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何红 |
释义 | § 基本资料 黄土地 姓名:何红 § 职业生涯 参与制作过的电影: 黄土地 (1984) .... 化妆 一个和八个 (1984) .... 化妆 南洋富翁 (1985) .... 化妆 铁血昆仑关 (1994) .... 化妆 鼓楼情话 (1987) .... 化妆 港湾不平静 (1983) .... 化妆 春兰秋菊 (1982) .... 化妆 潜影 (1981) .... 化妆 强盗与黑天鹅 (1988) .... 化妆 血鼓 (1990) .... 化妆 § 个人影响 是谁让正义和良知给罪恶下跪 近日,在腾讯网上读到了谢文轩先生的一篇文章《“兰州女记者向黑社会下跪”调查》,我是流着眼泪读完的,读完后又浑身发抖,发疯地高喊:“为什么?为什么?”(这也是下跪女记者何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在痛苦中反复唠叨的一句话)文章披露了一个令人发指的事件:兰州《甘肃青年报》女记者何红,在2000年11月因为在《 甘肃青年报》发表了一篇用事实说话的报道《火气太大起祸端》,得罪了当地一股黑帮势力,而被迫给该黑帮老大胡三海下跪道歉。 且看何红所写《火气太大起祸端》这篇报道说出了什么?2000年10月的一天,身为《甘肃青年报》政法部见习记者的何红,接到了一起刑事案件的投诉:一个叫段生魁的老人对她哭诉了自己的不幸——儿子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错判为“过失重伤罪”,法院如此判决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慑于某些方面的压力。老人的投诉引起了何红的关注,于是她去做了几天详尽的调查,终于写出了以事实为根据的该篇报道,并于2000年11月1日刊发在《甘肃青年报》上。 这本是一篇用事实说话、“没有任何偏袒”的报道,本是一篇为他人维护权益的报道,本是一篇伸张正义的报道,却给她带来了无穷的灾难——被逼迫给黑帮老大下跪,之后又被恐吓,被砸坏用物,被悬赏,被追杀,被险些下毒……面对女记者何红的悲惨遭遇,正义之士灰心,充满良知的人丧气!在此,我们伤感悲愤之余有必要去做一番“天问”:是谁让“记侠”(我敬赠何红这个称号)何红给黑帮老大下跪的?是谁让正义和良知给罪恶下跪的? 无须去深思,看看当时在那股黑恶势力面前各种“缩头乌龟”的嘴脸,我们就会恍然大悟! 慑于某些方面的压力,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就忘记“司法公正”了,就不敢去碰黑帮力量了,就只好去冤枉软弱可欺的小百姓了!这本该伸张正义的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首先在黑恶势力面前做了“缩头乌龟”!如果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不做“缩头乌龟”,秉公宣判,不让老段头的儿子蒙受冤案,给胡三海为代表的这股黑恶势力当头一呵,哪里还须要何红去写那篇报道?哪里还有该黑恶势力“下文”的如此嚣张? 其次,当地公安警察在黑恶势力面前做了“缩头乌龟”。且不说当时兰州黑恶势力猖獗的时候当地公安机关是不是“缩头”了,单说那天接到报警前来“执法”的警察,就十分“缩头”。那天,当胡三海那帮黑恶势力手持铁棍、刀剑等在报社打人恐吓的时候,有人报了警。但是,警察来了之后发现和胡三海等人都认识,就相互寒暄几下,只丢下一句“你们自己处理吧”而匆匆离开。眼看总编的额头被黑恶势力的铁棍砸得鲜血直流,眼看报社就要被“夷为平地”了,而本应该保一方平安、为人民解决困难的警察却溜之大吉祥,积极认真地做了“缩头乌龟”!这能不让那帮黑恶势力更加气焰嚣张吗?