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塔(1902-1993),祖籍南安石井溪东村,出生于新加坡,“建筑大亨”,新加坡李金塔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主席。
1937年创办“李金塔公司”,从事房屋建筑业。
1964年以来,李金塔公司承包了新加坡公共工业局、建屋发展局、港务局、裕廊镇管理局等法定的许多建筑工程。
1968年,设“李金塔私人有限公司”。
1972年,再设“李金塔发展私人有限公司”。
1972年,李金塔名下一家建筑公司,因完成渣甸码头高耸的缆车中站的建筑,获得亚洲与西太平洋国际联邦建筑协会颁发的金像奖。
1982年,承包了建屋发展局6600单位的三房式(政府)组屋,二月成立“李金塔控股有限公司”。李金塔致富后,组织“杨厝港律村民互助社”,开设“圣安多尼免费诊疗所”。
1964年,荣获新加坡元首尤素夫颁赐公共服务星章(B.B.M)。
1979年,又拔出逾100万元成立“李金塔基金会”。1983年又荣获新加坡总统颁发象征最高荣誉的公共服务星章(勋条)。
自1974年以来,先后捐资建溪东小学教学楼、金塔堂,溪东中学教学楼、礼堂等。
1984年12月、1990年12月及1995年3月,先后三次荣获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金质奖章及“乐育英才”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