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梁晨 |
释义 | 梁晨,是中国大陆歌手,模特及演员,因其清新形象,动人的歌喉和抒情的曲风,被称为小梁静茹。2007年出道,截至2011年12月,出版了1张单曲,以及无数场演出和电视台节目录制。获奖无数。拍摄过5部电影及短片,共获得8次奖项。2007年,签约首都艺术家协会 中文名:梁晨 外文名:Candy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江西上饶市玉山县 出生日期:1990-03-22(农历:二月廿六) 职业:歌手,演员,模特 毕业院校:新加坡中央艺术学院 代表作品:《笑脸》 《茶经》《情在烂漫时》 所属公司:首都艺术家协会 血型:O型 星座:白羊座 生肖:马 身高:170cm 一、著名模特梁晨概述姓名:梁晨 英文名:candy 星座:白羊 身高:170 体重:46 三围:83/65/85 鞋码:37 血型:0 艺术特长:旅游 购物 音乐 兴趣爱好:购物 现居地:北京 籍贯:江西省玉山县 就读于:新加坡中央艺术学院 获奖经历1999年获全国青少年书法大奖赛铜杯奖 2002年通过全国电子琴考级9级 2004年通过全国钢琴考级10级 2006年被评为省“形象大使” 2007年获全国推新人大赛通俗组全国金奖 2007年获全国推新人大赛模特组全国十佳 2008年被著名歌手谢东收为徒2008年被国际模特评委中国模特之母苏莎收为徒 2009年被评为全国推新人大赛全国“形象代言人” 2010年受邀参加首都形象小姐大赛嘉宾演出 2010亚洲小姐全国20强 影视作品《笑脸》 《茶经》 《情在烂漫时》 《无法抗拒》 《爱我,你怕了吗》 广告作品《优雅GRACE》05年春季杂志拍摄 麦党劳08年活力宝贝 “色彩地带”化妆品活动T台走秀 08年车展模特 录制顺义电视台《歌唱部落》节目第三期 录制顺义电视台奥运歌曲《we are read》 09年于歌手张艾文同台演出四川抗震歌曲《关心 》 09年 汽车零部件展览会天津一汽公司专属模特 录制广东卫视《乐拍乐高》 北京电视台《你好,先生》 玉山一中学生梁晨成为全国艺术大赛代言玉山一中高二学生梁晨,被选为2008年全国第十五届推新人艺术大奖赛代言人,成为该项大赛有史以来第一位来自江西的形象代言人。 全国推新人艺术大奖赛,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国内联络部、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内蒙古电视台、首都艺术家协会承办,每年一届。比赛项目有声乐(美声、民族、通俗组)、书法、舞蹈、模特、表演、小品、曲艺、武术等才艺。 梁晨同学是十四届推新人大奖赛选手,从上饶赛到省里,再参加全国决赛,荣获全国声乐通俗组和模特二项“十佳”、声乐通俗组金奖。当第十五届推新人大奖赛需推选一名代言人时,梁晨从形体、表演、气质、品貌等方面脱颖而出,专家评选确定为代言人。其形象将被印在海报宣传画上全国张贴宣传。 梁晨同学身高1.70米,体重52公斤,从小就酷爱艺术,8岁开始学习电子琴、钢琴,14岁荣获中国音乐家协会颁发的电子琴九级(最高级别)证书,多次在省市县大赛中获奖,10岁获第十三届“双龙”杯少年儿童书法大赛铜杯奖。中学开始学习声乐、舞蹈。现参加拍摄电视剧《青春与梦想》、《笑脸》等,被吸收为首都艺术家协会会员、新加坡中央艺术学院会员。 二、律师 梁晨梁晨,男,河北张家口人,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在多年的法学理论学习和研究中,梁晨律师养成了严谨缜密的思维习惯和热情细致的工作作风,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对民商事纠纷特别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案件方面,其行云流水般的办案思路和滴水不漏的工作态度,受到了当事人及业界同仁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梁晨律师不忘关注不断发展变化着的中国法制环境,深刻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探索并掌握解决各种冲突的法律技巧和手段,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争取当事人权益最大化。多年来,其一直致力于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提出突破传统“诉讼中心式”的律师服务模式,提出律师应该为客户提供法律风险防范、风险控制及风险处理的一条龙式法律服务,打造新生代法律服务旗舰品牌。 2010年5月梁晨律师加入律师维权网团队,现任律师维权网旗下河北交通事故律师网首席律师。在整合大量人脉及网络资源的同时,依托律师维权网优势平台,结合律师专业能力,为全面维护当事人利益提供了更强的专业保障。 