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洪海 |
释义 | 1 军旅书法家李洪海,男,字一鑫,1946年1月生,天津武清人。现任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书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书法家协会国际交流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理事、中国国际交流协会理事、国防大学客座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美术书法研究院书法创作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中文名:李洪海 别名:字一鑫 国籍:中国 出生地:天津武清人 出生日期:1946年1月 职业:书法家 主要作品及其成就 七十年代师从启功先生学习书法,经先生把腕,形成内紧外拓、疏密相间、骨势清秀、精美洒脱的书风。书法篆刻作品曾在《中国画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光明日报》、《欧洲时报》、《北京晚报》等国内外报刊杂志上多次发表。应邀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军委办公厅、中国驻外使领馆等单位创作书法作品。书法作品被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列为国家领导人赠送兄弟国家元首的礼品。主要著作有:《李洪海篆书千字文》、《中国现代散文名篇钢笔书法》、《毛笔黄金格习字法》、《红楼梦诗词歌赋钢笔书法》、《小学生天天练钢笔书法》、《诸葛亮前后出师表》、《李洪海书王羲之兰亭序》、《李洪海斗方书法作品集》等。主要经历及作品被编入《中国文艺传集》、《世界当代书画家作品集》、《世界当代书画名家大辞典》。1992年被列为世界书画名人。2009年被评为共和国60年功勋文艺家称号。受到了启功先生、刘炳森先生的充分肯定和鼓励文轩画廊推荐书法家李洪海十分艺术。 2 政协第十三届临沂市委员会副主席◎ 基本信息李洪海 男,汉族,山东平邑人,省业余大学学历, ◎ 人物履历1953年2月出生, 197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2月参加工作。 1971.12——1973.07 平邑县地方公社青年干事; 1973.07——1975.04 平邑县地方公社天宝管区党总支副书记; 1975.04——1981.11 平邑县地方公社党委副书记; 1981.11——1984.04 平邑县白彦公社党委副书记; 1984.04——1986.05 平邑县卞桥区委书记; 1986.05——1986.10 平邑县委办公室主任; 1986.10——1990.02 平邑县副县长(其间:1987.03—1987.09在北京农业大学学习); 1990.02——1992.12 平邑县委副书记(1991.09兼县委政法委书记;1990.09—1993.07 在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1991.09—1994.07 在山东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2.12——1993.02 临沭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3.02——1997.12 临沭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1993.07—1996.06 在山东干部函授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2——2001.01 沂水县委书记兼县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其间:1998.11—2000.10 在山东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修班学习;1999.08兼县委党校校长); 2001.01——2003.04 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2002.03—2002.05 在山东省委党校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3.04-—— 2011.02 临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1.02------临沂市政协第十三届临沂市委员会副主席 3 北京市政府外办副主任李洪海 副主任(正局级)、党组成员,1954年5月出生,大学 分管处室:涉外管理处、人事处(机关党办)、国际交流中心 4 中共中共济南市天桥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洪海,男,汉族,1964年5月生,山东聊城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 1980.11--1983.09,莱芜54849部队48分队战士,班长 1983.09--1985.07,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陆军学校通信专业学习 1985.07--1988.12,青岛警备区通信营二连分队长 1988.12--1989.03,济南市历下区工商局办事员 1989.03--1992.09, 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 1992.09--1993.05,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1993.05--1994.07,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1994.07--1996.05,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组织员(1992.08—1995.06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专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6.05--1998.01,济南市历下区团委书记 1998.01--2003.01,济南市历下区副区长(其间:2001.09--2003.12在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7.09--1998.03在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3.01--2006.10,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副书记(其间:2006.02--2006.05在第十八期县市委书记班学习) 2006.10--2007.06,济南市建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7.06--2009.12,济南市建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任、党委书记 2009.12--2011.0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任、党委书记 2011.03--2011.04,中共济南市天桥区委副书记 2011.4.30济南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李洪海的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职务此前,济南市天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李洪海为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2011.04--2012.01,中共济南市天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党组书记 中共济南市天桥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2011年12月28日选举李洪海为区委副书记 2012.1-- 中共济南市天桥区委副书记、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5 11·22北京西单汽车连撞行人事件肇事司机◎ 检方指控“11·22北京西单汽车连撞行人事件”案发于西单北大街辅路,该事件曾引发社会关注。该事件制造者李洪海今年32岁,是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人。据媒体此前报道,有8名行人受伤。但检方起诉书显示,有9名行人在该事件中受伤。 检方指控,李洪海于2010年11月22日10时许,驾驶车牌号为京N809Q6的捷达牌轿车,在西城区西单北大街东侧自行车道内由南向北行驶过程中,冲撞过路群众,致李某某、周某某、霍某某、范某、刘某某、李某某、李某、张某某轻伤,致刘某某轻微伤。 西单连撞行人事件是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此事发生之初,网友纷纷猜测李洪海在非机动车道内撞人的原因。有网友分析,西单商业街行驶速度并不快,不可能是开车速度过快、刹车不及时而撞人,因此有可能是刚考取驾驶证上路开车的“菜鸟”,在行驶中把脚刹板当作油门了。还有网友分析,李洪海可能是酒后驾车,或者报复社会。 对于种种猜测,检方指出,李洪海属于故意行为,他在繁华市区驾驶机动车故意连续冲撞他人,致9人受伤,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由于李洪海实施犯罪行为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可以对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案件回放事件发生在2010年11月22日上午。目击者称,当时一辆捷达车从西单商场南侧路口拐入西单北大街,随后由主路进入自行车道北行,自行车道内有多名路人及骑车人。捷达车先是撞到一名骑车老人,“‘砰’的一声,老人的自行车飞到一边”,老人则被撞得飞起,随后趴在捷达车上。捷达司机并没停车,而是“顶”着老者继续直行。其间,另一名骑车老人、一名推着三轮车的妇女及几名步行女子都被捷达车连环撞倒。捷达车前行了数百米后,最终在离灵境胡同路口不足10米处停下。受伤的行人中多数骨折。 据媒体此前报道,事发后,面对围拢过来的特警,李洪海坐在车里非常平静,没有丝毫反抗。其所驾驶的捷达车为其妻子名下所有。此前,他在一家公司做司机,事发前一个多星期,和公司老板发生争吵,李洪海一气之下辞职 ◎ 检方认定发生在去年的“11·22北京西单汽车连撞行人事件”有了新进展,记者获悉,肇事司机李洪海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诉至市一中院。检方认定李洪海当时是故意连续撞伤行人,但事发时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