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洪法 |
释义 | 1.原日照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刘洪法 男,1937年12月生,江苏省赣榆县人,1956年8月参加工作,195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专文化,农艺师。历任日照县农业局文书,两城镇农机站站长、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及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后任山东省日照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山东省土地学会理事。1990年被授予山东省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1991年分别被授予全国土地管理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 2.黑龙江省嫩江县政府副县长简介刘洪法,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黑龙江省德都县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嫩江县政府副县长。 履历1990.07—1991.03 德都县水利局会计 1991.03—1993.03 黑河市水利局审计科科员 1993.03—1994.06 下派合作区 1994.06—2000.12 黑河市水利局计划财务审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 2000.12—2002.08 爱辉区政府区长助理 2002.08—2011.12 爱辉区政府副区长、金湾电站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 2011.12— 嫩江县政府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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