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列传 |
释义 | 列传 中国纪传体史书的体裁之一。司马迁撰《史记》时首创,为以后历代纪传体史书所沿用。司马贞《史记》索隐:“列传者,谓列叙人臣事迹,令可传于后世。”张守节《史记》正义:”其人行迎可序列,故云列传。”一般用以记述帝皇以外的人物事迹(凡侯王而能世袭的,《史记》原列入“世家”,后代的纪传体史书则取消“世家”一类,统称为“列传”)。也有记载少数民族和其他国家历史的,前者如《明史》中的《四川土司列传》,后者如《明史》的《外国·日本列传》。 列传: 索隐列传者,谓叙列人臣事迹,令可传于后世,故曰列传。□正义其人行迹可序列,故云列传. 简而言之,是各方面代表人物的传记,是记载历史上重要人物的一种题材。 “列传”主要是各种不同类型、不同阶层人物的传记,少数列传则是叙述国外和国内少数民族君长统治的历史。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