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吏 |
释义 |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治。官~。 旧指小公务员:~员。胥~(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概况吏 :lì 部首:一,部外笔画:1,总笔画:6 五笔86:GKQI 五笔98:GKRI 仓颉:JLK 笔顺编号:125134 基本字义吏 【拼音】:[lì]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治。贪官污~。 旧指小公务员:~员。胥~(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汉英互译 吏 official 详细字义吏 lì 〈名〉 (1) (会意。甲骨文。从手(又),从中。以手持中。有人认为中为笔。“吏”、“事”、“使”古同字。本义:官吏) (2) 官员的通称。汉以后,指没有品级的官员或吏卒 [official;mandarin] 吏,治人者也。——《说文》 吏者,名之师也。——《汉书·景帝纪》 吏所以治民也。——《汉书·惠帝纪》 吏者,民之所悬命也。——《管子·朋法》 王使委于三吏。——《左传·成公二年》。注:“二三公也。” 百吏庶民。——《国语·周语》 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战国策·齐策》 据法守职不敢为非者,人吏也。——《韩诗外传》 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方苞《狱中杂记》 (3) 又如:吏势(官吏的权势力量);吏议(官吏商讨政事;处分官吏;拟议定罪);吏司(管理司法案牍的官);吏兵(官吏和士兵);吏舍(官吏居住或办公的房子)。汉以后只指一般的小官员或吏卒 (4) 专指官府中的胥吏或差役 [inferior official]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 唐· 杜甫《石壕吏》 (5) 又如:吏目(八九品小官。又指地位在御医之下的一般医生);吏员(古代地方官府的小吏);胥吏(小官吏);狱吏(旧时管理监狱的小官) (6) 吏部狱 [jail;prison] 而右将军独下吏,当死,赎为庶人。——班固《汉书》 (7) 姓 词性变化 吏 lì 〈动〉 (1) 治理;为官 [administer] 夫吏者,理也。——《汉书·王莽传下》 是为长吏。——《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吏,所以治民也。——《汉书·惠帝纪》 宦游非吏隐,心事好幽偏。——宋之问《蓝田山庄》 (2) 又如:吏才(为政的才能);吏方(为政的方略);吏道(官吏处理政务之道);吏隐(闲居下级官位);吏材(为政的才干) 常用词组吏部 lìbù (1) [Ministry of Official Personal Affairs in feudal China] 古代官制六部之一。主管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长官为吏部尚书。位次在其他各部之上 时韩愈吏部权 京兆。—— 宋·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 吏部拟用左通政。——清· 张廷玉《明史》 (2) 又 道改南京吏部右侍郎 吏胥 lìxù [petty official] 地方官府中掌管簿书案牍的小吏 吏治 lìzhì [administration (good,bad) of officials] 旧时指地方官吏的作风和治绩 澄清吏治 【丑集上】【口字部】 吏 ·康熙笔画:6 ·部外笔画:3 【唐韵】力置切【集韵】【韵会】良志切【正韵】力地切,𠀤音利。【说文】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徐锴曰】吏之治人,心主於一,故从一。