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农村 |
释义 | 农村,拼音:nóng cūn,不同于城市、城镇而从事农业的农民聚居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的地方。 毛泽东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农村革命是农民阶级推翻封建地主阶级的权力的革命。 方之 《柳营小记》:“农村过去最神气的建筑是祠堂,现在恐怕要算电力排灌站了。” 中文名:农村 拼音:nóng cūn 主要产业:农业 人口居住类型:呈散落型 别名:乡村 主要经济模式:小农经营的自然经济等 概念解释农村,相对于城市的称谓,指农业区,有集镇、村落,以农业产业(自然经济和第一产业)为主,包括各种农场(包括畜牧和水产养殖场)、林场(林业生产区)、园艺和蔬菜生产等。跟人口集中的城镇比较,农村地区人口呈散落居住。在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前,社会中大部分的人口居住在农村。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人口居住的地区,是同城市相对应的区域,具有特定的自然景观和社会经济条件,也叫乡村。 毛泽东眼里的农村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农村革命是农民阶级推翻封建地主阶级的权力的革命。” 方之 《柳营小记》:“农村过去最神气的建筑是祠堂,现在恐怕要算电力排灌站了。” 什么是农村农村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未来社会中,城市与农村的本质差别将消失。在不同的国家、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所规定的农村统计口径有所不同。例如:美国,1950年以前规定,凡是人口在2500人以下的、没有组织成自治单位的居住地就算农村;1950年以后规定,不论其是否组织成自治单位,凡人口在2500人以下或人口在每平方英里 1500人以下的地区及城市郊区都算作农村。欧洲各国一般以居住地在2000人以下者为农村。在中国没有直接规定“农村”这一统计指标的口径,仅规定了“市镇总人口”和“乡村总人口”这两个人口统计指标。国家统计局解释,“市镇总人口”指市、镇辖区内的全部人口;“乡村总人口”指县(不含镇)内全部人口。其中,“市”是指经国家规定成立“市”建制的城市;“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镇。1984年规定,凡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或总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人的,或总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均可建镇。 农村与城市农村与城市相比的特点农村同城市相比有其特点:①人口稀少,居民点分散在农业生产的环境之中,具有田园风光;②家族聚居的现象较为明显;③工业、商业、金融、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较低。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农村处于封建社会末期。沿海地区已先后和数量不等地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在农村中占统治地位的仍然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小农经营的自然经济。 农村与城市的环境比较清新的空气在是别在乡村的一枚徽章。 城里人能够享受到什么清新空气?即使偶尔感触到远远天边袭来的柔风,但却夹杂着无数呛鼻抑或令人近乎窒息的莫名气味,并充盈于各种噪音之中,磨损于光怪陆离的灯光之间,稍纵即逝在丛林般的钢筋水泥高楼之间,不过像烂泥塘里散发的一阵气味,丢弃在五光十色的垃圾里。 农村人与城市人的比较乡下的人喜欢盯着烈日走,在地里背朝着青天白日默默地挥汗。他们手捧着黄土有时不免脸上荡漾着一丝无奈,但他们酷爱着他们苦苦守着的热土,在那里不停劳作感到乐此不疲。他们一旦丢弃一寸土就心里不是什么滋味,甚至很小心眼的为此争执起来。因此,我们看到一些在乡下经营农作物致富的老乡很少搬到城里去住,也不是因为这些人没有能力在城里买到地皮和房子,而是他们不愿离开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美丽的乡村土地里有他们不朽的希望,每一块泥土每一颗沙砾都堆积着他们几代人的感情。 相比之下,城里人对自己居住的城市的感情和乡下人对他们居住的对乡村的感情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城里的许多地方给他们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譬如商品超市,上学就医,社交活动等等。但交通的拥挤,整治不善的水沟,弥漫在上空的烟雾和尘埃以及充斥在闹市里的噪音都使他们厌倦,甚至不时的脱口漫骂起来。我认识的几位住在城市里的朋友,每次和他们谈起对城市的看法时,总是表露出不同程度的埋怨。而乡下的老乡呢?跟他们谈到乡村时,很少有人指责自己的居住环境,也许没有太多的溢美之词,在他们眼里唯一埋怨的就是说交通不太便利。 乡下人白天劳作,晚上睡觉,生活很有规律的。月朗风清,他们享受着一方土地独有的自然恩宠。看月亮从树阴里筛下满地的光斑,闪闪烁烁,飘忽不定;听月光在树林里叮叮当当地飘落,在草坡上和湖面上哗啦哗啦地拥挤;门口不远的田野,田里泛起细细的柔波,那里传来一阵阵如潮水汹涌着的蛙鸣,用心去倾听着这些天籁之音,会使你感触到月下乡村的深邃和美妙。 农村的历史原始社会时期的农村在原始社会初期,人类依靠采集、渔猎为生,逐水草、居巢穴,无所谓村落。到了原始社会的中期,约在新石器时代,人类掌握了农业生产技术,有了耕种土地、照管作物、饲养畜禽等生产活动,人类开始定居下来,从而出现了最早的村落。原始村落是以血缘关系形成的氏族部落的聚居之地,实行原始公有制,按自然分工进行生产活动,平均分配。至原始社会末期,交换有了一定的发展,在一些交通方便、位置适中的村落中,出现了集市。 唐代的农村唐代贵族阶级,多养奴隶。庄园中之田地,当然使之耕种,然以地面辽阔,田多至千顷,自家奴隶,不敷应用,不能不利用佃户,耕种田地,收其租税,以供挥霍。此种佃户,称为客户,或庄客。......士豪大族,收纳逃户(既客户),留居庄上。结果致“客户”二字,可作佃农解,庄园之大者,收容客户,多至数百人,一家数口,集居一隅,于是庄园之中,发生客户所居之村落,后世称农村为“庄”,其义殆起於此。(黄现璠著:《唐代社会概略》) 奴隶社会的农村在奴隶社会的农村中,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商业相继从农业中独立出来。在一些大的村落中,手工业者集中,商业集中,形成永久性市场。这些地方,逐步演变成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为了保护财产的安全、政权的巩固,则修筑城堡等,逐渐出现了城市。大商人、大奴隶主、官吏聚居在城市,奴隶、个体小农、少数小奴隶主则居住在农村。 封建社会的农村在封建社会的农村中,主要居住着农民(雇农、佃农、自耕农)或农奴、中小地主等。土地等生产资料绝大部分为封建地主阶级(或封建农奴主阶级)所有,少部分归农民所有。在资本主义的初期,农村居民除包括封建社会遗留的各种成员外,主要是经营农业的小土地所有者和农业资本家。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农村的扩展,大批破产农民,进入城市成为工业工人。在发达的资本主义阶段,农村居民的主要成分是比例不等的大中小型农场主和受雇于农场主的农业工人。此外,由城市迁入农村的居民以及农村工商业从业人员也日益增加。 鸦片战争后的农村鸦片战争之后,农村逐渐演化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其社会经济的特点是:①大部分或绝大部分的土地归地主和富农阶级所有。