种所谓的生气并没有持续多久。往后便是他们被父亲发现时的惊讶和恐惧。种种复杂的情绪漫上两张年轻的脸,紧接着便是父亲雨点一般的拳头还有捉奸之后报复一般的咒骂。我能想象那是怎样惊心动魄的一场闹剧。秦歌看着自己的情人被父亲蹂躏心揪成了一团,她举起床头的花瓶砸向我的父亲。顷刻间鲜血就顺着父亲浓密的头发流了下来。 而鲜血就是导致我的父亲变成一头喝醉酒的狮子的导火线。我甚至能感受到父亲将自己的钱包塞进少年裤兜里时眼睛里掠过的一丝冷光。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痛恨秦歌。现在,成年后的秦歌如此明目张胆地出入于这个几经颓败的家庭。她挽着男人的手挑衅一般路过天井,将轻佻的笑声洒向内房的母亲。母亲这个时候已经卧病在床许久。她成天咳嗽,我经常可以在痰盂里发现沾了鲜血的纸巾。从小到大,我见证了无数的鲜血。可是,唯独母亲的血让我心生恐惧。因为咳出的血越多,就证明母亲的病情越严重。而此刻,秦歌的咒骂声刚消失。母亲的咳嗽声又此起彼伏了。我痛恨这样的感觉,可是我无能为力。你看,这就是我现在的处境,像一只被关押在笼子里的老鼠一般躁动不安。可是,我无能为力。 我已经许久不曾见过我的父亲。这些年来,他一直以一种陌生的状态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总是在夜里入睡的时候看见身穿白色衬衣的他出入于内房与厨房之间,我看见他微卷的头发。我想牵起他的手,却被他狠狠地甩开了。我听见他低着嗓子警告我说,给我走开。这么多年来,父亲的形象一直是模糊不清的,有时候我觉得他是个英俊的男子,有时候又觉得他丑陋无比。 小时候,对于父亲的一夜暴富,临水街的街坊邻居们一直是嫉妒的,他们眼红的是曾经比他们还要穷的夏江桥如今已经蹬着皮鞋出入于省城与磨坊镇之间了,可他们还扛着锄头日复一日地行走在这条铺着煤屑的破路上。贫穷和富裕之间究竟隔着怎样的界限,这是年幼的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出来的。我只知道自己比同龄人幸福得多,父亲每次从省城回来都会带礼物给我和秦歌,我的手上接连出现诸如变形金刚、忍者神龟之类的玩具,而秦歌则拥有了无数漂亮的镶着蕾丝边的花裙子。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秦歌十五岁那年。而直到今天,我依然依靠父亲的遗产生活在这个逼仄的院落里,与我那气若游丝的母亲相依为命。 我曾经无数次问我的母亲,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念生,她总是避而不答。母亲给我讲得最多的就是要我做一个心怀善念的人,曾经那么多年月,我在门槛边的陶瓷脸盆上书写自己的名字,那时候脸盆已经不再用来揉面团了,母亲在上面撒了一层厚厚的沙用来给刚抱来的小猫当窝。我将蜷缩着的小猫拎出来放到地上,然后在上面写起了自己的名字。反反复复,不知疲倦。“心怀善念,以念为生”。这是成年以后我赋予自己名字的涵义。多年的孤言寡语已经使我变成了一个别人眼中的古怪少年。我经常骑着那辆老旧的凤凰牌自行车来回于水利渠边上的石路上,那时候我戴着一顶宽大的草帽。我看到水利渠波光粼粼的水面。满满的心事就这么随着扩散的涟漪一下一下地撞击岸边的花岗岩。 你看,故事行进到这里已经出现了巨大的裂缝。我不小心就掉进了深渊里无法自拔。曾经无数次在梦里,我看见父亲悔恨的脸孔。他抱着头蹲在监狱的铁门后面。头顶是高高的墙体以及狭窄的天空。父亲因为走私香烟而被拘捕。十年的有期徒刑让这个原本风光无限的男人变成了一个糟老头。十岁那年,我已经有了基本的辨别是非的概念,但我没有为父亲的被捕而流下任何一滴眼泪,尽管我知道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人给我买玩具了。可那个时候我还需要玩具吗?我已经走过了需要玩具来延续童心的年龄。我靠在门梁边上看着父亲被人反扣着双手站在院子里。几个身穿军绿色衣服的人从我家的地窖里搬出了一箱又一箱的香烟。各种仿造的烟堆满了我家小小的院落。