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 |
释义 | § 学校 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 § 介绍 公安分院是1996年9月经公安部同意,并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二级学院,受省公安厅和学校的共同领导,前身为成立于1989年的公安系。省公安厅厅长担任院长,学校校长担任常务副院长,分院日常教学、行政工作由主持行政工作副院长负责,教师和干部着装授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分院设有4个教学机构、7个研究机构、4个本科专业、5个专科专业,具有法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诉讼法学科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两个方向的硕士点设在分院。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校级重点学科3个、校级精品课程3门、校级重点建设课程2门。有专业课教师56名,其中教授7名,副教授22名,讲师7名;博士1名,硕士22名。有省级学科带头人1名,校级学科带头人7名,学术骨干15名,有甘肃省“555”创新人才4名,校“135”人才6名。近三年,教师公开发表论文520余篇,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2项,省部级12项,出版专著3部、主(参)编教材(工具书)23部。获得国家实用新技术专利1项,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完成或在研省(部)级科研项目11项。 物证技术实验中心设有刑事摄影、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现场勘查、法医检验、化学检验和犯罪心理测试等七个专业实验室,实验中心面积2000余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固定资产635万余元,并先后被省公安厅、司法厅分别授权为省级物证技术鉴定单位、省司法鉴定中心。1700平方米的多功能警体训练馆、造价530万元配置超声波全自动报靶系统的十靶道全封闭地下射击训练馆均为国内一流。 本着“招生即招警”的原则,分院面向全国20个省(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院”的原则,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警务化管理,体现出了公安类专业学生学习、教育、训练和管理的特色和要求。毕业生就业覆盖全国26个省(市、区)的公安、海关、司法、军队、边防等系统,一次性就业率达95%以上,现有在校学生2242名。 公安分院全体教师决心在学院和公安厅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同心同德,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坚持"科教强警"的方针,为把公安分院建成西北地区公安高等教育基地、建成名幅其实的"未来警官"的摇篮而不懈努力,为培养更多优秀公安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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