②地主通过地租、高利贷和商业资本三种形式剥削农民。③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品输入中国,并在中国直接开办工厂,动摇了耕织结合的农村经济结构。④由于帝国主义势力控制了中国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并直接到农村收购农产品,致使中国农业商品化具有殖民地性质。 建国后的农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农村社会经济关系不断发生变化。1949年-1952年,全国绝大部分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由封建土地所有制转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个体农民经济成为最主要的经济成分。1953年-1957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民加入合作社以后,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实行集体所有制和按劳分配制。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以及农村工业,商店、银行、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随之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1958年-197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由于“左”的政策,使农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都受到了破坏,农村经济停滞。从1979年开始,农村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农村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都得了较快的发展,农村面貌有很大的变化。 社会主义新农村简介“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2005年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所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中,在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的新起点。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3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财政收入2.6万亿元,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因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下决心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回顾过去几年,从中央到各地,围绕农民增收这一主题,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直接给农民以实惠—— 各地种粮农民首次享受到直接补贴的好处,2004年全国共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16亿元;全面放开了主产区的粮食购销和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明确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产粮大县实行转移支付…… 2004年农民增收6.8%、粮食增产9%之后,今年国家又出台了进一步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如加大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减免力度,着力建立为农民减负的长效机制。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格外引人注目。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温铁军认为,新农村的新,新在农村的发展能够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和谐社会的要求。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通过城市对农村的反哺,工业对农业的反哺,使农业得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使农村社会能够实现和谐。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概括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经济上就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来提高农村产业的竞争力,提高务农劳动者的收入。在社会事业、文化事业等方面可以通过国家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来实现。 让公共服务惠及更多农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短短20字的定位,涵盖了多方面意义。其中的重中之重,是增加农民收入。 数据显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1997年之后连年明显扩大,目前仍维持在3.21:1。即使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36元、终于走出“八年徘徊”,也只是恢复性增长。 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绝不仅仅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反哺之义也不止于增加农民收入。五中全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这意味着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也将进入加速发展期。 这个努力方向来源于如下现实:目前全国有一半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60%以上的农户还没有用上卫生的厕所,有近7000万户农民的住房需要改善,1.5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6%的行政村还没有通公路,2%的村庄还没有通电,6%的村子还没有电话…… 农民手里没有钱,农村各项经济社会事业投入不足,后果不仅是缺水少电、交通不便等影响到农民生活质量,甚至基本的看病就医、读书上学也难以满足。据卫生部估计,全国农村人口中40%到60%,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一些贫困地区,尤其是西部,60%到80%的患病农民死在家中。湖南的一项调查则表明,农村孩子从进学校门到高中毕业,在上世纪80年代共需支出108元,90年代需支出约8000元,到2004年则需支出约3万元。 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也正是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放不下的事。今年4月温家宝在四川巴中考察时对乡亲们说:“我心里始终有三件事放不下,一是让农村孩子能上学,二是让农民看得起病,三是让农民过上好日子。”