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血汗工厂 |
释义 | 血汗工厂 - 简介 血汗工厂 “血汗工厂”(sweatshop)一词最早于1867年出现于美国,最初指美国制衣厂商实行的 “给料收活在家加工”之制,后来又指由包工头自行找人干活的包工制。而在这两种做法中,工人获得的日工资都不是最少的。但由于回避了在正规工厂中集体工作工人可能有的集体博弈行为,其单位产品工资(计件工资)可被压到最低,因而被称为“血汗制度”(sweatingsystem)。后来这一概念又扩大到高激励计件工资和高速流水线作业等安排,但同样都以回避集体谈判为条件,例如计件工资制度如果在未经集体谈判的情况下以最熟练工人的产量为分母来确定。 血汗工厂 - 各地情况 多个知名品牌近期亦卷入“血汗工厂”丑闻。 2011年8月,巴西一个名为“A Liga”的调查性电视节目曝光服装品牌Zara在巴西30多家外包工厂的工人从事着“奴隶”般的工作。工人在肮脏杂乱的厂房里每天工作14小时,一周工作7天。Zara一条牛仔裤在巴西的售价约为200雷亚尔(126美元),而其生产成本仅为1.8雷亚尔(1.14美元)。生产成本由生产系统中涉及的劳力均分。 Zara公司发言人事后承认巴西工厂确实存在“聘用奴隶工的情况”,同时承诺将加强对生产系统的监督力度,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2011年7月,运动用品厂商耐克旗下品牌Converse的印尼工厂被投诉虐待员工。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虐待事件涉及2家工厂,其中1家雇用了1万名工人。这些工人每小时只能拿50美分,还经常被主管暴力惩罚,主管还会随意解雇工人,员工即使有医生证明也请不到病假。6名女工曾因未能准时完成60打鞋,被罚在烈日下暴晒。 耐克方面承认这2家厂的工人遭受严重身体和言语虐待,其他生产线亦发生类似事件,但声称无力阻止。 2011年7月,美国劳工组织发布报告称,苹果、惠普和戴尔等全球知名科技公司在中国建立起“血汗工厂”网络,他们应为这些工厂员工自杀事件负责。该组织调查了中国10家工厂,采访了400多名工人。其中有9家强迫工人超时工作,每周最多超时40个小时。 2011年8月,深圳一间向迪士尼供货的港资玩具厂,被香港媒体揭发雇用童工、工人严重超时工作及工作环境恶劣,其中工人平均每月加班120个小时,超过法定上限3倍。据报道,工厂在招聘工人时,会让新加入职员工签署一份”自愿加班协议”,以逃避劳动部门监管,协议显示,工人同意每月加班超过法定上限36个小时,但工人揭发说,他们平均每月加班其实高达120个小时。 [1] 血汗工厂 - 社会评论 社会现象 跨国公司存在“血汗工厂”现象的问题在中国由来已久,不少大型跨国公司都沾染上这一恶名。现在的中国东部地区的经济环境是资方的天下,资方拥有不可想象的权利和自由,他们对于产业工人的压榨和欺辱几乎是肆无忌惮的。问题之所以多年没有得到解决,一方面是因为跨国公司利用中国某些地方强力招商的饥不择食心理,肆意妄为地通过苛刻的管理去压低劳动力成本,以便创造出更多的利润空间;另一方面是因为某些地方政府为经济利益和自身政绩,不惜牺牲中国员工的利益,对“血汗工厂”放任不管。 对不时曝光的“血汗工厂”,社会应高度关注。一是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既要对“血汗工厂”进行规范,使恶意的“血汗工厂”失去立足之基;同时也要坚决曝光、查处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让那些渎职官员受到应有处罚,这样劳动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二是工会组织要切实为员工维权。工会组织对深圳GUCCI的行为不能听之任之,要尽可能地为员工提供法律援助,必要时代替员工出面维权,发挥工会娘家人的作用。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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