【书·胤征】天吏逸德,烈于猛火。【礼·曲礼】五官之长曰伯,是职方,其𢷤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左传·成二年】王使委于三吏。【注】三吏,三公也。 又【韵会】府史之属亦曰吏。【周礼·天官·大宰】八则,三曰废置以驭其吏。【前汉·百官公卿表】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注】师古曰:吏,理也。主理其县内也。 又姓。【正字通】汉吏宗,王莽时人。 又【五音集韵】神至切,音示。奉也,职事也,劳也。 【说文】本作叓。 【卷一】【一部】 吏 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史亦声。力置切〖注〗徐锴曰:“吏之治人,心主於一,故从一。” 文五 重一 相关词语: 佐吏 驺吏 最吏 专吏 走吏 污吏 主吏 爪牙吏 庄吏 朱衣吏 属吏 谪吏 征吏 帐前吏 皂吏 贼吏 帐下吏 赃官污吏 赃吏 折腰吏 札吏 芸吏 芸香吏 职吏 驭吏 作吏 掾吏 院吏 玉勒吏 园吏 邮吏 庾吏 狱吏 隐吏 驿吏 邑吏 鹰犬吏 一行作吏 选吏 牙吏 巡吏 衙吏 循吏 盐吏 虚吏 胥吏 行吏 邪吏 说文解字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史亦声。力置切〖注〗徐锴曰:“吏之治人,心主於一,故从一。” 文五,重一。 吏阶层吏阶层的形成官、吏以及与此相关的役,在先秦时代尚处于混沌阶段,官吏合一,吏役合一,兵役力役又合一,因此,这时期的吏,多用广义,泛指公卿百官,其狭义尚未定型,但后世舞台上作为独立的社会与政治集团的吏,此时已呈萌芽状态,其上层被包括在官的范畴中,其下层被笼在民的阶层里,并未获得独立地位。自然,对他们的选拔,也未单独成系。 清人陈宏谋曾述及官、吏、役三者之关系曰:“有官则必有吏,有官则必有役。周官有府史胥徒之名,唐汉以后名称不一,职掌则同。盖居官责无旁贷,事有兼资,抱案牍,考章程,备缮写,官之赖于吏者不少;拘提奔走,役之效力于官者亦不少。凡上下文移,不曰该官管吏,则曰一应官吏。吏役盖未可忽也”。点明吏、役是官的派生物,以及官、吏、役三者关系发展的大趋势。 据《周礼· 天官》记载,宰夫之下有大夫、士,士之下是府、史。关于府、史的职掌,疏曰:“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云凡府史皆其长官自辟除者,明府史即庶人在官者,不命于王也。 掌管文书档案是府、史的主要职责,选择方式是由官长自行辟除,“不命于王也”,身份为“庶人在官者”,选拔的标准为“民有才艺者”。府史之下,还有胥、徒等,官僚体制形成阶段时官、吏、役三者不分的特征,最具体、最直接地体现在府史胥徒等身上。 秦汉时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在全国范围内确立,官僚机构逐渐完备,官吏体制向等级化、层次化、职能化发展,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政务、事务工作的需要。在称谓上,官与吏开始有了初步的区分。《汉书· 百官公卿表》将地方县以下官吏分为四个层次,“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皆秦制也。”令、长属中级官吏,丞、尉属低级官吏,斗食、佐史号为少吏,相当于吏职,亭长以下则相当于后世的职役一类。此外,中央政府各级机构中的低级掾属,廷尉属下从史、书佐,少府属下令史,司隶校尉属下掾、史、假佐等,基本都属于吏的层次。当然,实际吏职更为广泛。 官僚体制在中国的发展趋势是等级、层次区分日益清晰,各层次所包容的人数,又有逐渐膨胀的趋势。每一新王朝始建初期,官吏队伍的层次及总人数比起旧王朝都大为减少,但到王朝中期,其规模往往超过前朝。而且,各层次的膨胀速度与所占比例也有规律,即往往是官增一倍,吏增二倍(甚至数倍),役则更繁,不管如何裁撤、简化,仍然是节外生枝,役外有役,有增无减,成三角形框架,其底边越拉越长。 大体上,秦汉是吏阶层逐渐形成时期,隋唐是官吏正式分途时期,元是吏道最盛时期,清是幕僚即吏的变态与分化时期。 