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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蒲日新
释义

蒲日新(1947.7—)男,畲族,云南保山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中共中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详细资料

蒲日新,男,1947年7月出生,畲族,云南保山人,中共党员,原江西省交通厅厅长,现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中共中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因司机被查贪污了千多万。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5月28日表决通过,同意司法机关对原江西省交通厅厅长蒲日新采取调查。

协助工作

2008年2月1日,江西迎来又一轮风雪天气,给高速公路抗冻保畅通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下午,蒲日新厅长在厅副巡视员邓经国、省高管局局长谢来发等陪同下,顶风冒雪,来到进出省城南昌的重要通道——昌九高速公路,看望慰问正在一线抗寒救灾保畅通一线的交通干部职工,并和大家一道挥锹铲雪,保障高速公路畅通。

综合评议

江西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明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对省交通厅厅长蒲日新同志进行述职评议,是本次常委会的重要议程之一。为做好这次评议工作,会前省人大财经委做了广泛、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向会议提出了《关于省交通厅厅长蒲日新同志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期间,委员们就蒲日新同志的述职报告进行了认真评议。根据委员们的评议意见和财经委的调查报告,我受财经委员会的委托,就蒲日新同志的述职作如下综合评议发言:

任职的主要成绩和优点

从评议的情况看,蒲日新同志自2003年2月任省交通厅厅长以来,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围绕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任务目标,突出抓好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思想解放,依法行政,勇于开拓,务实高效,作风朴实,勤政廉洁,成绩突出,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是一位群众公认的、称职的省交通厅厅长。其履行职责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工作思路,交通基础建设实现了大跨越发展

蒲日新同志任职两年来,正值全国交通事业发展非常有利的时期,面对发展机遇,他与交通厅班子成员统一思想,明确方向,以发展交通、造福人民、当好先行、服务社会为己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一”目标(即“十五”期间新建高速公路1000公里、改造国省道和县乡公路10000公里,构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网),通过调研和论证,抓住重点,提出了“突出两个主战场、抓好三项建设,做好四个保证” 的工作思路,并结合我省实际,推出了一系列举措,使我省交通建设承续前几年强劲的势头加快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

1、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高速公路建设。蒲日新同志结合我省实际,通过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等方法,全方位、多渠道筹措公路建设资金,在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的同时,抓好交通规费征收,积极改革投融资机制,扩大招商引资,加大投资规模,狠抓工程进度,使高速公路建设呈现出投入多、规模大、速度快的局面。两年来,交通建设投资规模完成318亿元,争取国家补助资金60多亿元,是“九五”总和的2倍,两年共新增高速公路里程841公里,实现了出省主通道和省会至各设区市公路高速化。目前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507公里,由原来的全国第15位提升到第9位,并成为全国5个一次性实现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省份之一。

2、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蒲日新同志紧紧围绕农村公路建设这个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给予资金补贴等措施,充分调动地方修建农村公路的积极性,使得这项民心工程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两年来,全省共完成农村公路硬化1.7万公里,去年硬化农村公路突破1万公里,是“九五”期间年工程量的8倍,乡镇、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比重分别比两年前提高了21%和19%,分别达到89%和37%,是历史上完成投资额最大、竣工里程最长、通达乡村最多的一年,成为近年来基层和农民对政府工作反映最好的两件大事之一。

3、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蒲日新同志注重人才培养,通过采取大规模岗位培训,组织人员接受学历教育,“走出去、引进来”等多种方法,提高本系统职工的专业技术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目前参训人员达到了11万人次, 3832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了学历教育,培养和引进了200多名专业技术人才,增强了交通发展的后劲。在高速公路建设中,蒲日新同志强调要珍惜江西的绿水青山,努力依法做到交通建设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施工档案“三同时”,优化项目设计方案,节约了林地,保护了环境。如温沙项目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景婺黄项目被列入全国首批以环保为主的公路勘察设计典型示范工程。

(二)强化法制观念,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交通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多、执法种类多、管理范围广、任务重,蒲日新同志非常重视树立法制观念,不仅带头学法和维护法律权威,而且为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全省交通系统的贯彻落实,组织全省交通干部职工开展了“四五”普法,并在全系统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和完善了执法公示、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认真组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改进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方便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江西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在工程建设中全面推行招投标,将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环节纳入招投标范围。在交通安全方面,对水上“四客一危”船舶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安排了3300万元资助乡村渡船更新,大大提高了水上运输安全;对陆上涉及道路客运安全的客运企业、营运客车、客运驾驶员和驾校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治,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治理公路“三乱”,他要求稽征、路政、运政三位一体联合上路执法,发现有交通部门违规查车罚款收费,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三)注重维护班子团结,作风民主务实

蒲日新同志始终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好行政主官的职责,与党委书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他善于维护班子团结,增强整体合力,能妥善处理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主动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对工作上的交叉和矛盾,积极加以协调和解决,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蒲日新同志一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交通规划、项目安排、资金调度等重要事项,坚持先经厅务会议研究讨论,再提交党委会议集体决定的程序。他作风朴实,平易近人,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施工现场,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每年除跑北京争取项目、筹措资金外,经常到施工第一线,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关心体贴离退休老同志,保证他们的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从优,尽力帮助困难职工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称赞。

