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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AR-15步枪
释义

§ [规格参数]

供弹方式: 20发

径: 5.56 毫米(mm)

全枪质量: 2.89 千克(kg) *含弹匣

§ 【主要简介】

美国5.56mm口径M16枪族的研制是始于美国陆军的作战研究办公室(Operations Research Office,简称ORO)的一项研究,ORO于1948年9月在约翰斯·霍浦金斯大学创立,其目的是进行提高军事作战能力的相关研究,它的第一个研究项目是“怎样设计出防护性能更好的战斗防弹衣”。ORO调查了超过300万个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战中伤亡报告,又向参加过朝鲜战争的士兵进行访问。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神枪手经常在1200米距离上射击,但大多数被射杀的人都在100米范围内中弹的;而参加过朝鲜战争第602步兵团接受访问的士兵中有大约87%的士兵表示:受地形及其他环境因素的制约,他们的射击目标的距离有95%是在300码以内,许多士兵更说他们所射杀的敌人都在100米以内。研究中也发现不经过瞄准的条件反射式射击和经过瞄准的射击同样可以将敌人击伤或杀死。根据这些研究结果,ORO认为.22口径步枪发射能控制散布形式的成群射弹在300米射程内有相当理想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这项研究是在陆军军械署人员和英国军械人员为了.28和.30口径子弹的优劣吵得不可开交时秘密进行的。ORO的研究结果实际上跟德国人10年前研制的7.92mm×33短弹的原理相同。根据这些研究结果,军械署于1953年至1957年之间实施了了一项名为“齐射”(SALVO)计划的研究工作。

在实施“齐射计划”期间,一些创新的设计出现了:如同时射出两个弹头的双头弹,埃利·哈维(Earle Harvey)所设计的通过改变弹头形状而使弹道发生变化的设计等。“齐射”计划在1957年作出总结,大陆军团司令部(Continental Army Command,简称CONARC)提出让温彻斯特公司(Winchester Repeating Arms)和仙童公司(Fairchild Engine and Airplane Corporation)的阿玛莱特公司分部研制.22口径的步枪。

而阿玛莱特公司则由尤金·斯通纳(Eugene Stoner,主设计师)、罗勃特·佛利蒙(Robert Fremont,监督原型枪的生产)和L·詹姆士·沙利文(L. James Sullivan,监督方案起草工作)领导的设计小组研制出AR-15自动步枪。

尤金·斯通纳(1922-1997),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从海军陆战队退役便开始设计步枪。1955年,担任美国仙童发动机和飞机制造公司阿玛莱特(Armalite)分公司射击比赛武器和救生枪主任工程师的尤金·斯通纳开发了一支采用瑞典AG42杨曼(Ljungman)步枪的导气管(也称为气吹式)原理、口径为7.62mm的自动步枪,命名为AR-10。AR-10的设计无论是材料还是外形在当时看来是相当前卫的,机匣采用铝合金,直枪托与小握把采用工程塑料,枪管是铝制的,内套不锈钢衬管,只有枪机和枪机框是采用镀铬钢制件,空枪重仅3.4公斤。

当然,前卫不一定都是好的。1956年,AR-10参与美国陆军的选型试验,当时T44E4和T48步枪已经进入最后的测试阶段。AR-10在试验过程因枪管过热导致枪口装置松动,连续撞击钢衬管而严重开裂,于是被取消资格。虽然AR-10无法与前述两种步枪竞争,但两年后有少量AR-10卖到其他国家,如苏丹和葡萄牙。而且AR-10引起了美国陆军的威莱德·维曼(Willard G. Wyman)将军的注意,他要求斯通纳和阿玛莱特公司设计高初速的.22口径步枪。新的设计要求符合下列各项要求,不过最后一项要求说明陆军对ORO的研究结果并没有充分的理解:

有20发容量弹匣。

装弹后重量少于6磅

能选择射击方式。

每发子弹能500米射程上穿透标准钢盔、防弹衣或3.4mm厚的钢板。

总之,根据这些要求斯通纳开始了研制工作。他的第一个设计是传统式的设计,但在全自动射击时完全无法控制,所以他开始设计缩小型的AR-10,当时是1957年。

AR-10的设计组把AR-10按比例缩小成口径为.222的自动步枪,只用了6个月时间就提交了6支样枪由阿伯丁试验场评审。为了符合最后一项500米穿透力的要求,斯通纳又要求雷明顿公司(Remington Arms Company)改进他们的初速3300英尺/秒(1006m/s)的55格令.222雷明登步枪弹,而研制出来的新型弹药就是著名的.223雷明顿步枪弹。除了口径外,AR-15的枪管改为全钢制枪管,并采用短的棒状消焰减震器,原本位于提把内的钩型拉机柄改成提把后方的T型拉机柄,其他方面则与AR-10基本一样。

斯通纳的新步枪AR-15其实是把许多其他步枪的设计思想和特点集合起来,包括:

M1941约翰逊步枪的闭锁装置;

FN FAL的机匣盖和枪尾;

T-25的枪管同轴式直枪托;

英国EM2的带有照门的提把;

德国MP44突击步枪的抛壳口防尘盖;

瑞典杨曼步枪的导气系统,不过斯通纳设计的导气系统减少了几个活动零件,使步枪操作更简单,生产成本更低。

另外由于新型弹药允许步枪采用铝合金和塑料等轻型材料,因此AR-15空枪重只有6.35磅(2.89公斤)。但是斯通纳也犯了一些错误,他认为没有必要给枪膛镀铬,而且当时阿玛莱特公司也没有给枪膛镀铬的工艺能力,但军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研究表明,对自动武器来说枪膛镀铬是大有好处,因此军队宣布从M14步枪开始,以后生产的步枪都应镀铬。