吏在几千年的沉浮中历尽沧桑,逐渐确定了其在社会政治、文化结构中的特殊位置,在 《文献通考》中,马端临将其单独列为入仕途径之一,后世沿用此例不替。历朝的官僚队伍中,都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吏这一群体,只是时代各异,吏的升迁上限,考迁方式,待遇出路各有不同。总趋势是总体地位逐渐下降,但在社会中所起的作用却日益广泛、日益增强。在选举体系中,吏的选拔以及出身吏的人如何被选举做官也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吏的选用提到吏的选用,应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担任吏职的人的选举、任用;二是对出身吏的人通过何种途径选举做官。我们先看第一层次。 古人已把秦汉入仕之途分为吏道与文学二途,因而又有人指责秦“尊吏道,使士道降”。这里所指的吏,既包括中高级官员,也包括“刀法小吏”。西汉时,察举制正式确立,文学通经之士由此进身,被目为正途,是较高层次的选举程序,吏道也经文并重,而刀笔小吏属最低层次的选举,远不如察举制完备,但有案可查,也须一定的标准、程序才能为吏。 秦代,重视“吏”的推择,韩非子主张“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体现了法家对吏道取仕的重视,当时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择吏: 一是“推择为吏”。对被推举者有品行与赀财两方面的要求。二是考试取吏。通过读与写的考试,可擢为吏,优异者,则担任“尚书、御史、令史”一类较重要的职务。 三是通法入吏。凡通晓法令者,直接可任命为法官、法吏。不论从推择一途,还是从考试一途被选用为吏者,都要经过“试用”。《史记 ·五帝本纪》载,尧时已有试用之制。 第二层次是由吏入官,即选举体制中的吏道一途。对此,黄留珠先生有较详细的考证与归纳,主要是通过不同形式的考课而实现的。 其一是正常的考课,郡县结合上计制度而行。凡考为“最”者,给予奖励、擢升,或直接被征召,考为“殿”者,则受到贬黜等惩处。其二是非常之考课。由上级部门随时派员案行。这类材料不太多,但这种非时抽查,往往有考课与监察两方面的功能。其三是积劳升迁。劳,即“劳绩”,是经过正常的考课,主要按时间记劳,积劳升迁。其四是察举补官。如薛宣以大司农斗食属察廉,补不其丞。王吉以郡吏举孝廉为郎。此外,军队也实行“劳绩”之法,如立军功,从军官吏可获得相应的官爵。秦的工官系统也是积劳或因功由吏入仕的途径。 吏、官之别《通典· 职官一》记载东汉官吏总数为十五万二千九百八十六人,其中内外文武官七千五百六十七人,内外诸色职掌十四万五千四百一十九人。上述的内外职掌应包括“吏”及与吏纠缠未清的“役”在内。正式的官与吏在概念上已有区别,虽然这时两者在仕途上还是相通的。不少儒士由于儒科入仕其选甚难,故才智之士,多由郡吏而入仕。但吏与官在级别、职能、职掌、待遇、选拔途径以及人们的观念上的区别都日趋明显,由于这种区别的日益加深,必然使它最终与“士”这一群体分道扬镳,而成为另一阶层——介乎士与民之间的阶层。 西汉时,文学与吏道尚并称“二途”,公卿士大夫未尝有轻重抑扬之分,萧何、曹参皆以刀笔吏成为佐命元勋。西汉还有不少公卿出于胥吏,而“儒雅贤厚”之人亦多借径吏途以进身,儒与吏并未有明显区别,博士子弟学成者补太守卒史,并不以为耻。东汉之初“流品渐分”,儒渐鄙吏。后儒士以雅自许而诋吏为俗,认为吏治繁剧不足以语道;而吏途出身者以通自许,认为儒过迂,虽通经博古确“不足以适时”。两者相争的结果,在中高层次上儒生与文吏渐而合一,而儒士所鄙之的繁剧杂任与低微出身,则由于吏从官中的析出,以及对吏仕途 升迁的限制,便主要由吏与下级官员承担了。吏“不参官品”这一制度最终在隋代才最后形成。官与吏在仕途上的分道,同时也直接影响到被选拔的阶层群体与选拔标准、内容、程序,官制与吏制成为各自独立的两套体系,仍始终有相通之处。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