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逸仙班 |
释义 | § 学生可进行两次专业选择 “逸仙班”为学生设计个性化培养方案,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进行两次专业选择,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个性化专业学习。 学生入学的第一年将进行基础课学习。采用大基础平台+课程群选课,进行宽口径培养。 第二年进行学科大类培养。学校按学科群设置课程类别,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进行第一次选择; 第三年进入专业课学习。学生根据自己的专长第二次选择,分流进入物理、化学、生物、经济等一级学科,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个性化专业学习。 § 免试本博连读 进入“逸仙班”的学生可免试本博连读8年,本科与研究生教育贯通培养。第四年开始,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系统的科研训练,期间安排学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第五至八年间,学生可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按照博士生的学习研究要求考核和毕业。在优生优培的全过程中,实施因材施教,鼓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全程导学制打造个性化人才 “逸仙班”实行全程导学制。入学第一年学校将相关专业的教授名单列出,师生实行双向选择,导师针对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对他们选择课程、专业方向等提供建设性意见,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据中大招办主任国亚萍介绍,“逸仙班”将整合校内最优质资源,后期将实行导师和学生“一对一”制度,使学生能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个性化学习。 落后“尖子生”可能被淘汰 “逸仙班”实行交叉培养、全程动态管理新机制。所谓动态管理就是第一年到第四年期间,学校以学生为本,根据学生的学业、健康状况进行适当调整、分流。“逸仙班”实行有进有出,出去的就回到原所在专业年级就读,后面进来就是指可以从这四个专业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中选拔加入。 中山大学“逸仙班”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山大学“逸仙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厚基础,重素质,扬个性,求创新”的育人理念,致力于加强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协调发展,着力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创新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战略后备军。 第二章 选拔程序 第二条 学校以理科基地为依托,在物理、化学、生物及经济(理科)类专业入学的新生中择优选拔120名学生组建“逸仙班”。 第三条 根据高考录取分数择优选拔,学生自愿报名,初选报名名额一般不超过该院新生总数的10%左右。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确定“逸仙班”人选。 第三章 培养方式 第四条 学生进校后第一年集中强化基础课学习,按学科大类进行宽口径培养,强调对现代科技前沿的了解和人文素质教育。 第五条 第二年开始,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兴趣分流进入物理、化学、生物、经济等一级学科,进行个性化专业学习,并接受较系统的科研训练。 第六条 学生在第四年期间完成本科毕业论文,修满本科规 定学分,可在导师指导下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 第七条 “逸仙班”实行全程导学制。学校将相关专业的教授名单列出,师生实行双向选择,导师针对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对他们选择课程、专业方向等提供建设性意见,帮助他们了解各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和选择合适的科研课题,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进而帮助他们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 第四章 分流机制 第八条 第一年到第四年期间,学校以学生为本,根据学生的学业、健康状况进行调整。第二年,学校与学生实行双向选择,不适合继续在“逸仙班”学习的学生分流到普通本科班学习;第四年,不适合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纳入普通本科管理。 第九条 “逸仙班”学生在本科阶段的学习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即被分流到普通本科班学习: (1)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任何一门核心课程考试不合格,经一次重修(重考)后仍未获得所规定的学分者; (4)每学年结束时,所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5; (5)指导教师不同意其继续留在“逸仙班”学习,且该指导教师的意见获得本专业另外两名教授的认同; (6)学生因身体健康状况等自身原因而不适合继续在“逸仙班”就读; (7)学生本人自愿申请退出“逸仙班”学习。 第十条 引入竞争机制,全面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其他优秀本科学生,可申请进入“逸仙班”学习。 (1)累计综合平均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的前3%; (2)没有受到过任何处分。 (3)其他特别优秀者。 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学校审批。 第十一条 因各种原因休学者,自动取消在“逸仙班”学习资格。 第五章 本科阶段享受待遇 第十二条 在“逸仙班”学习的学生,每学年度考核合格者享受一等奖学金。 第十三条 本科阶段学习过程中,在上机、图书借阅等多方面享受优惠待遇。学校在早期科研训练、课程修读、实践教学等方面全方位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创造条件鼓励学生到国内外一流大学去交换学习或进行科研训练,引导学生形成兼容开放的文化精神,拓宽国际视野。 第十四条 第五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享受博士生待遇。 第十五条 “逸仙班”学生在获得本科学士学位的同时,学校还将为其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章 研究生阶段学习管理 第十六条 研究生阶段按学校研究生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逸仙班”其他管理办法参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手册》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逸仙班学生实行全程导学制的暂行办法 为确保学生培养质量,逸仙班实行全程导学制,以加强对学生的全方位培养。入学第一年学校将相关专业的导师名单列出,师生实行双向选择,导师针对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对他们选择课程、专业方向等提供建设性意见,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并对其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及时沟通和指导。导师由相关院系推荐,中山大学校长聘任。从第五学年起,逸仙班学生按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在导师指导下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态度严谨。 (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三年以上教学、科研经验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二、导师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秉承中山大学优良教学传统,全力推进研究性教学,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促进学生自主性、创新性学习和个性化学习。 (三)培养学生初步掌握科研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引导学生追踪学科领域最新进展,指导学生参加早期科研训练或实践教学。 (四)参与修订逸仙班学生培养方案,并认真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五)对学生职业生涯提供必要的咨询。 (六)每学期面对面辅导学生6次以上,每学年做一次辅导小结。 三、聘任方法 (一)个人提出申请。 (二)各有关学院按聘任条件拟定导师名额,审定后上报。 (三)教务处对上报的名单进行择优遴选,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并颁发聘书。 四、工作量计算 每位导师指导学生1—5名,经考核合格者,每辅导一名学生按20教学学时记入教学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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