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孟州市档案局 |
释义 | 局馆简介孟州市档案局(馆)成立于1958年,是集中统一保管孟州市市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市(县)级综合档案馆,是孟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孟州市政府指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查阅场所。2004年晋升为省一级标兵档案馆。 内部机构设置:办公室、业务科、保管利用科。 2006年底馆藏档案资料6.2万卷(册),其中馆藏档案4.9万卷(册),资料1.3万卷(册)。馆藏档案资料的历史跨度300余年。保存年代最早的是康熙三十四年的《孟县志》,保存最多的是建国后全市文书和专门档案,约占馆藏总量的80%,有少量旧政权和革命历史档案;比较齐全完整的是建国以后的档案。馆藏档案以纸质为主,还有部分录音、录象、照片、光盘等载体的档案。 馆藏简介孟州市档案馆馆藏全宗132个,档案资料共计61899卷册,其中文书档案49145卷,专门档案28693卷,科技档案21卷,声像档案1277张31盘。 资料12754卷册, (一)文书档案:包括建国前和建国后两部分,其中建国前档案分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革命历史档案(1941-1949)263卷,主要内容包括党晋冀鲁予边区政府、华北人民政府、平原省人民政府、太行行署、太岳行署、太行第四公署(含新乡专署) 。 旧政权档案(1941-1949)397卷,内容主要包括日伪时期、民国时期、省专、县的部分档案。建国后档案(1950-2005)18248卷,内容包括中共孟县县委、人委即所辖单位的部分档案。 (二)专门档案 :包括土改时期的农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买卖房产的契约存根,死亡干部档案,新闻稿,党团员,知青关系存根,社教档案,组织史底稿等4718卷。 (三)科技档案:主要有孟县宾馆楼、孟县县委办公楼、孟县政府办公楼、孟县档案馆办公楼的楼体结构、建设施工基础图、平面图、剖面图、设计图等21卷。 (四)声像档案 :主要有文化大革命当中领袖活动照片,孟县文化大革命的大字报、小字报、及批斗某些领导的照片,县委、政府一些重大活动照片及领导合影照片,国家领导人视察孟州的照片、光盘计1277张31盘。 馆藏资料:局馆参照《河南省各级综合档案馆资料分类表》将馆藏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共分五大类,即:文件汇编类、史志谱牒类、公共图书类、报纸期刊类、声像实物类。 截止2006年馆藏资料11275册;实物16盒(件),均为矿物标本。 设施与设备孟州市档案馆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库房面积960平方米。现有六个库房,永久、长期库房密集架17列119组,资料库房有木质柜26顶,专门档案库房和其他库房有五节铁皮柜50顶、木质柜39顶,共计115顶。 除库房外,还设有阅览室,裱糊室、复印室、微机室、陈列室、配置有计算机4台、复印机1台、打字机2台、扫描仪2台、防磁柜1顶、空调6台、去湿机3台、修裱台以及防火、防盗设备等。 近年来,孟州市档案馆加强了对市级单位档案移交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大了对重大活动档案、特色档案及现行文件的收集力度。馆藏档案日益丰富,馆藏结构不断优化。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行档案管理标准;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馆和其它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组织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宣传、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档案法律、法规的实施,以法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案件。 工作职责档案馆工作职责一、档案馆按其管理范围收集和接收辖区内各单位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及有关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史料、专门档案; 二、对所保存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分类、整理、编目; 三、对馆藏档案进行有效保护,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负责馆藏档案的统计、保密、解密和鉴定、销毁工作; 五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 办公室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统计、分析,提出贯彻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法规的制度和建设;研究拟定全市档案事业长期、中期、年度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息宣传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事务、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负责机关的党务、人事、劳资、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 业务指导科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及相关业务的业务监督、指导和制定档案工作规划、计划、标准规范并组织指导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参与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新产品开发、技改项目、科研成果档案资料的验收工作;负责档案工作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调研工作,拟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档案执法的监督、检查及行政复议、应诉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全市档案馆网建设的布局规划、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档案馆工作规划、计划和档案业务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审查各级各类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的办法和控制范围。 历史沿革孟州市档案馆是1956年10月8日在原孟县人民委员会档案室的基础上建立的。 1958年7月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事业,经党政领导研究决定,建立了“孟县档案馆”,隶属县委、县人委办公室双重领导。 1959年4月13日,经县委决定建立孟县人民委员会档案科。 1959年5月,根据省地委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指示精神,县委研究决定建立“孟县档案管理科”。 1960年8月,根据周恩来同志关于“档案应归党管”的指示精神,档案科由人委迁到县委办公、属县委领导。 1962年5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决定撤销“孟县档案管理科”,并入县委机要室合署办公。 1968年7月,经研究决定“孟县档案馆”印章继续使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档案机构瘫痪。 1978年6月,经研究决定恢复了“孟州市档案馆”。 1981年4月,经县委研究决定决定建立“孟州市档案局”、健全“孟州市档案馆”两个机构合署办公,属县委直接领导。 1985年4月中发〔1982〕29号文件精神,孟县县委调整档案工作领导体制,将档案局列为政府直属局。 1996年5月,撤县建市,孟县档案局更名为孟州市档案局,孟县档案馆随之更名为孟州市档案馆。 1987年,根据孟编〔1987〕12号文件,核定孟县档案馆编制8人。 2003年,根据孟编〔1987〕30号文件,核定孟县档案局馆编制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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