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十弱冠 |
释义 |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 古代男子二十岁算成年,行“加冠之礼”,以示成人。在此之前都是梳发髻,也称“总角”,《诗经·氓》中有云:总角之宴,言笑晏晏。这里的“总角”就是代指小时候,儿童时期。等到二十岁加冠之后,行冠礼,就成为成年人了,故称“二十弱冠”。 人初生叫婴儿,不满周岁称襁褓。 2至3岁称孩提。 女孩7岁称髫年。男孩7岁称韶年。 10岁以下称黄口。 13岁至15岁称舞勺之年。 15岁至20岁称舞象之年。 女孩12岁称金钗之年。 女孩13岁称豆蔻年华。 女孩15岁称及笄之年。 16岁称碧玉年华; 20岁称桃李年华。 24岁称花信年华;女子出嫁称票?梅之年。(女子出嫁称摽梅之年 ) )男子20岁称弱冠。 30岁称而立之年。 40岁称不惑之年。 50岁称知命之年。(50岁又称杖家之年) 60岁称花甲或耳顺之年。 (60岁又称杖乡之年) 70岁称古稀之年。 (70岁又称杖国之年) 80岁称杖朝之年。 80至90岁称合?之年,耄耋之年。 100岁乐期颐。 另外,还有称童年为总角或垂髫,称青少年为束发,女子待嫁称待年或待字,称老年为皓首或白首,称长寿老人为黄发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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