三五,中华,大熊猫,双喜……我睁着一双惶恐的眼睛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烟盒,顿时觉得父亲是一个十足可恶的坏人,而我居然成了坏人的儿子。 母亲被证实与这件走私案件无关,无罪释放,只是苦了我的父亲。他被拖上警车的时候。我看到他眼角流出来的眼泪。时光的交错让我再一次见证了父亲殴打抢钱少年的风光无限。可是这一次,无限风光的不再是父亲。他再也不能用自己的皮鞋重重地去踹别人了。他即将在监狱里受尽别人的殴打,忍受别人皮鞋的凌辱。 初中毕业后的秦歌已经在社会的尘埃里受尽污染了。我所记得的一次谈话发生在秦歌离开家的前夜,那晚,秦歌与我站在天井里,头顶的夜空闪烁着迷离的星光。秦歌的脸一半隐匿在月光下,一半则隐匿在黑暗中。秦歌的自言自语像是裹着棉花的锥刺一样刺痛了我,秦歌的声音在夜里听起来如此陌生。她回忆了我们年幼一起走过的岁月,秦歌说,你看,念生,还记得我们一起赏过的花灯么?我喜欢那只蝴蝶,可是我身上的钱只够买一只莲花灯。我被秦歌的回忆牵引着,慢慢下坠。可是片刻之后我便清醒了,我认为这是秦歌试图抹去我对其仇恨的行为。我只说了一句话,那些都已经过去,你不该待在这个家里丢我们的脸。我的话是哀伤而隐忍的,秦歌盯着我看了许久,眼里透露出来的光让我瑟瑟发抖。然后,在我局促不安的时候,她终于转身离开。剩下一双眼神钳住了我的心。 在父亲离开这个家之后,我的母亲因为操劳过度得了肺病,成天咳嗽不止。秦歌离开的那个早上,母亲和她争吵了起来,我看到秦歌昂起头指着母亲说,是你们逼我离开的,是你们逼我的。我抱着母亲因为气愤而颤抖的身体,我想我的眼神一定很可怕。秦歌将视线转移到我身上,夏念生,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畜生。 我操起床头的竹枕朝她扔过去,给我滚! 出乎我意料的是我没有看见秦歌的愤怒,她朝我看了一眼,然后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你不该这样。 父亲被捕后,十三岁的我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我终于也学会了淘米,洗菜,做饭。每天放学后一个人背着书包回家,我说过我总是一个人,没有人愿意跟夏秦歌的弟弟在一起。没有人会注意到我呆在黑暗的厨房里究竟在捣鼓什么,我被滚烫的油溅到了眼睛,或者不小心割伤了手指头,都不敢吭一声。努力噙着眼泪不让它们流下来,瘦弱的肩膀过早地扛起了男人的包袱。 每天挤在厨房里忙里忙外的时候总会听见母亲低声的哭泣。我的黑猫蜷缩着睡在灶间的灰烬堆里。有一次我不小心点燃了柴火,将它的浓密的毛发烧焦了一大块。他们散发出来的臭味弥漫了整个厨房,我抱起我的猫,却被它尖锐的爪子抓伤了,手臂上顿时出现了几道红色的痕迹。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我总是抱着它,然后坐在门槛上抬头看天空,我对着它自言自语,跟它说不着边际的话。我的猫,便是我的朋友。 可是如今,它却死了。我闭上眼睛想象手臂扶过它柔软毛发时候的感觉,光滑得像是一块质地上乘的丝绸。可是如今,它真的死了。 秦歌如同丢弃与水井里的石块,激起沉闷的声响之后便归于阒静,只剩下回音不断地缠绕耳际。这些年来,我听见远道而来的人们偶尔谈论起秦歌。他们说她在省城的花苑酒店里面当服务员,他们说她去坐吧台,他们极尽所能地含沙射影,讽刺秦歌的同时不忘哀叹我家门的不幸。最近的一次消息是,秦歌被宜兴集团的老总包养了。人们看见她挽着那个高大男人的手出入于各种应酬酒席间,巧笑倩兮,竟也从小麻雀一跃变成了金凤凰。我无法在听到这些消息的时候无动于衷。我不明白为什么秦歌会堕落成这般模样。每次想起她十五岁那年被母亲脱光衣服而奋力反抗的情景,便知晓了某些隐秘的部分。秦歌生来就不属于这个逼仄的院落,属于她的花蕾会在别处开放。 可是,我却不容母亲知晓这些对于别人来说已经司空见惯的丑闻。我总是努力将秦歌从家庭的记忆中抹去。我不知道当一个母亲听见自己的女儿自甘堕落时候内心是如何疼痛。