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皇宫的唯一离婚案 |
释义 | 中国末代皇帝溥仪的淑妃鄂尔德特·文绣,系满族鄂尔德特氏端恭的女儿。1922年11月10日入宫时不满14岁。这位天真烂漫的少女,对未来生活充满向往。 后妃不和 文绣初进宫时,溥仪对她十分眷恋,经常到她住的重华宫去聊天,像对一个妹妹一样关心她。文绣思进求知心切,溥仪给她请了专职的汉文和英文教员。文锈的得宠,燃起了皇后婉容的无名妒火。皇后与皇妃的互相嫉妒,这在历代宫中极其普遍。婉容、文绣的明争暗斗,实属情理中事。但后来渐渐地发展到由溥仪亲自断起官司来,这又很少见了。 一次,文绣外出归来,在院子里吐了一口唾沫。凑巧,婉容正坐在旁边。婉容气恼地告诉了溥仪,溥仪偏信一辞,训斥了文绣一通。溥仪对文绣的态度如此大的转变,不是没有原因的。当初他关心文绣的学习和长进,并非希望她出人头地成为学问家,而是一种闲散时的消遣。实际上他需要的是俯首贴耳、唯命是听的豢养在御园中的囿鹿。当他发觉文绣许多逾矩越轨的想法后,即生反感之心。因此后妃之争中,他明显地偏袒婉容。文绣吃亏的时候多。 溥仪出宫探亲或游园,照理应该把皇后、皇妃同时带在身边,但这种出风头的事,多数落在婉容头上,文绣则被凉在一边。1925年之后的几年,在天津,婉容和文绣的疙瘩愈结愈紧,几乎发展到水火不容的地步。溥仪下榻在张彪的私人花园中的一幢三层楼的小洋房里,他跟婉容住在二楼,而把文绣抛在楼下。溥仪厚此薄彼不言而喻。 一个农历除夕的晚上,溥仪与婉容在寝宫嬉戏,这时,有太监奏报淑妃用剪刀捅自己的小腹,溥仪生气地说:“她惯用这伎俩吓唬人。谁也不要理她!”如果说以前他待文绣只是感情上的差异,这时他对文绣已是恩断情绝了。 “哀苑鹿”之鸣 清朝统治专制极其残酷,清宫家法之严,更是众所周知。单纯的文绣在内心深处常常祈求一个跟皇妃极不相称的东西——自由。她希望能像普通人一样过普通的生活,但这种正常合理的要求在帝王之家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有报云:“文绣自民国十一年入宫,独处一室,未蒙一次同居。而一般阉宦婢仆见其失宠,竟从而虐待。种种苦恼,无术摆脱。”文绣自此为“悲鸣宛转”、“奄奄待毙”的哀苑鹿。 溥仪也承认:“差不多我总是和婉容在一起,而经常不到文绣所在的地方去。”文绣诉说:“鹿在苑内,不得其自由,犹狱内之妃,非遇赦不得而出也。”为了减少虐待,她常常逆来顺受。但这仍不免遭受溥仪的责骂、羞辱:“古来无你这等之人!清朝二百多年无你这不知礼之人!” 文绣郁郁寡欢,整日以泪洗面,多次自杀未遂。溥仪发现后,一面派太监严密监视文绣,一面允许她的胞妹——老庆王的孙媳文姗进宫开导她的胞姊。 一鸣惊人 文姗不断来访,给寂寞孤独的文锈带来了生机。她给姐姐带来许多好消息,使姐姐的眼界开阔了。文绣不再自寻烦恼,而是暗暗寻找逃脱囚笼的机会。姊妹俩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终于制定了周密的出宫计划。 1931年8月25日中午,文绣在中堂招呼开饭,太监有所怠慢。皇妃失宠,太监欺侮,本来不足为怪,但文绣仍很气恼,她高声骂道:“讨厌!”溥仪似闻弦外之音,恼羞成怒地传谕:“欺君之罪该死,朕将赐你死矣!”文绣操起一把剪刀,向喉咙刺去,却被眼急手快的太监夺下。文绣因此大哭大闹,溥仪无可奈何,便打发太监找文姗来劝解。 下午3时左右,文姗向溥仪、婉容说:她姐姐日夜哭泣,劝说不灵,望允许她陪姐姐出外散散心。溥仪一时发了善心,当即同意。文绣、文姗只随带一名太监,乘溥仪的专车,直开往国民饭店。车在门前停稳,二人急忙奔赴37号房,揭开了离婚案的序幕。当太监紧跟着进去时,文姗正色道:“你先回去吧,淑妃就留在这儿了!还要向法院控告皇上那!”太监当下面如土色,不知所措,继而频频磕头祈求皇妃回宫。文绣态度坚决,从袖中出示三函, 正告太监“今日之事与你无关,你可拿着这几封信回去转告皇上!”这时,文绣聘请的律师张绍曾、张士骏和李洪岳走了进来。