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景范 |
释义 | 1 原国家地质部部长刘景范 (1910—1990),又名刘荡平,1910年9月20日出生于陕西省保安县(今志丹县)金鼎镇芦子沟村。在不同时期都为党和国家作出了大量工作。抗日战争期间,刘景范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秘书长,边区政府委员,陕甘宁边区建设厅长,民政厅长;解放战争期间,刘景范历任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秘书长,边区政府民政厅长、边区政府副主席、代主席;全国解放以后,曾任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副部长,国家地质部部长。另有同名演员刘景范。 ◎ 出生刘景范,幼时受祖父刘士杰(清未拔贡)的启蒙教育,勤奋好学,12岁时丧母,辍学在家协助父亲刘培基挑起全家八九口人生活的重担。劳动之余,认真阅读长兄刘志丹从外地带回来的一些革命书刊,了解社会的变化,向往革命。 ◎ 开始革命1928年秋,渭华起义之后,刘志丹回到家乡从事革命活动。刘景范在其长兄刘志丹的带动下参加了革命,次年随刘志丹在陕北从事兵运工作。193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夏,协助刘志丹在南梁地区组建游击队,同年冬天,任西北反帝抗日同盟军第二支队一大队副队长。1932年3月返乡开展农民运动,1934年2月任保安游击支队支队长,率领游击队在保安、安边、延边、庆阳一带开展游击斗争,建立苏维埃政权。10月,任中国工农红军第26军42师2团团长,率部参加了陕甘革命根据地反“围剿”作战。1935年4月后,历任陕甘边区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陕甘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兼军事部长,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指挥地方武装配合主力红军反“围剿”和清剿土匪,为陕北革命根据地和陕北红军的创建作出了重要贡献。 1935年9月上旬,刘景范和中共陕甘边特委书记王生玉、陕甘边苏维埃政府主席习仲勋得知红25军长征到达永宁山的消息后,当即召开党政军干部会议,动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热烈欢迎与慰劳红25军将士。会后,又亲自与习仲勋带着保卫分队和交通员去永宁山迎接红25军。9、10月间,在党内“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影响下,陕北错误“肃反”,使刘景范和陕甘边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遭受迫害,直到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才被党中央解救出来,重新分配了工作。 1935年12月,刘景范任中共三边特委委员兼军事部长,平叛了因错误肃反造成的“三边事变”和“赤安事件”彻底地消灭了几个县内千余名叛匪,为红军顺利东征和西征扫清了障碍,为中共中央迁驻保安创造了条件。 ◎ 担任要职曾任司法工作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委员,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等职,在边区政府工作,他是林伯渠主席的得力助手,对民政、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有着许多建树,深受林伯渠主席的赞许。特别是协助林伯渠实行“三三制”,执行精兵简政,坚决落实精简、节约、统一、效能和反对官僚主义,有力地促进与巩固了边区的政权建设。他还为边区的基层政权建设,同国民党顽固派作斗争,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一定贡献。 曾任西北野战兵团和西北野战军后勤司令员兼政委,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西北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等职。组织动员边区群众支援前线,曾参加保卫延安、沙家店、瓦子街、陕中、兰州等战役战斗的组织指挥工作,为保卫陕甘宁边区,转战陕北,消灭国民党胡宗南匪军,解放大西北,迎接新中国的诞生做出了出色的成绩。 建国后为建立和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民监察体制,监督国家政策、法令和经济计划的正确执行,查处官僚主义及违法失职行为,保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突出贡献。“文化大革命”中遭受严重迫害,被入狱长达7年之久。但他刚直不阿,坚持真理,对党忠贞不渝。 197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为刘景范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先后担任民政部副部长,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平反后,他为拨乱反正,重建民政工作尤其是我国救穷救济工作费尽了心血。1990年8月9日,病逝于北京,终年80岁。 ◎ 人物年表革命前 刘景范,1910年9月20日生,陕西省保安(今志丹)县金鼎乡楼子沟村人。字子忠。知识分子家庭出身。12岁丧母并辍学参加劳动。1928年7月参加革命活动,在其兄刘志丹的影响下,参与组织陕甘边革命力量发动武装起义。 抗日战争 1930年初受党组织派遣到国民党杂牌军中从事兵运活动。9月回到家乡协助组织革命武装。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夏协助组建游击队。同年秋冬任南梁游击队第一大队副大队长。同年冬任西北反帝同盟军第二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1932年初离开部队返回家乡,秘密开展革命斗争。1933年3月任中共陕甘边区特别委员会委员。同年秋率30多名贫苦农民参加保安县红军游击队,先后担任队长、陕甘第二路游击大队第二支队队长兼政治指导员等职,领导游击队打击反动地方武装,建立人民政权。 1934年5月任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同年10月至1935年2月任红二十六军第四十二师第二团团长。参加创建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和第一、第二、第三次反“围剿”斗争。1935年2月至11月任陕甘边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同年春至11月任中共陕甘边特委军事部部长。同年九十月间,在“左”倾冒险主义执行者错误的肃反中被关押。10月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获释。11月任中共三边特委委员兼军事部部长。1936年1月任中共赤安(志丹)中心县委委员。6月至12月任赤安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兼中心县委军事部部长(至同年9月)。