(四)恪守廉洁自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蒲日新同志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坚持抓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在工作中注意抓班子,带队伍,树表率,要求自己和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目前没有听到关于他和家人插手工程招投标、介绍分包工程、收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方面的反映。针对近几年来多次发生的全国和省内交通系统的腐败案件,他以此作反面教材,逢会必讲反腐问题,做到了警钟长鸣。蒲日新同志还结合交通系统行业的特点,强化制度约束,制定并实施了《江西省交通系统廉政建设“六条禁令”》和具体行政处分规定,对容易诱发腐败的工程建设领域制定和完善了14项管理制度,并始终关注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为了加大监督查处力度,蒲日新同志还积极促成交通厅会同省重点工程办、省监察厅成立了交通重点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并向厅交通重点工程派驻了稽察特派员,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不手软,坚决予以查处。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代表意见

蒲日新同志非常重视人大对交通工作的监督,在工作中能主动听取人大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省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的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视察活动能够积极配合和支持。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他要求承办处室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能够解决的抓紧落实,一时不能解决的,尽可能创造条件加快落实,不能解决的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支持。对人大代表建议中提出的有关难点、热点问题,蒲日新同志还亲自过问并提出具体的办理要求。两年来,省交通厅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3件,涉及人大代表361人次,办复率达到了100%。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问题

蒲日新同志任交通厅厅长以来,在依法履行职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了大家的好评。但我省交通工作还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问题。主要有:对我省交通事业整体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需加强研究;为适应交通和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形势,交通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较快,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和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另外,通过这次审计,还发现省交通厅在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部分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部分收支未纳入预、决算;年初预算编制过松;未按规定分配国家预算资金,导致国家资金变为部门资金;部门预算意识不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随意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希望蒲日新同志在今后工作中给予充分重视,加大研究力度,逐步加以改进并切实解决好。

今后工作的希望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我省交通事业整体发展的研究,做到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要妥善处理如高速公路建设速度与合理工期、与效益、与负债的关系;公路尤其是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的关系;公路与水路,高速公路、农村公路与国道、省道建设协调发展的关系;公路快速发展与壮大交通运输事业的关系;宏观把握全省交通整体规划与兼顾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需求的关系。

(二)进一步深化公路体制改革,做到责权明确、职能明晰

要及时研究公路体制下放后,有关执法主体、职权、产权、债务负担和规费分成比例等问题,进一步理顺省交通厅、公路局与下级交通部门(公路部门)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宏观指导作用。要高度重视高速公路、航运等方面存在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情况。

(三)进一步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执法严格

要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市场以及公路、航运安全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的站场配套、养护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公路收费站点的设置,明确收费期限;加强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告等方面的管理;在公路施工建设过程中,注意尽可能的减少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尽可能少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在执行交通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严格贯彻执行《水法》、《森林法》、《文物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公路的损坏,施工结束后一定要完整地加以修复。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审计制度,做到预算的编制严谨、执行严格、监管严密

建议省交通厅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按要求使用预算资金,杜绝损失浪费现象的发生,尤其对预算收支规模较大的二级单位要进行有效监控,敦促其规范使用预算资金。同时,省交通厅应进一步加强财务、审计管理,充实厅本部的财务、审计管理力量,加大对厅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交通建设投资大,市场竞争相对激烈,是个十分敏感的领域。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省交通厅上下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大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在思想上筑起严密防线,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促进我省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生涯最末

正义网5月28日报道

据知情人士透露,原江西省交通厅厅长,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蒲日新近日已被双规,4月9日被检察机关带走。这是继2008年江西省交通厅腐败窝案之后曝出的又一大案。据说蒲日新的司机被查贪污了1000多万致蒲事发。

今日有消息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通过表决,取消原江西省交通厅厅长,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蒲日新人大代表资格。记者致电江西省人大进行核实,江西省人大宣传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此事,江西省人大只是同意司法机关对蒲日新采取强制措施,蒲日新的相关职务和代表资格还没有被取消。”

一审宣判

2012年1月20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任江西省交通厅厅长的蒲日新案进行一审宣判。蒲日新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8年期间,蒲日新利用其担任江西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兼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通过向下属发指示、打招呼等方式,帮助一些企业在公路建设、声屏障建设、绿化工程等的招投标中中标,非法收受张某、顾某、肖某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15万元,港币5.2万元,价值6.95万元人民币的金条一根,价值2万元人民币的欧米茄手表一块。

此外,蒲日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单位行政议事规则和程序,在决定借款3094.2万元给鑫桥公司用于还债一事中,不正确行使职权,致使借款至今一直未能收回,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蒲日新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但鉴于蒲日新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罪行,且退清了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一审认定蒲日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415万元、港币5.2万元,赃物金条一根、欧米茄男式手表一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二审判决

2012年4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江西省交通厅原厅长蒲日新案作出二审裁定,均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后,蒲日新提起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对蒲日新案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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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