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文友 |
释义 | 马文友同志(1926-2008),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原正科级检察员. 人物生平马文友同志,男,汉族,初中文化,1926年农历8月10日出生于内蒙古宁城县汐子镇大八家村,1947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马文友同志1947年7月至1947年9月在汐子镇大八家村农会任文书、财粮;1947年10月至1949年8月在七区政府任财粮干事;1949年9月至1950年4月在热河省干校学习;1950年5月至1952年4月在五区政府任秘书;1952年5月至1953年3月在宁城县人民法院任书记员;1953年4月至1955年9月在7区政府任副区长;1955年10月至1960年5月在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任检察员;1960年6月至1961年2月在宁城县机械粮油加工厂任厂长;1961年3月至1962年5月下放大八家大队劳动;1962年6月至1962年9月在汐子公社卫生院任院长;1962年10月至1972年11月先后在汐子公社、向阳公社党委任宣传委员;1972年12月至1978年12月在乌兰哈达猪场任党支部副书记兼副厂长;1979年1月调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任检察员。1986年8月在宁城县检察院离职休养。 主要贡献马文友同志参加革命工作以来,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革命事业。该同志1979年调回检察院,为我县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检察院工作期间,他一直战斗在打击刑事犯罪的第一线,批捕和起诉了许多重大刑事案件。他工作坚持原则。敢于修正错误,执法公正,廉洁自律,时时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他正直的为人品行,突出的工作业绩,受到同志们的尊重和称赞,党和政府也给了他很多荣誉。他的谢世,对我们是一大损失。 社会评价马文友同志参加工作四十余年,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过着淡泊名利的朴素生活,从来没有向组织提过特殊要求。他待人诚恳,忠厚老实,孝敬老人,尊敬妻子,对子女教育有方,要求严格,对邻里同事满腔热情,与人为善。他是党的好儿女,子女的好父亲,我们的好同事。马文友同志病逝后,县委老干部局、县检察院领导十分沉痛,前往家中吊唁。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等单位、有关领导,以及他生前好友、亲属向马文友同志敬献了花圈,表达了沉痛哀悼!并以其他方式向其子女亲属表示了亲切问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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