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洪恩 |
释义 | § 概述 陈洪恩,男,汉族,1914年11月生于松山区关家营乡大营子村。15岁在本村学毡匠手艺,1946年到当铺地村以制毡为业。土改风暴中是贫苦群众的带头人。195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村长、农业社主任、人民公社社长、村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副书记、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郊区政协委员。1958年12月出席全国农业先代会,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79年被辽宁省授予特等劳模称号。先后6次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的接见,多次进京参加国庆观礼,1977年8月当选中国共产党十一大代表,1990年离休。 § 经历 陈洪恩从1951年组织互助组起,在集体化大道上,带领群众,治沙造林,使当铺地从黄沙滚滚、沙进人退的穷村庄走上了富裕之路。经40年的艰苦奋斗,共造林3 500亩,植树100余万株,森林覆盖率达36%,立木蓄积量价值500余万元,使当铺地成为全国著名的林成网,田成方,五业兴旺,人民富裕的先进典型。粮食亩产从历史上的20~30公斤提高到500余公斤。 1958年12月,当铺地成为全国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受到国务院奖励。1965年11月被列为全国农业学大寨的典型单位之一,并在全国农业学大寨展览会上展出。1981年联合国环境计划署官员来此参观考察,对其植树造林巨大成果给予高度评价。 陈洪恩40年如一日,终生操劳,荣誉日高,但他越发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一生不脱离劳动,处处以身作则。他的先进事迹多次在《赤峰日报》、《内蒙古日报》、《辽宁日报》上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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