只是偶尔透过朱红色的竹帘的时候会看见母亲坐在床头,那一次我见她手里捧着秦歌的照片。我不明白那一张被我藏到箱底的照片是如何被她找到的。我看到母亲的眼泪簌簌地滴落在秦歌纯真的脸上。 这帧透过竹帘窥见的图画成为我往后一生所无法忘怀的记忆。苦命的母亲和堕落的女儿,毕竟也是血肉相连。 经历过了中考,我的人生走上了另一段旅程。阴郁寡言造就了我对学习的执着,我甚至感恩于这种与生俱来的甘于寂寞的性格。那一年我是整个磨坊镇唯一一个考进榕城中学的学生,在这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学校里,流言消失了,丑闻消失了,生命的另一扇窗户被骤然洞开。第一次从遥远的城里回家时,母亲竟也觉察到了我的变化,她说第一次看见我的笑容。如同那一季的阳光一样洒满了她暗淡的心房。我将母亲托给南洋的舅母照顾。舅母是个寡妇,对于我家发生的一系列变故,她无从指责,她心疼的只是年少的我竟然会遭遇如此之不幸。我的其他亲戚在父亲被捕之后都唯恐避之不及。年少的我看透了世俗的人心。竟也没有多大的愤慨。 高中的第一个暑假,我回到了家里。我不知道秦歌是什么时候来到这个院子里的。多年的隔阂始终让我觉得她是个外来人。她如此生硬地介入我们的生活,然后将原本平静的生活搅成一滩污水。现今又回到了这个破碎的家,秦歌,真的是一曲靡靡之音。 我看到午后的她撑着一个大肚子穿着孕妇裙站在正厅里。见到我,便慢腾腾地走过来。 念生,过来。她的语气里依旧是不着任何感情,多年的隔阂让这个女人的成长变成了一条静谧的河流。静水深流,流成弯弯曲曲无法绕回的伤痕。我看到午后的阳光照在她略显疲惫的面容上。她的光鲜华丽,她的涂脂抹粉,都意外地退去光彩。我甚至开始怀疑别人口中沸沸扬扬的传闻。 当我决意要过去的时候,意外的发现站在她身后的陌生男人。男人刚睡醒,惺忪的睡眼让人厌恶。我讨厌这种勾三搭四的暧昧关系,厌恶秦歌多年不曾悔改的恶习。走了几步又折回来。朝母亲所在的内房走去。 妈,我回来了。 我询问母亲为何允许秦歌踏进这个家门。母亲叹息了一声。说,为人母亲,毕竟骨肉相连。她还怀着孩子,就让她生下来吧。 我知道这必定是她和男人之间情欲的种子。便问母亲,别的地方就不能生么。为何还要回来?这个家不欢迎她。母亲惊讶地看着我,或许她无从知晓为何同为屋檐下长大的姐弟,竟会疏远到这种程度。她只是一个劲地抹眼泪。 秦歌不和我们同桌吃饭,她差人在正厅里修了一个厨房。每到吃饭时间,一个院落里便出现了两桌人。这在外人看来是多么可笑的场景。我无法忍受,终于在一个傍晚将愤怒发泄了出来。 我站在正厅的门口呵斥秦歌。你不是永远不回来么?为何还在这里丢人现眼?这个家不欢迎你。你给我滚。我几乎是用尽全部力气在吼。出乎我意料,秦歌竟然没有回应。那个男人也只是坐着抽烟。正厅里烟雾缭绕。骂完了自己也觉得没趣,于是悻悻地回内房去了。 我想,猫的死去便是秦歌无声的报复。现今我看到她挺着肚子在天井里走动,更加怀念我那死去的猫。我甚至可以看见秦歌蹒跚着抓起我的猫走向屋外榕树下的公厕里,又狠心地将它丢进粪池,看着它奋力挣扎却又无济于事的样子。我作如此推断是有根据的,因为我曾经不止一次听见秦歌厌恶的咒骂我的猫偷吃她忘了盖好的饭菜。 人是世上最残忍的动物。这一条训诫从我年幼时便牢记于心。临水街的人们又开始将秦歌的归来当作茶余饭后的谈料。年少时候所受的屈辱又再一次攀爬至我阴郁的脸上。因惧怕流言的来袭,我深居简出。倒是秦歌,依然无所畏惧地出入于临水街和家之间。 似乎从十五岁起,她的生命里就没有羞耻二字。 临产的日子越来越近。现今秦歌也整日整日地将自己关在屋子里,这倒好,眼不见为净。时至今日,我总会在看到秦歌剩下的女儿时回想起当初的岁月。我看到白白胖胖的婴孩躺在摇篮里,她的仿佛水晶一般晶莹的眼眸像极了那死去的母亲,我抚摸她光滑水嫩的皮肤,顿时间泪流满面。 秦歌死去的那一晚生下了女儿。是难产而死的。接生婆抱着刚出生的婴孩走进内房的时候,我看到母亲眼里出现了多年不见的欣喜。我问接生婆,秦歌怎样了? 接生婆抹了抹额头细密的汗珠,说道,孩子他妈现在,昏迷不醒,恐怕……还没等她说完,我就一个箭步冲进了正厅。至今我也说不出为何会如此担心秦歌的生死,或许多年来的隔阂只是我单方面造成的。