所以,胡三海那帮黑恶势力让女记者何红下跪都是小儿科,就是后来悬赏、追杀何红,谁又能奈他们何?! 再次,当时的《甘肃青年报》领导在在黑恶势力面前做了“缩头乌龟”。尽管是报警以后警察不来管,报社领导也是为了“保全”报社才出此下策的,但是他们毕竟是向黑恶势力屈服缩头了,甚至做出了“为虎作伥”的勾当!为了“息事宁人”,讨好黑恶势力,报社领导先是“处理”何红(外部宣称开除何红,内部留用,改用笔名),报社公告栏上很快贴出了开除何红的通知;然后又通过和黑恶势力谈判,逼令女记者何红给黑帮老大胡三海下跪道歉;最后竟然厚颜无耻地满足了黑帮的无理要求,组织一个姓王的记者化名海涛重新写了一篇颠倒黑白的报道《法律自会还公道》,刊发在《甘肃青年报》的显眼位置上。 须知,女记者何红在黑帮老大面前的下跪道歉,是在《甘肃青年报》领导的布置和“思想教育”下违心完成的。一位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子,前面是真能把报社“夷为平地”的穷凶极恶的傲慢黑帮头子,后面是不断示意命令的报社领导,她尽管满腔怒火,怀着“但下跪绝不可能”的信念,也只能违心地下跪道歉了!报社领导本应该引导鼓励记者去勇于伸张正义的,却屈服于黑恶势力,讨好黑恶势力,干出了那些灭义士志气长恶人威风的勾当,让心怀正义和良知的女记者失去尊严,受侮寒心!也让我们感到没有尊严,寒心灰心! 行文至此,笔者无须再说什么了,我们“天问”的答案还不明确吗?正是由于社会上有些部门有些人员被明哲保身的思想左右着,不敢坚持原则和黑恶势力做斗争,有时候甚至助纣为虐,才促使罪恶张狂,让正义和良知低头的!而一个地方,如果经常让个人正义丧失尊严,让邪恶势力威风十足,它还有什么道义可言?它还能长治久安吗?此时,我的耳畔又不禁传来了左拉的呐喊:“个人正义维护着国家正义,个人尊严组成国家尊严,国家惟一能让国人感到骄傲和安全的,就是它对每一个公民的利益所作出的承诺和保障。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国家还有什么尊严和荣誉可言?” 但愿女记者向黑社会下跪的悲剧在我们国家不再重演!但愿正义和良知在我们国家不再丧失尊严!但愿有关政府部门能切实为人民保驾护航! § 人物评价 女记者何红:是谁让正义和良知使你向罪恶下跪 近日,在腾讯网上读到了谢文轩先生的一篇文章《“兰州女记者向黑社会下跪”调查》,我是流着眼泪读完的,读完后又浑身发抖,发疯地高喊:“为什么?为什么?”(这也是下跪女记者何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在痛苦中反复唠叨的一句话)文章披露了一个令人发指的事件:兰州《甘肃青年报》女记者何红,在2000年11月因为在《 甘肃青年报》发表了一篇用事实说话的报道《火气太大起祸端》,得罪了当地一股黑帮势力,而被迫给该黑帮老大胡三海下跪道歉。 且看何红所写《火气太大起祸端》这篇报道说出了什么?2000年10月的一天,身为《甘肃青年报》政法部见习记者的何红,接到了一起刑事案件的投诉:一个叫段生魁的老人对她哭诉了自己的不幸——儿子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错判为“过失重伤罪”,法院如此判决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慑于某些方面的压力。老人的投诉引起了何红的关注,于是她去做了几天详尽的调查,终于写出了以事实为根据的该篇报道,并于2000年11月1日刊发在《甘肃青年报》上。 这本是一篇用事实说话、“没有任何偏袒”的报道,本是一篇为他人维护权益的报道,本是一篇伸张正义的报道,却给她带来了无穷的灾难——被逼迫给黑帮老大下跪,之后又被恐吓,被砸坏用物,被悬赏,被追杀,被险些下毒……面对女记者何红的悲惨遭遇,正义之士灰心,充满良知的人丧气!在此,我们伤感悲愤之余有必要去做一番“天问”:是谁让“记侠”(我敬赠何红这个称号)何红给黑帮老大下跪的?