同年任三边游击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同年12月至1937年4月任陕甘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省委军事部部长。1937年4月至9月任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同年5月至1939年11月任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参加领导巩固和发展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同年1月起任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同月在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当选为边区政府委员。同月至1940年10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厅厅长。1940年9月至1941年5月任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常务委员。1940年10月至1948年4月任陕甘宁边区民政厅厅长、保健委员会委员(至1945年8月)。1941年5月至1949年9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1941年8月至1945年8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政府党团委员。1941年8月任陕甘宁边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11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委员、副秘书长(至1946年4月)、边区整编委员会主任。12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教育委员会委员。1942年2月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边区土地政策研究委员会召集人。6月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群众工作研究委员会成员。在1943年1月在西北局高干会上,与高岗保持一致,宣传高岗关于西北红军历史和西北革命史的观点,积极揭发并参加对阎红彦和吴岱峰等人的批判,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扬和重视,是因此受到表扬奖励的22名领导干部之一,毛泽东亲笔为其题词以示褒奖。1943年1月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精兵简政委员会成员。同月至1945年8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司法委员会委员。1943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研究各地财经机关统一领导委员会成员。参与巩固建立陕甘宁抗日根据地的组织领导工作,特别是边区政府的民政、经济、法制建设工作,组织人民群众支援抗日战争。 解放战争时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参加中共七大。同年12月至1948年7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政府党组常务干事。1946年4月至1949年9月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秘书长。协助主席林伯渠领导发动陕甘宁边区广大群众支援自卫战争,进行土地改革。1946年6月至1947年3月任中共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委员。1946年12月至1947年初兼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审计处处长。1947年4月至1949年2月兼任西北野战军前委常务委员、后勤部司令员及政治委员,西北野战军党委委员,全面负责西北野战军的后勤工作。1948年12月起任中共陕甘宁边区政府党组书记。1949年2月至9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务委员、西北财经分会委员、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其间:2月至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后勤部司令员、中共第一野战军前线委员会委员。 革命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第一副主任,1949年11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分党组干事会书记(至1953年)。1949年10月至1950年2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务委员。1951年12月至1955年4月任中央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委员会第二书记,1955年4月至1956年6月任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委员会第二书记。1953年至1954年10月任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党组书记、监察部副部长。致力于建立和健全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监察体制。曾兼任中央贯彻婚姻法委员会主任。1955年5月至1965年4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部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经历 “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粉碎“四人帮”后,中共中央给予平反,恢复名誉 。1978年5月至1982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83年至1984年任中共中央整党联络组组长,为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了大量工作。是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十三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1990年8月9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2 天津人艺国家一级演员职业: 演员 在《长征》中成功塑造了无产阶级革命家凯丰同志。 作品红岩魂——黄茂才 公安局长2——戴文清 延安颂——凯丰 长征——凯丰 铁道游击队——松尾 解放——谭震林 解放大西南——李达 (概述图片)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