事已至此,文绣对溥仪还抱有幻想。她的律师致溥仪的信中有这样一段: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独抱,愁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今兹要求别居。溥应于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实行同居。否则唯有相见于法庭。 文绣的行动,像一发重型炮弹,在清宫中炸开了。溥仪闻讯大惊失色。淑妃夜不归宿,是皇帝的奇耻大辱。他派出大批太监、随从,到国民饭店寻找。后又转到老庆王的府邸,搜索文姗的居室,均无所获。此时,文绣同文姗早已从后门另觅安全的居处了。 晚上,溥仪召集身边的遗老们开“御前会议”,以求善策。与会的老先生们无不义愤填膺,认为这是最见不得人的丑事,是“圣朝”不能容忍的。但面对现实又无可奈何。最后决定委派律师出面,与文绣的律师对话,以求和解,争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会后,陈太傅在溥仪的授意下,令溥雇拥的法律顾问林廷琛等人承办此事。 第二天,消息不径而走,引起了社会的极大震动。报载:“皇妃因不堪帝后的虐待,太监的威逼,自杀未遂,设计逃出,聘请律师离婚。这是数千年来皇帝老爷宫中破天荒的一次妃子革命。”报纸纷纷发表评论文章,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如《国强报》就刊出某女士的文章《溥仪妃子离婚》,声援文绣。那些冥顽不化的老爷先生们则发疯般地围攻淑妃大逆不道。文绣的族兄文绮反对最激烈。他在给文绣的公开信中责骂说:“何受人愚弄,牺牲自己,为她人作拍卖品也?即是死,也不可出此下策。” 面对种种恶势力,文绣利用中华民国的法律、资产阶级的人权和人道,予以针锋相对的回击。她说:“民国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当时,文绣、文姗暂住在一位法国律师的家中。平时不接见任何人。连文姗的丈夫都是经过可靠的介绍,才能入内。这就免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在这其间,双方律师一直处于紧张的调解过程中。溥仪曾派代表见文绣的律师,企图说服他们:“溥仪与淑妃伉俪情深,绝无虐待之事,请不要误会。”律师们说:“现在事情已达到这个地步,妃子是决不回去的。如果溥仪先生还想和解,那只有承认她的完全自由,否则除了向法庭提出诉讼外,再没有别的办法了。”溥仪无计可施,只得不再坚持“不许离异”一条,但提出为溥的身份起见,不许起诉,不许登报申明。文绣方面则除了坚持不回宫,还要求溥支付赡养金50万。双方一时僵持不下。 最后,经过双方律师两个月的磋商,终于签订了和解议案:一、自立约起,双方完全脱离关系;二、溥仪付给文绣5.5万元终身生活费;三、允许文绣带走常用衣物和用品;四、文绣返回母亲家居住永不再嫁;五、双方互不损害名誉;六、文绣撤回要求法院调解的诉状,今后不得再提出诉讼。 其时正值旧历9月13日。至此,“哀苑鹿”才真正获得自由。 文绣与溥仪脱离关系后,并没有回到北平的母亲家去。她用那笔经律师、中间人和家人层层克扣到极少的赡养费办了一所小学,把整个身心的爱献给了孩子,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当教师的妃子。 文绣终身未嫁。自此后过了20多年的平民生活。1950年因病去世。后来溥仪感叹万分:“现在想起来,文绣早日和我离了婚,到后来才没有成为婉容第二。我认为这不但是她的一个胜利,也是她平生幸福生活的起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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