是谁让正义和良知给罪恶下跪的? 无须去深思,看看当时在那股黑恶势力面前各种“缩头乌龟”的嘴脸,我们就会恍然大悟! 慑于某些方面的压力,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就忘记“司法公正”了,就不敢去碰黑帮力量了,就只好去冤枉软弱可欺的小百姓了!这本该伸张正义的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首先在黑恶势力面前做了“缩头乌龟”!如果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不做“缩头乌龟”,秉公宣判,不让老段头的儿子蒙受冤案,给胡三海为代表的这股黑恶势力当头一呵,哪里还须要何红去写那篇报道?哪里还有该黑恶势力“下文”的如此嚣张? 其次,当地公安警察在黑恶势力面前做了“缩头乌龟”。且不说当时兰州黑恶势力猖獗的时候当地公安机关是不是“缩头”了,单说那天接到报警前来“执法”的警察,就十分“缩头”。那天,当胡三海那帮黑恶势力手持铁棍、刀剑等在报社打人恐吓的时候,有人报了警。但是,警察来了之后发现和胡三海等人都认识,就相互寒暄几下,只丢下一句“你们自己处理吧”而匆匆离开。眼看总编的额头被黑恶势力的铁棍砸得鲜血直流,眼看报社就要被“夷为平地”了,而本应该保一方平安、为人民解决困难的警察却溜之大吉祥,积极认真地做了“缩头乌龟”!这能不让那帮黑恶势力更加气焰嚣张吗?所以,胡三海那帮黑恶势力让女记者何红下跪都是小儿科,就是后来悬赏、追杀何红,谁又能奈他们何?! 再次,当时的《甘肃青年报》领导在在黑恶势力面前做了“缩头乌龟”。尽管是报警以后警察不来管,报社领导也是为了“保全”报社才出此下策的,但是他们毕竟是向黑恶势力屈服缩头了,甚至做出了“为虎作伥”的勾当!为了“息事宁人”,讨好黑恶势力,报社领导先是“处理”何红(外部宣称开除何红,内部留用,改用笔名),报社公告栏上很快贴出了开除何红的通知;然后又通过和黑恶势力谈判,逼令女记者何红给黑帮老大胡三海下跪道歉;最后竟然厚颜无耻地满足了黑帮的无理要求,组织一个姓王的记者化名海涛重新写了一篇颠倒黑白的报道《法律自会还公道》,刊发在《甘肃青年报》的显眼位置上。 须知,女记者何红在黑帮老大面前的下跪道歉,是在《甘肃青年报》领导的布置和“思想教育”下违心完成的。一位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子,前面是真能把报社“夷为平地”的穷凶极恶的傲慢黑帮头子,后面是不断示意命令的报社领导,她尽管满腔怒火,怀着“但下跪绝不可能”的信念,也只能违心地下跪道歉了!报社领导本应该引导鼓励记者去勇于伸张正义的,却屈服于黑恶势力,讨好黑恶势力,干出了那些灭义士志气长恶人威风的勾当,让心怀正义和良知的女记者失去尊严,受侮寒心!也让我们感到没有尊严,寒心灰心! 行文至此,笔者无须再说什么了,我们“天问”的答案还不明确吗?正是由于社会上有些部门有些人员被明哲保身的思想左右着,不敢坚持原则和黑恶势力做斗争,有时候甚至助纣为虐,才促使罪恶张狂,让正义和良知低头的!而一个地方,如果经常让个人正义丧失尊严,让邪恶势力威风十足,它还有什么道义可言?它还能长治久安吗?此时,我的耳畔又不禁传来了左拉的呐喊:“个人正义维护着国家正义,个人尊严组成国家尊严,国家惟一能让国人感到骄傲和安全的,就是它对每一个公民的利益所作出的承诺和保障。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国家还有什么尊严和荣誉可言?” 但愿女记者向黑社会下跪的悲剧在我们国家不再重演!但愿正义和良知在我们国家不再丧失尊严!但愿有关政府部门能切实为人民保驾护航!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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