部分著述及论文: 《论虚拟财产及其法律属性》 《谈交通事故特殊情况下的索赔主体》 《醉驾入刑制度浅谈》 《三分钟教你交通事故理赔》 三、非诚勿扰 梁晨个人简介:梁晨,男,江苏卫视《爱情连连看》节目嘉宾,因为参加这个节目而在网络上走红。 个人资料:姓名:梁晨年龄:31岁 身高:182 学历:大学 职业:副总 现住地址:宁波 性格介绍:幽默,开朗,脾气好 比较心仪对象:活泼可爱,帮我管我的钱 四、中国首位斯洛伐克语语言文学博士研究生梁晨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84-9-8 出生地:北京 血型:A 主要学习经历2010.9-至今 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考门斯基大学哲学院 博士研究生 2007.9-2010.7 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考门斯基大学哲学院(硕士) 2003.9-2007.6 北京外国语大学欧洲语言系(斯洛伐克语言文学学士、法学/外交学学士) 2000.9-2003.6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高中部 1997.9-2000.6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初中部 1990.9-1997.6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第一小学 研究方向中国与斯洛伐克民俗文学-童话比较, 中国与斯洛伐克民俗文化比较 主要社会经历及实践2010.2 斯洛伐克国家电视台专访汉学家黑山女士访谈节目中担任嘉宾及字幕翻译 2010.2.7担任中国驻斯洛伐克大使馆举办的“中国文化日”主持人,陈建福大使致辞斯语翻译 2010.2.3 中国中央民族乐团欧洲巡演-斯洛伐克新春音乐会斯语报幕员 2009.6 受中国驻斯洛伐克大使馆委托,胡锦涛主席访问斯洛伐克期间担任发改委张平主任在总统府国宴的陪同翻译;担任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斯洛伐克驻华大使先生在斯洛伐克总统国宴的口译工作;协助外交部新闻司工作人员进行访问前同总统府、总理府和议会的交涉谈判 2009.5 参加斯洛伐克电视台LUX访谈,录制谈话节目一小时,关于中国春节的话题 2008.12 担任斯洛伐克企业Moderna与中国企业的商务谈判中的同声传译 2008.11 应中国驻斯洛伐克大使馆委托担任水利部访问斯洛伐克代表团翻译 2008.7-2008.8 北京奥运会期间担任斯洛伐克体育代表团NOC助理,承担机场迎接每批到华斯洛伐克运动员及医护人员工作;斯洛伐克总统Gasparovic访问奥运村期间作为志愿者代表负责迎接翻译工作 2008.10 接受斯洛伐克电视台Markiza采访,录制斯洛伐克学生在国家公立语言学校里学习中文的的学习生活 2008.1-2008.12 担任斯洛伐克国家语言学校中文外教,教授最高年级中国文化以及语言对话课 2008.1 接受斯洛伐克国家广播电台Express采访,录制20分钟谈话节目 2007.12 接受斯洛伐克杂志Markiza采访,专刊介绍中国学生在斯洛伐克的学习生活 2007.10 第一篇翻译斯洛伐克作家P.Caplicky的中国童话于斯洛伐克出版 2004.5-2010.1 在斯洛伐克国家报纸SME网络电子版界面发表关于中斯文化比较、学习生活见闻等文章70余篇 北京奥运会期间由于翻译及接待工作表现出色,被多家斯洛伐克媒体采访,被评为斯洛伐克奥运代表团“最佳成员”,2008年10月在布拉迪斯拉发获得斯洛伐克奥委会赠书 2009年6月胡主席访斯期间担任代表团国宴翻译,获得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发改委主任张平口头表扬 2010年8月 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考门斯基大学哲学院硕士毕业,成为中国第一位斯洛伐克语言文学专业的女硕士,同时考取斯洛伐克政府奖学金,继续在该校攻读博士 五、法学硕士梁晨求学经历梁晨,男,生于1986年,湖南怀化人。因生于清晨而得名,兼取“良辰美景”之意。2004年——2008年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曾任本科班长职务,管窥象牙塔中的勾心斗角与利益角逐,心中不免感慨万千,故放弃名利,潜心求学。2005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获得湘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并于次年入学。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8至2011年于湘潭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师从著名法学家胡平仁教授。