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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陆栖动物区划
释义

§ 陆栖动物区划

§ 正文

世界陆栖动物的区划始于19世纪,1858年P.L.斯克莱特根据鸟类分布,将世界陆栖动物划为 6个界(区):旧北界、埃塞俄比亚界、印度界、澳大利亚界、新北界、新热带界。1876年A.R.华莱士肯定了斯克莱特的区划,并将印度界修改为东洋界,即分为:①古北界(或旧北界);②新北界;③东洋界;④热带界(即非洲热带界或埃塞俄比亚界);⑤新热带界;⑥大洋洲界(见图)。 陆栖动物区划这一区划为学术界普遍采用。1887年A.海尔普林和A.牛顿又分别根据哺乳类和鸟类将旧北界和新北界合并为全北界。苏联地理学家H.A.博布林斯基将世界陆栖动物划为8界,除全北界、新热带界和东洋界外,其中将热带界的马达加斯加岛和大洋洲界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波里尼西亚分为独立的地理界。

以前人们以为南极圈是终年覆冰的海洋。近来发现此处还有一大片陆地,也有自己特有的动物区系,尤其是无脊椎动物,因而把它称为南极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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