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
释义 | 基本信息负 责 人:鲜荣生 职 务:局长 办公地址: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文明东街10号 工作职能(一)发展改革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和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全区经济发展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态势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组织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3、研究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运行形势及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运用财政、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区政府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4、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针政策,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管理的日常工作。 5、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安排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我区政府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负责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做好非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发布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方向,参与全区固定资产市场监管。 6、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管理。研究提出全区重点项目名单及其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重点项目全过程协调管理和监督,负责建立全区重大项目储备库,研究提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 7、负责权限以内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核准工作,审核和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 8、制定、贯彻落实重大项目稽察的政策措施,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 9、提出全区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计划,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10、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 11、研究拟订并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的衔接;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2、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问题,协助拟订全区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实施;参与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组织协调;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13、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14、拟订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规范规章政策。 15、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负责依法制定招标、投标有关规则;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按照职责权限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二)经济管理职能 工业规划、指导、服务职能 1、监测和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全区工业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目标和政策;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拟订并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在我区的具体实施意见,监督检查国家产业政策在我 区的执行情况;指导产业、行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工作。 3、起草本区工业经济地方性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全区工业经济宣传工作,发布重大经济信息。 4、研究提出全区工业企业实施宏观管理的意见,规划全区工业布局,规范企业行为,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5、协调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工作;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开展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工作。 6、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组织实施全区国有工业企业兼并破产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7、做好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 能源规划、监控(含节能减排)职能 1、研究制定全区能源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重大能源建设项目和迁改项目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 2、组织实施加油(气)站等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 3、石油成品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管理。 整规职能 全区市场经济秩序整顿、规范管理职能。 (三)指导、协调发改系统职能部门职能 指导、协调中小企业局、物价局、统计局工作。 (四)其他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政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议案、提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目标管理督查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保卫、资产及档案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人事、工资、人员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及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三)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企业党委党务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协调指导局管理机构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企业、行业协会财务、审计工作;负责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承担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关规章、制度、政策的调研、起草、论证和执行中的解释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审核局管理机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行政处罚意见;指导局管理机构依法行政。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和报告起草工作;负责信访受理及分流工作。 (六)规划服务科 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生产力、功能区布局建议;编制和维护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土地利用规划、城市空间规划等相关专业、专项和行业规划;编制和完善能源、粮食、主导产业、新兴产业规划;编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告执行情况;牵头组织重大经济问题的调研和协调工作;负责园区目标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域合作工作。 (七)行政许可服务科 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工作。 (八)经济运行服务科 负责三次产业日常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目标和重大科技专项工作;负责推进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推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大企业大集团及上规企业培育工作;负责地方产品配套、名优特产品扶持工作;负责投产企业联络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协会运行指导工作。 (九)工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服务科 负责汽车(工程机械)等主优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工作;负责园区外工业企业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特许工作;负责工业结构调整及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产品工作;负责工业污染防治、工业污染企业搬迁和区外企业向园区搬迁工作;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相关项目可行性论证、转报和上级财政资金安排等服务工作;承担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现代服务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科 衔接平衡第三产业和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行政事业发展计划,协调解决发展中重大问题,监测和报告发展情况;负责现代服务业和社会事业、行政事业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转报和上级财政资金安排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十一)基础产业发展服务科 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气象和交通、物流、邮政等基础产业(行业)发展计划,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和报告发展情况;负责全区基础产业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转报和上级财政资金安排等服务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工作;承办上级铁路建设办公室交办工作。 (十二)项目服务科 负责全区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和执行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布局和包装策划工作;负责园区产业准入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在建项目、储备项目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三次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申报、使用工作;负责在建项目联络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项目存量招商和项目建设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投资服务科(挂散装水泥推广科牌子) 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统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日常监管监测工作;负责编制和监督实施年度投资指导目录(指南);负责国债资金、上级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引导资金专项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负责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承担区特许经营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散装水泥使用推广工作。 (十四)融资服务科 负责牵头搭建企业信贷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工作,推动企业上市培育;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律工作;负责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地方债券发行申报工作。 (十五)能源建设服务科 负责电力、天然气、输油管道和加油站、加气站等能源设施建设与迁改工作。 (十六)能源运行服务科 负责能源行业(企业)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能源供给预警和应急管理、储备工作;负责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十七)信息化推进服务科 负责汽车电子和信息化产业推进工作;负责全区公众信息网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区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及基地建设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专项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推进物联网、智能卡发展及应用推广;参与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本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十八)信息化监督管理科 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工作;负责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监理资质认证相关工作;负责全区信息业、软件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区投资信息化项目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区本级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的前置审核工作。按规定权限对全区无线电频率进行规划、指配和对无线电台(站)设置进行审核、报批与管理;负责协调军、地以及相邻区域间无线电管理事宜;负责无线电管理的行政执法和对各类违法、违章台(站)查处;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管制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公众信息网及电子政务运行状况监督工作。 (十九)粮食流通服务科 负责全区粮油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粮油储备工作;负责军队、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以粮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粮油供应计划执行工作;负责粮食应急工作和行业统计工作。 (二十)价格管理科 负责价格调整工作;负责行业价格自律指导工作;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拟订权限范围内资源价格、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会同区财政局对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进行征收、管理和使用;负责价调基金年度预决算编制;组织开展价调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收费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法规、政策;拟订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等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发放和收费年审,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 (二十二)安全生产监管科 负责本局依法承担的工业企业、能源行业、粮食行业、民爆器材行业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全区相关产业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负责本局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三)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办公室 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工作;受理和查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违规问题;负责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稽查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经济发展研究院 负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与区域发展战略的研究、产业及行业发展研究、空间布局及结构调整研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若干重大问题的前瞻性、基础性研究;对全区经济运行监测与预测,做好经济形势动态的分析研究工作;为全区重大项目策划与战略性投资提供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最新产业发展走向、经济研究前沿理论和城市经济发展最新动态等有助于经济决策的综合性专题信息服务;开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承担区内经济研究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二)龙泉驿区粮食局军粮供应站 承担、保障驻区部队(含武警)的粮油供应。 (三)龙泉驿区价格认证中心 受理和开展全区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财物的价格鉴定;负责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负责相关价格纠纷调解。 (四)龙泉驿区价格监测中心 宣传贯彻价格监测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价格监测计划,制定全区的价格监测项目、标准;负责全区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调查、分析及跟踪、采集、预测;负责全区市场市场价格运行检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提出应对措施;负责全区价格信息的发布和综合利用。 (五)龙泉驿区物价监督检查分局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测工作,负责价格法制宣传及价格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负责全区价格诚信建设工作。 (六)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后勤服务中心 管理局机关后勤事务。 (七)龙泉驿区经济信息中心 负责全区经济信息应用服务体系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建设;负责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课题研究辅助、经济信息内容服务。 (八)龙泉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全面承担我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评估咨询,工程概算、预审核,变更签证监管等职能。 (九)龙泉驿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负责全区中小企业改革、生产、经营、发展相关工作的协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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