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侯明 |
释义 | 侯明 - 山东大学教授 侯明,男,62年出生,山东人,山东大学内科学关键岗位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肿瘤中心主任、血液科主任,瑞典哥德堡大学博士(phD),从事血液学临床、教学及科研工作20年,美国血液学会会员,研究方向:血小板免疫学,SCI源刊发表论著20余篇,国际肿瘤学巨著《CANCER-Principle&Practice of Oncology》中文版第六版主译。 侯明 - 原深圳市广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简介 侯明,男,1956年出生于新疆,祖籍江苏南京。是广发行窝案的突破口。2009年5月,广东省检察院首先将侯明带走调查,一个月后,王新等人落马。2010年8月5日,他在广州市中院出庭受审。案发前,他居住在深圳,工作多往来深广两地间。他在广发行系统内颇有势力,不仅与行内高层结交甚广,甚至可以外部人的身份参加广发行内部会议。他的妹妹在广发行南京分行任纪委书记、行长助理,案发后辞职。行内早前即有猜测,指侯屡次利用不良资产处理机会牟利。[1] 涉案 2002年底,经由王新介绍,侯明出任广发行旗下深圳市广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海公司)副总经理一职,直至2007年4月离开广海公司。 2005年,广发行启动引资重组,王新分管规划部、资产管理部等关键部门。重组完成后,王新又以副行长之身兼任首席整合官,同时也是广发行新股东之一中国人寿(23.89,-0.12,-0.50%)派出的执行董事。 在此期间,经由侯明的“推荐”,广发行不良资产中的两个地产项目——广海项目和中旅大道项目,落入名不见经传的香港地产商香港汉国置业(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汉国置业,00160.HK)囊中。据侦查机关公布材料,两大项目处置过程中,侯明分别获利160万元和1380万元。而王新则接受侯明共计80万元的现金贿款。此为日后东窗事发埋下伏笔。 不过,在两案起诉书中,对侯王的钱权交易的描述并不尖锐,言明两人为涉案项目接触时的诸多“客观条件”,极少排他性往来迹象。侯明的辩护律师亦称,侯明对于两起资产处置并未发挥主导作用。侯明只是制造了买卖双方见面机会,怎么卖,如何卖,实为双方高层商议结果。[1] 审判 检察机关指控称,在广海项目重组谈判、磋商过程中,侯明受王占汶所托,多次向广发行前董事长李若虹、副行长王新、资产部经理周保、副总经理雷达推荐汉国置业,并转达了汉国置业提出的减免部分项目的贷款利息、罚息要求。在广发行资产部审查重组方案时,侯明还督促雷达加快审批进程。 侯明则在法庭上回忆称,经他牵线搭桥,汉国置业负责人张国荣、广海项目代理人王占汶与广发行前董事长李若虹、副行长王新曾有见面。其间李若虹对王占汶说,“小侯是经办人,有事找他。”会面后,王占汶则承诺侯明,“促进广海项目收购尽快完成,会给你奖励”。侯明称,其时多次督促广海项目加快进度是由于广发行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向来动作拖沓。项目谈判期间,中国商务部拟出台外资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禁止性规定,深圳市经贸局通知王占汶和汉国置业,“如果项目谈得成就谈,谈不成就算了”。在此情境下,侯明的“助推”显得尤为重要。 王新案和侯明案两份起诉书指控称,经由侯明劝说,王新在广发行风险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项目时表态支持汉国置业的子公司汉国深圳收购并获得通过。2005年7月,广发行批准了广控和汉国置业签署的框架协议。汉国置业随后共支付广控4.15亿元,用于偿还其在广发行的贷款本息,同时通过两次股权交割,获得广海公司100%的股权,取得上述地块所有权。作为回报,2005年9月期间,王新在办公室收到侯明送来的感谢费30万元。2006年2月至4月间,侯明则收到王占汶贿送的人民币160万。两人因此被诉上法庭。 获刑 经过年余调查,导致广东发展银行高层震荡的不良资产处置弊案,进入收官阶段。 2010年8月5日,他在广州中院接受审判,被诉受贿160万元。[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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