其硕士论文《二元人格权论》经答辩委员会专家一致评定为“优秀”。2011年参加清华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入围复试。有志奋斗于学术界,投身法学学术与法学教育事业。主要研究方向为部门法哲学,专攻人格权法哲学理论研究。 理论观点在法律全球化研究领域,认为法律全球化在推进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同时,也加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利益不平衡的矛盾,并对国家主权观念以及各民族传统法律文化提出了挑战。学术研究应当避免要么把法律全球化当作一种当然的前提予以单纯地接受,或者站在狭隘的民族国家立场上不承认甚或抵制法律全球化的这种简单对立。从事实和价值两个方面来审视法律全球化以及在此过程中的诸多矛盾,不难发现,一种既反映人类法律文明共同属性又观照各民族国家本性的异质且多元的法律全球化模式是可能的。而这正是一种应然的法律全球化模式,也是达致世界和谐的可欲之路。当下学术界对于法律全球化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价值论层面,对一些重大前提性判断缺乏细致的实证考察,因而容易得出似是而非的结论。这也是法学界对于全球化这一宏观命题缺乏独立贡献的重要原因。因此,针对法律全球化问题,应特别注重法律实效的分析,而不能仅停留在文本趋同或制度趋同的层面。 在部门法哲学方面,认为任何一个部门法的法典化必然是这个部门法理论的学术化成果。成熟的法典必须依托成熟的理论研究。部门法理论的成熟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部门法理论能够较好地解释和指导部门法实践;第二个层面则是对传统部门法理论本身展开反思,并实现部门法理论的进一步升华。因此,成熟的部门法理论不可能只停留在对部门法具体实践的关心,而要求上升到部门法哲学层面。部门法理论是该部门法的体系化知识,即部门法理论体系;而部门法哲学是有关部门法领域全部知识的哲学反思,构成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与基本精神。因此,我们可以说,部门法哲学是部门法法典化的智识源泉;部门法法典化是部门法哲学的表现形式。 代表作品1、《法律全球化与世界和谐》,载《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硕士)(本文系提交第21届世界法哲学大会会议论文,与导师胡平仁教授合著。) 2、《人格权概念的法哲学解读》,提交第三届部门法哲学大会论文,独著。(硕士) 3、《二元人格权论——关于人格权内涵的法哲学解读》,硕士学位论文。 4、《论转让遗失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载湘潭大学法学院编《湘江法苑》第十辑。(本科) 5、《人格权基础问题的法哲学研究进路》,学士学位论文。 6、《技术保护措施与被许可人利益的保护》,载湘潭大学法学院编《潇湘法韵》。(本科) 六、青岛农业大学教授性 别: 女 出生日期: 1971-07-20 研究方向: 植物病原真菌、真菌资源及利用、生物农药 博士,副教授,毕业于沈阳农业大学植物病理学专业。主要从事真菌遗传与生态,植物病害及其生物防治,真菌抗药性研究、白粉菌分类,生物入侵等研究。 承担本科生的《植物病理学》、《普通植物病理学》、《农业植物病理学》、《专业英语》和研究生的《真菌生物学》等课程。先后指导6名硕士研究生,已毕业3名。 目前主持国家自然基金"中国部分地区白粉寄生孢资源、分类、遗传多样性及其致病性研究". 完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中国真菌志·盾壳霉等属分类研究”和 “北方保护地土壤真菌多样性研究”的部分工作,辽宁省博士起动基金资助项目“辽宁省土壤真菌区系调查及分类研究”,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玉米弯孢菌叶斑病发生规律及防治技术研究和玉米灰斑病的抗病育种研究”及中科3号对茄子黄萎病的药剂试验等研究工作,获辽宁省科技厅科技进步三等奖,校级课题“植物病原真菌及常见常用真菌菌种库的建立及管理”,山东省教委项目“山东省根结线虫病的生防制剂研究”。 目前主持校博士起动基金“白粉寄生孢生防菌株的筛选及发酵研究”,承担欧共体项目“亚洲苹果和梨的可持续生产”,负责苹果白粉病菌及其重寄生菌的研究,青岛科技局的“保护地果蔬主要病害生物防治制剂的研制开发”负责子项目“草莓和瓜类白粉病生防菌株—白粉寄生孢的筛选”,参加《普通植物病理学》一级学科建设。 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篇,参编著作3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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