在死亡这样沉重的字眼面前,任何感情都显得脆弱。我看到秦歌苍白的脸隐匿在被褥后面,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味道。我握住秦歌瘦得皮包骨的手臂,才一个星期不见,秦歌仿佛被抽干空气的气球,一下子干瘪了,像一段枯木躺在床上。环视房间,却早已不见了那个男人的身影。或许他早在多日之前就已离去。 我是看着秦歌的生命之火逐渐熄灭的。在深度的昏迷里,我看见秦歌的嘴巴一张一合。母亲在舅母的搀扶下来到了我身后。我俯下身,将耳朵贴近她的嘴巴。 念生,念生,…… 我听见她反复念叨着我的名字。声音越来越弱,仿佛夜风里摇摆不定的烛火,渐渐地消失了光和热。在一片狼籍的房间里,昏暗的灯光氤氲出颓靡的气息。秦歌的如若游丝的气息终于散去,我握着她逐渐沉重的手臂,终于,放声大哭。在如此撕心裂肺的哭声里,身后站着的泪流满面的人们,终于第一次听见了从我喉咙深处吐露出来的那个陌生的称呼。 姐姐…… 秦歌去世后的第一个清明节。我搀着母亲去给她扫墓。在磨坊镇的公墓里。我看到紧贴在墓碑上的照片,依然是那样的明眸皓齿。四月的天空已经如此炎热,细雨过后阳光普照。在满山沾着雨水的青草里。我仿佛窥见了这些年来成长在我们身上雕琢的痕迹。我回头抱过母亲手里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幼小的生命正如烛火一般明亮而温热,可母亲已经沉睡于此。 透过时光的门孔,多年来的那些脉脉的眼神此刻终于袒露出真实的印记,我看到十五岁的秦歌被母亲脱光衣服而拼命挣扎的样子,我听到秦歌拉着我在小摊前面欢快地说“念生,蝴蝶花灯真好看!”,我闻到秦歌悬挂与阁楼阳台上飘满洗衣粉香气的衣服,甚至,窥见了秦歌隐藏于内心深处深深的温情,以及她临死之前反复念叨的我的名字。这是冰凌横亘的年代里唯一可以取暖的温情。那么多零零碎碎的片段像潮涌一般涌上记忆的岸滩,他们强有力地撞击我的双腿,在给予我疼痛的同时提醒我生命的生生不息, 而此刻,我终于明白了“念生”为何物。心怀善念,以念为生。秦歌临死之前反复念叨的这两个字,其实便是对生最可贵的呼喊,亦是我在漫长的成长里领悟到的生之可贵。我也终于明白了秦歌与我陌生隔离的原因,内心的愧疚让我像一个哑了嗓子的戏子。在这场宏大而狭长的戏剧里,秦歌始终扮演着一个歌者的角色,可是,她的歌唱却是躲在黑暗角落里。记忆如此耽美,让我在回忆往事的时候感到无所是从,我也终于明白,原来在秦歌的宇宙里,我只是一颗小小的尘埃。 我转过身看着母亲,说道,妈,我想给孩子取名秦歌。 我看到母亲在四月的阳光下露出了难得的笑容,而眼泪,却早已肆无忌惮地流了下来。 林培源 2007年8月1日 小说《秦歌》作者:蹲在墙角已完结 关键词:穿越,耽美 本文讲述了一位现代人穿越到秦朝的故事,主人公阴差阳错因为意外穿越到了秦朝,并且附体于太子扶苏,秦王政从小就对这个儿子喜爱异常,在斗争反复的秦朝宫廷内,嬴政保护着扶苏抵御了一次又一次的宫廷倾轧,后来二人日渐生情,展开了一段唯美的爱情故事,最后,嬴政把皇位让给了弟弟子婴,于儿子归隐山林了 整部小说主要描写了王贲与龙阳君,尉缭与太子丹,嬴政与扶苏三对BL恋情,同时也描写了嬴政与郑姬,蒙毅与玉漱的爱情故事,还有扶苏与韩非,项羽的深厚友谊,总之人物刻画很生动很鲜明。 简介这是一个老套的穿越者的故事。心理阴暗的国家级特种兵因种种原因误入战国,进入了少梁一战。 为求自保的他无意间射杀了秦献公。到底是历史成就了他,还是他成就了历史? 不想受制于天地,只有奋向上了,本来就性情狂野的他,到底能掀起多大的风浪? 为了生存,为了展,为了那说不清道不明不想儒学当世的野心,他开始了一连串的行动。 一力搏三百,成就了他秦国第一武士之名。 西豲抢马,给了他征战开始的底气。 一年战争,他打下了整个义渠戎国。 无定河血战,打败了赵国的他,次成为战国大佬诸侯注意的目标! 他打,他打,不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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