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
释义

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B楼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拟订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管理本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2)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本区废水、废气、固废、粉尘、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和机动车等方面的污染防治;负责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

(3)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近岸海域生态与环境保护、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等损害海域环境防治工作。

(4)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本区权限内开发建设的环保审批;组织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负责环保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使用。

(5)组织环境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全区污染源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法处理污染纠纷。

(6)监督检查本区自然保护区域、饮用水保护区域、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7)组织区内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有关改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8)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创新、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开展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及认证后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指导清洁生产;管理和协调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及履约工作。(9)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指导、培训镇(乡)环保人员的业务工作。

(10)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文秘、人事、劳动工资、档案和行政后勤工作;组织制定局内部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负责实施环保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管理科

组织编制本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负责区域性环境整治、噪声达标区和烟尘控制区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湿地环境保护;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和固废进口备案;核发昼夜建筑施工许可证;负责实施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管理废气、废渣、粉尘、烟尘、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电磁辐射、噪声、振动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组织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生态科

监督管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区生态建设目标任务,负责对各镇乡(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完成生态建设目标任务情况的检查与考核;监督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生态镇(村)、环保模范单位、绿色单位等创建活动;做好生态建设宣传、交流和培训工作。

局属单位

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开展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即常规监测,包括地表水、环境空气、降水、功能区噪声等;开展污染源监测,包括排污收费、排污申报、重点污染源监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治理、设施效果测试、污染事故仲裁监测、应急事故监测等;编制年度和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质量评价;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环境状况分析;向社会提供环境监测、分析服务。

区环境监察大队

组织实施环境监理和环保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工作;依法征收和管理排污费;负责对污染事故、纠纷和信访调查、取证、处理;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承办区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6: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