不管怎样,AR-15的出现引起了美国军方的注意,从1958到1959年,陆军在本宁堡、奥德堡和阿伯汀试验场等地将AR-15与M14进行对比试验。但问题在于当陆军于1958年3月31日开始对AR-15进行测试时,AR-15的完整的研制过程还没有完成,而且由始至终军械工程人员和阿玛莱特公司设计师没有面对面工作过。通过这些试验,表明AR-15重量轻、易操控、易于分解结合,而且步兵部门报告说AR-15会是M14步枪的一个合适的替代品。但在稍后的测试中暴露了一些问题,如枪口焰大、精度不好、侵彻力差、使用30发弹匣时故障率高,而且当雨水进入AR-15的枪管中时发射会导致膛炸。斯通纳重新设计并加强了枪管,但军械工程人员说问题仍然存在,这是.22口径枪管可以预期的问题。在这个时候,斯通纳听说AR-15在军方进行的极地环境可靠性测试中发生了大问题。斯通纳飞到阿拉斯加去了解原因,发现问题出在陆军测试人员身上,他们把步枪分解后就无法正确地重新组合,斯通纳认为这是操作不当所至,要求重新测试。此后,军方就开始阻碍斯通纳对AR-15的改进,但却说如果AR-15改造来发射新的.258口径——军火部门说这是最佳的弹药的话可能更合适。总之,美国陆军对AR-15失去了兴趣,而且AR-15还需要继续研制工作。另外,参谋长麦克斯韦·泰勒将军(Maxwell Taylor)也不支持AR-15而建议继续生产M14。于是,阿玛莱特公司决定停止对AR-15的研究,为了偿还一百四十五万美元的研制费用,仙童公司在1959年12月把AR-15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权以现金75,000美元和4.5%的提成卖给了柯尔特武器公司(Colt's Patent Firearms Manufacturing Company)。1960年,阿玛莱特公司进行改组,斯通纳在这次改组期间离开了阿玛莱特公司。

现在,柯尔特公司把公司未来命运的赌注押在了AR-15身上,他们要向军方高层发起一次更大胆的攻势。首先,柯尔特公司开始攻击M14步枪,然后,柯尔特公司试图影响国防部的其他高层官员。第一个被说服的高官就是柯蒂斯·李梅(Curtis LeMay)将军,当时的空军副参谋长。在1960年6月4日,空军在德克萨斯州的一个空军基地试验了AR-15,事后李梅将军确定采购8,500支AR-15步枪以代替战略空军司令部的岗哨所装备的M2卡宾枪,此举令AR-15避免夭折。柯尔特公司用同样的方法去影响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ARPA)。ARPA也认为AR-15很适合实战使用,于是在1961年8月,越南军援咨询小组要求购买1,000支AR-15让南越军队进行全面的实战测试,被当时的国防部长所批准。在1962年初夏这项采购计划得已实施,在实战测试期间,为南越军担任顾问的美国军事顾问提交了有关AR-15在实战中表现的一些报告:

“在1962年6月16日,第340游骑兵连的一个排在执行任务中……,他们在密林中与三名武装的越共遭遇,两名越共有卡宾枪、手榴弹、地雷和冲锋枪,双方距离约15米,一名游骑兵用AR-15向敌方全自动射击,第一个点射就有三发子弹命中一名越共,其中一发子弹命中头部,严重创伤;另一发是在右臂,也是严重创伤;一发子弹命中他的右侧,产生一个直径5英寸的大洞……这三发子弹中的任何一发所造成的创伤都足以至死的。”

这次试验表明AR-15适合身材矮小的南越政府军士兵使用,不久,国防部正式指示在实战条件下试验AR-15,试验表明AR-15在性能上优于其他武器。而美国陆军在1962年、1963年两次复试AR-15,两次否定AR-15,理由是远距离上精度差,易损坏。但在空军与军援咨询小组的努力下,国防部决定对AR-15和现役的M14进行一次效费比试验。ARPA的报告指出:通过对AR-15和M14的效费比试验表明,如果装备一定数量的AR-15会使美国步兵拥有装备AK-47的苏联步兵所相抗衡的火力,而且价格更低廉。现在国防部长罗勃特·麦克纳马拉(Robert McNamara)有了两个互相矛盾的观点:ARPA的报告支持AR-15,而陆军方面却支持M14。最后连约翰·肯尼迪总统也表示了关注,因此麦克纳马拉命令陆军部长赛勒斯·万斯(Cyrus Vance)对M14、AR-15和AK-47进行对比试验。陆军的试验报告认为M14更适合军队的使用,但是万斯怀疑这些测试方式有欠公正,于是命令陆军监察长调查这些测试所用的方法。监察长的综合报告指出陆军的测试人员明显地偏向M14。柯尔特公司开始利用这个有利事件,他们利用民间媒体谴责军方测试人员过分地夸大M14的优点,柯尔特公司指出与同类步枪相比AR-15并不需要太多的维护,事实上国防部开始购买AR-15时也的确没有得到相应的维护装备。

总之,试验记录证明AR-15的确胜过M14,柯尔特公司也在政治上获得强势支持,美军驻越南总司令威斯特摩兰也多次作出装备的请求,麦克纳马拉在1963年1月23日命令M14停止生产。此时,空军将在越南使用的AR-15命名为XM16。在1963年11月4日,柯尔特公司获得一份104,000支XM16的生产合同——其中85,000支提供陆军的特种部队与空中机动战术部队,另外19,000支供空军的空降特种部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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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0 3: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