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鞍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释义 | 马鞍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口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检查基层人口计划的执行;组织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指导、管理和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编制并监督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计划;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市人口学会工作。 马鞍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及分工党组书记、主任:李玉珍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党组成员 副主任:殷积宾 分管宣传法规科、市人口学会 党组成员、副主任:高翔 分管流动人口管理科、市计划生育协会 党组成员、副主任:邓国支 分管计划统计科(科学技术)科、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明行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副调研员:王军 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 部门科室马鞍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4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负责重要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政务信息、保密、督办以及基建、保卫、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制订、实施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基层计生队伍建设;负责编制本委经费预决算和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计划统计科(科学技术科)。负责拟定中、长期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组织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口计划管理工作;组织计划生育抽样调查;指导、协调计划生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 (3)宣传法规科(奖励扶助办公室)。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拟定计划生育系统干部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及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 (4)流动人口管理科。负责城市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对县区和有关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负责城市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和调研。 直属单位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含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编制全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供应计划,负责全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供应和管理工作;负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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