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宁波市鄞州区监察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 宁波市鄞州区监察局履行区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对区政府负责。 (一)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二)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组织指导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承办上级监察机关、区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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