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涟源市人民法院 |
释义 | 单位简介涟源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3月。全院设机关庭室(队局)17个,中心人民法庭7个。现有在职干警124人,其中女干警26人,男干警98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7人,本科学历的86人,具有审判资格的81人。2005年12月26日,该院率先在娄底市5个县市区法院中实现整体搬迁,6层审判大楼拥有大、中、小审判庭9个,融办公室、接待室、调解室、阅览室、档案室、听证室、会议室等于一体,拥有城域网、局域网、电子监控系统、LED电子显示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门禁系统等现代化设施。 近年来,涟源市人民法院连续六次被评为娄底和涟源市的文明单位。该院还被评为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三级专网建设先进单位、执行工作先进单位,“立案文明窗口”和“信访文明窗口”单位。行政审判中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名列全省第一。为企业改革服务的经验、“执行和解”、“限制出境”的做法得到了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推介。2008年,该院被湖南省高院评为“两庭建设先进单位”;被涟源市委、市政府授予“特别贡献奖”,并评为“信访处理积案稳定老户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在娄底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做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活动中,被评为娄底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涟源市委评为“市直单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组织建设优秀单位”。 2007—2009年连续三年被娄底市委、市政府评为“娄底市文明单位”, 连续被涟源市委、市政府评为 “人口与计划生育特别贡献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08-2009年,连续两年被湖南省高院评为“全省基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优秀单位”;连续被娄底中院评为“全市基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优胜单位”;在2008年的全省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活动中,居娄底市政法系统第一;在2009年的两次全省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中,均居娄底市法院系统第一。 职能职责1审判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而需要本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协助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单位地址地址:涟源市六亩塘镇三步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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