国庆节期间他在河北农村考察时更进一步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为农民办好四件大事:一是发展农村经济。二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三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四是增加农民收入。 应当看到,近几年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令人欣慰的举措: 1、农村教育方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到2007年,西部地区整体上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国家还确定,“十一五”期间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在过去义务教育免除学费的基础上,农村学生的书本费、杂费等费用也将全部由国家负担。 2、医疗卫生方面,中央财政今年将在上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的投入力度,预计涉及中央集中采购的金额将有30多亿元,这个金额明显高于2004年招标采购总计22亿元的总值。 新农村建设将迎来农村大发展不久前记者在陕西延安的羊泉镇东里村采访时,村民徐建红说,“过去做饭满窑烟,如今生火拧开关。这多亏有了沼气池!”他家的猪圈,猪粪全流进沼气池,一点也不臭。旁边的厕所,以前来个人都没下脚的地方,现在改成水冲的,干净多了。 农业部的统计显示,全国已有1540万农户用上了沼气。以沼气等新能源为代表的一批生态项目,如今在各地农村积极推进。山东、浙江等省提出要以“生态立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在河北,从2004年起开始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确定把“道路硬化、街院净化、村庄绿化”,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作为主要抓手。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柯炳生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包括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5方面: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要求;完善基础设施,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尤其在环境卫生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新农民是指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新风尚就是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王一鸣说,农村要想改变面貌,除了政府加大投入以外,也需要农村提高自身自我发展的能力,这样就必须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要提高农业的附加值、科技含量。他同时提醒,“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历史过程,不能一哄而起。所以中央特别强调要尊重农民的意愿。” 浙江大学农业经济与管理系教授陆文聪认为,按照“民主管理”的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点非常重要。通过实行民主的社区管理,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更好地参与当地的经济建设,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带动全国经济的发展。 如何落实中央精神并转化为具体政策,是今后的重点所在。概括一些经济学家的观点,国家应重点加大五方面的扶持力度:一是建设包括道路交通、信息网络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二是治理和保护农村自然环境,三是重点发展医疗、养老等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四是支持农业生产,五是发展教育事业。 人们期望,有一套新的改革措施出台,形成一个合理的公共财政政策体系。今后几年内能使农业、农村与工业、城市及国民经济的其他方面协调发展,农民生活质量得到质的改善,农村建设上一个大台阶,并给相关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农民政治地位不平等按宪法规定,农民的政治地位与城市公民的政治地位应该是平等的。但农民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却很低。中国十三亿人口中有农民8.6亿,占了三分之二,是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但在政治生活中,农民民主参议权却很少。我国选举法将全国人大代表的城乡选举比例定为农村每96万人中选1人,城市每26万人中选1人,也就是近3个农村居民的权力相当于1个城里人的权力;又据有关资料统计,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民代表只占0.7%。农民政治权力不平等,不能参与政府决策而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决策,其经济权益分配也必然地不公平。目前农村虽然实行村民自治,村委会由农民选举产生,但代表政府权力的市、县、乡、镇政府官员是由政府指派的,而非农民选举,这样农民的政治民主权利就不可能是充分的。? 政府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存在着很大的强弱势差。目前政府权力有向农村膨胀的趋势,更因为社会对官员权力约束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以致法制在农村被弱化,以权代法在农村随处可见,农民越来越受制于政府官员的权力:由于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追求欲,“逼”农致富的事时有发生;政府强令推行的项目因脱离农民的主客观条件,给农民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和人身伤害。当农民的社会地位被传统的观念视为低下时,农民的权益极易受到侵害;当“弱势”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却又往往因农民与政府的对话渠道不畅通而求告无门。在目前传统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下,村民自治在维护农民权益上显得力不从心,社会民主政治地位显弱,组织上没有保障,至今也没有农民自己的维权组织(应当像城市中取得合法地位的工会和妇联一样的农民协会)来沟通农民和政府,为维护农民正当权益说话。现行的体制状况是经常自上而下的动员,而很少自下而上的沟通,农民为维权而向上申诉受到层层阻隔。 农民的经济地位不平等 这种现象体现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更有甚者,“同命不同价”(注:同一辆车发生车祸后,农民的死伤赔偿金相比市民的死伤赔偿金相差几倍,甚至十几倍。)的现象时有发生。期待进一步的深化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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