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新岚 |
释义 | § 简历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马新岚 二级大法官,女,汉族,1955年6月生于福建平潭,祖籍山西阳城。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获得律师资格。 § 学习简历 1982年至1985年,参加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修科学习。 1987年02月至1987年07月,在福建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1年09月至1992年06月,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4年至1996年,参加中央党校涉外经济专业本科函授班学习。 1996年09月至1999年07月,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 任职简历 1980年,任福建省平潭县公安局干事、副股长。 1983年12月,任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1990年,任平潭县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992年,任福建省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1996年,任福建省纪委常委、福建省监察厅副厅长。 1998年03月,任福建省漳州市委副书记。 2001年04月,任福建省漳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福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4年,任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2007年,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8年,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福建省纪委委员、福建省委委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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