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建超 |
释义 | 1、李建超,1972年6月生,2002年3月于东北大学轧制过程及连轧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获硕士学位,2006年9月于东北大学电磁材料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获工学博士学位,2006年7月晋升为副教授。现为内蒙古科技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硕士生导师,并兼连铸理论及新技术委员会委员及秘书。先后参加了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包头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等多项纵向科研项目,其中包头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已经通过内蒙古科技厅组织的科学成果鉴定。近年来参加了包钢、太钢、宣钢及莱钢等横向科研项目8余项,其中包括《太钢一炼方坯连铸机二冷配水优化设计》、《太钢第二炼钢厂2Cr13生产方案咨询及3#连铸机二冷配水优化设计研究》、《太钢第二炼钢厂3#连铸机铸坯在结晶器内的行为分析研究》、《宣钢4#方坯连铸机二冷配水优化设计和实施及铸坯质量检验、判定体系》及《莱钢大方坯特钢连铸过程动态二冷配水软件开发》等课题。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SCI、EI收录8篇。 2、 李建超,男,汉族,重庆长寿人,1966年3月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法学学士,一级检察官,现任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1984.09-1988.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8.07-1997.06四川省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1997.06-1997.12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1997.12-2001.11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工作(其间:1999.05任检察员,1998.02-2000.02西南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1.11-2002.07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员 2002.07-2003.0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助理(其间:2002.11任一级检察官) 2003.03-2006.06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2006.06-2007.0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 2007.03-2008.12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 2008.12-2011.12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其间:2009.11任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1.12-2012.01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2.01-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12年2月17日在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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