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双版纳纳版河流域自然保护区 |
释义 | § 基本概况 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大楼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和勐海县的接壤地区,距州府景洪市25公里,地理座标为北纬22°04ˊ—22°17ˊ,东经100°32ˊ—100°44ˊ,总面积2600公顷(约40万亩)。是按小流域生物圈保护区思想于1991年建立的省级多功能综合型自然保护区,2000年4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是保护区的管理机构,直属于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内设办公室、保护办、科研开发办和公安派出所,在职职工30人。是一个以热带雨林、热带季节性雨林等森林生态系统及珍稀物种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本区位于横断山脉南部,境内以山地为主,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最高峰拉祜玛峰海拔2304米,最低处纳版河出口处海拔539米。由于北部有哀牢山、无量山为屏障阻挡了南侵的寒潮,南部又有许多缺口,便于西南季风伸入,有效的水热配置使区内低海拔地区出现了较大范围的热带性气候。区内森林植被类型多样,植物区系和种类成分复杂,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保护区内的原生植被类型主要有热带雨林、热带季节性雨林、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苔藓常绿阔叶林等。已发现的高等植物有215科870属1782种,其中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主要有篦齿苏铁、云南苏铁、云南肉豆蔻、版纳黑檀、干果榄仁等20余种,并分布有篦齿苏铁为主的单优群落;已知的陆栖脊椎动物有78科164属227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印度野牛、蜂猴、孔雀雉、水鹿、原鸡等34种。本区的景观资源也比较丰富,具有开展森林生态旅游的条件,同时又是澜沧江多条支流的发源地。因此,保护区的建设对于保护我国残存的热带森林,对于维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使纳板河流域山水有了黄山之奇、峨眉之秀、雁荡之幽。有连着天地的云海,过滩走坎、飞瀑洒玉的纳板河,壮丽的热带雨林,巍峨的安麻山、还有雄伟的澜沧江,恰似一天然画廊。保护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最高海拔2304米,最低海拔539米,自然环境复杂,垂直高差较大,立体气候明显。年降雨量为1100——1600毫米,年平均气温18——22℃。 § 资源物种 西双版纳纳版河流域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具有西双版纳所分布的8种植被类型。已知高等植物有219科、896属、1954种(变种和亚种);已知脊椎动物有35目,99科,430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有20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70种。 纳板河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为热带森林生态系统及其动植物资源,优先保护对象有榆绿木(Auogeissusacuminata)、疣粒野稻(Boil.subsp.granulata)、林生芒果(MangiferasylvaticaRoxb)、云南肉豆蔻(MyristicayunnanensisY.H.Li)、版纳黑檀(DalbergiafuscaPierre)、山白兰(Paramicheliabaillonii)、绒毛蕃龙眼(Pometiatomentosa)、千果榄仁(Terminaliamyriocarpa)等8种植物,印度野牛(Bosgaurusreadei)、蜂猴(Nycticebuscoucangbengaleusis)、孔雀雉(Polyplectronbicalcaratum)、水鹿(Cervusunicolordejeani)和原鸡(Gallusgallusspadiceus)等5种动物。 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傣、哈尼、拉祜、布朗、彝等各民族人民世代生息繁衍的摇篮和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这里孕育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传统习惯。悠久的民族历史、丰富的民族文化、多彩的民族风情,构成了该流域独特的人文景观。保护区内有五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总人口5631人(2005年统计)。保护区坚持以保护为中心,保护、科研、示范相结合,区内山林权属不变,行政区划不变,居民不搬迁,以实现自然资源永续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为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示范。 建区十三年来,在省环保局、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保护区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完成了功能区划和界桩(碑)的埋设,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了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展了土地利用规划,加大了案件查处的力度,自1996年以来已连续十年无森林火灾,天然森林覆盖率由建区时的45.3%提高到现在的67.74%。保护区认真做好本底资源调查的同时,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有一项成果荣获国家环保总局科技进步二等奖,有三项成果分别荣获西双版纳州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参与的“中德合作西双版纳热带林保护与恢复”研究,深受中外专家的好评。保护区积极倡导社区共管,参与社区发展,在资源保护和社区可持续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99年被评为“全国自然保护区管理先进集体”,受到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的联合表彰。 § 发展历程 保护区内的风景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自然保护区是据1988年8月省环保局(云环字第132号)文件,研究在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建立一个生物圈保护区的可行性,从1988年8月起,由州环境监测站、中科院昆明动物所、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景洪市林业局、州水文站等单位进行综合考察,于1989年10月完成《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生物圈保护区综合考察研究》。 1991年6月由省环科所完成了《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与设计》。后根据省政府云政复(1991)等74号文件《关于建立云南省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西双版纳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于1991年底开始进行征地,聘用护林员,协调当地政府等工作。 1992年7月,纳板河流域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正式成立。纳板河流域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是直属云南省环保局的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为30人。 200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纳板河流域省级自然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所核定编制数30人,实有30人,载止今年年底管理所有专业技术人员1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人5、初级职称9。 § 防火概况 粘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森林火灾是一种自然灾害,具有很强的周期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它的发生与天体演变、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密切相关。