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乐营 |
释义 | 乐营是使幕宴乐的产物。营妓即配属乐营之妓。其制度远可追溯到汉代。近可原始于盛唐,高适《燕歌行》说:“战士军年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司空图《歌》说:“处处亭台只坏墙,军营人学内人妆,太平故事因君唱,马上曾听隔教坊。”这说的就是盛唐营妓的故事。营妓制度与军士制度相近:有乐籍,固定居住在乐营;衣粮官给;分别从属于各级地方官;由地方最高长官决定去留,无许可,不得脱籍外嫁。故营妓又称“官妓”,或依其所属的级别而称“郡妓”、“府妓”及“州妓”。军中编制以25人为“两”。一两之长称“两头”,故“营妓”又有两头娘子之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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