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高士勤 |
释义 | § 概述 高士勤(1897~1973) 字精一,曾用名高凌云、高永宽,化名石金一、石琴。锡伯族。出生于太阳升乡(今辽宁省瓦房店市境内)大河沿村。 § 经历 1918年毕业于复县县立中学。同年7月至1921年2月,先后在复县东磴国民学校邹山咀小学(今普兰店市境内)、孙屯国民学校、后二十里堡国民小学(今瓦房店境内)等小学任教。1921年3月调到县立第九小学(今瓦房店市文化小学)先后任教员、校长等职。 高士勤在县立第九小学工作期间,结识了罗思维、孙祥麟等革命志士,读到《新青年》、《资本论浅说》等进步书刊,受到马列主义和进步思想的影响,懂得了反帝反封建的革命道理。他在校长孙祥麟的领导下,首先和一些进步师生一起创办了学校周刊《儿童花园》,后更名为《曙光》,铅印出版,进行反帝反封建宣传活动。 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高士勤和孙祥麟一道,在师生中和贫民夜校里讲述“五·卅”惨案的情况,宣传反帝反封建思想;组织师生罢课、游行;向师生、工人募捐,直接汇至上海,救济遇难同胞。1926年2月,高士勤以瓦房店铁路工会组织者身分,与大连傅景阳、董秀锋等人同赴天津,出席全国铁路总工会纪念“二·七”大罢工3周年大会。不久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并在瓦房店地区成立了党支部。他曾多次用化名同在上海的中共中央活动机关取得联系,不断开展革命工作。 1926年12月,高士勤在其主办的《曙光》上刊出了《莫省长之民意》小品文。这篇文章因直接抨击了奉天省省长莫德惠就职时假民主演说而惊动了反动当局,反动当局遂以此文语多荒谬、意义不良为由,罗织罪名要将高士勤解职查办。1927年2月,在反动当局要查拿高士勤等人归案时,大连地下党组织对高士勤进行了保护,把他安排到大连增智学校任教。 1927年4月,高士勤以大连增智学校教员的身分,秘密从事党的地下工作,继续宣传革命思想。同年6月,党组织被破坏,同志被捕。他潜回故乡,脱离了组织,隐居19年。 1946年1月,高士勤再次参加工作,历任复县联合中学教导主任,大连市教科书编辑委员,市立女中教员、市立第三中学副校长,复县二中副校长、县教育科长、副县长。当选县一、二、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旅大市第二届常委,政协复县一、二、三届副主席。 “文化大革命”期间,高士勤以“君子可杀不可辱”的精神抵制对他的迫害。1973年4月20日病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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