预防森林火灾、保护自然资源是保护区重要的生态保护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既是阶段性又是长期性的,纳板河保护区成立以来,管理所始终把防火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保护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是严格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办、所、站的责任,层层鉴定责任状,使责任制落实到村到人,为进一步强化全区的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所设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职专抓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所、保护办、管理站三级从上到下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每一片区从纵向至横向都有具体的包片责任人,一旦发生山火,则按火区位置及责任区划,片区负责人就近就地进入角色,组织指挥扑救工作,实现有火不成灾; 二是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不断深化全民防火意识。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也是贯穿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每年的12月开始,保护区管理所就利用电影、召开群众大会、悬挂横幅、粘贴标语、发放户主通知书等形式,广泛宣传《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防火重要性、紧迫性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强化管理,进一步稳定防火队伍。十多年来,管理所全面加强防火队伍的管理,除每年进行必要的防火灭火技术和专业知识培训外,还加强了站点建设,保证了队伍的长期稳定。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全面实施,实行了防火队伍与森林资源管护队伍结合起来管理的方式,不仅解决了常年开支问题,且有利于队伍多功能作用的发挥。保护区建区以来共指导两乡镇村委会组建了5个森林防火指挥小组,成员48人,同时组建以村小组干部为首,民兵、青壮年为主的快速扑火队330支(次),队员7000人(次);由于注重管理,队伍的稳定性得到了保证,防火扑火的骨干力量得到了保留,森林防火工作得以顺利地开展。通过十余年的建设,全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林火预防和扑救的综合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 四是树立全局责任制、控制野外用火和社区参与、深查隐患、工作落实到位的五个观念,全面调动全所职工、全区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五是加强投入,逐步强化设施设备建设。省州环保局及管理所领导非常注重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建设,多方筹措资金,完成了曼点、过门山管理站的建设,并配备了日常工作、生活物品。新建改建了部份防火公路,为保护办配备了五辆摩托车,管理所还非常注重保护办的现代化建设和内业的规范化建设,配备了电脑、程控电话。在防火戒严期定期召开会议,全面分析全区各地的火险形势,决策防火扑火方案; 六是依法治火,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制度建设。保护办各管理站、各片区不仅建立健全了森林防火工作制度(如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巡护制度、火灾报告制度、护林员岗位责任制度等),还根据《森林法》 、 《森林防火条例》 ,加强了农事用火的管理,严格开具用火许可证,并有专人到火场监督,有力地加强了区内依法治火的工作力度; 七是提高科技含量,实施计划烧除,进一步加强可燃物管理工作。为消除隐患,变被动防火为主动预防,管理所每年都在区内生产示范区实施计划烧除,通过计划烧除,有效地降低了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基本上形成了“内火燃不出,外火燃不进”的新的预防格局。 通过采取以上强有力的措施,在全区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至2005年,保护区已取得了连续十年无森林火灾发生的好成绩。 § 资源林政 与群众座谈宣传保护政策资源林政管理是保护自然资源的有效措施,纳板河保护区的资源林政管理主要是由保护办和派出所负责,保护办成立于1999年,下设三个管理站,现有巡护管理人员9人,护林员16人。保护办担负着保护区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资源管护计划的制定和资源的日常管护工作;派出所成立于1992年,现有干警5人,主要职责是处理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违法案件,负责保护区管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协助保护办进行资源的日常管护。纳板河保护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护区成立至今,多次组织公安干警及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讨论,领会有关精神,做到有法可依,同时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对区内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的参与性。保护区管理所为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区内群众的保护意识,经常到区内的村寨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把国家及地方的保护措施及时贯彻到群众中,也利用区内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对群众进行教育。在宣传的同时,保护区管理所还针对部分村寨的实际,与群众签订协议,对森林实行共管,让群众在参与保护的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林下资源,极大提高了群众的保护意识。 三是加强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林政案件。抓好保护区巡护管理工作是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一项有效措施,因此,保护区管理所成立后,在保护区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定面积、定责任、定制度、定目标,对保护区进行科学管理。针对区外不法分子利用澜沧江、南景公路进入保护区进行乱捕、乱猎的实际情况,保护区每年多次组织巡山、巡江工作,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同时也加强区内林政案件的查处工作。建所以来,共查处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林政案件421起,各类违法人员721人(次),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1人。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派出所还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在区内共收缴民用枪支1700支,有力地促进了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 四是结合实际,有效地保护野生生物资源。曼点站日夜设卡,仔细检查进出保护区的车辆及相关人员,除执行公务需持枪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携带任何枪支进入保护区,对外地商贩到保护区内非法收购药材、花卉等生物资源的以宣传为主,罚没结合,及时制止其破坏野生生物资源的一切违法行为。 通过十余年的保护,保护区内的林政案件逐年减少,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已由建区前1991年的45.32%上升到现在的82.67%(其中天然林覆盖率达67.74%),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也在逐年增加。[1] § 纳板河风光 竹叶青傣族民居 射弩比赛载歌载舞 丰收的季节穿山甲 蝘蜓小爪水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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