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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林俊
释义

林俊

§ 明刑部尚书林俊

林俊(1452~1527),字待用,号见素,莆田人。生于明代宗景泰三年,卒于世宗嘉靖六年,年七十六岁。成化十四年,(公元一四七八年)登进士第。累官刑部员外郎。尝上疏请斩妖僧继晓,并罪中贵梁芳。疏入,直声震都下。世宗时,官至刑部尚书。朝有大政,必侃侃陈论,中外想望其风采。卒,谥贞肃。俊为文体裁不一,大都奇崛博奥,不沿袭台阁之派;其诗多学山谷、后山二家,颇能远俗。著有见素文集二十八卷,奏疏七卷,续集十二卷,与西征集(均四库总目)并行于世。

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进士,授刑部主事,累官刑部尚书。他刚直敢谏,廉正忠诚,是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的老臣。

成化二十年(1484年),太监梁芳与淫僧继晓勾结,以房中秘术进上,宪宗受其迷惑,宠眷殊荣,尊继晓为法王,拨内币几十万为他大建佛寺,朝臣敢怒而不敢言。俊激于义愤,草稿极言“大发内帑并刃造佛寺,填财无益之地。”(引文见《福建通志》和《莆田县志》。下同。)且西北大饥,民不聊生,宜拨内帑以益民困,言词恳切。疏稿成,把书吏锁于书房之中誊正,疏稿中每遇到“继晓”或“梁芳”的名字处,都放空在那里,等誉正毕,由俊亲自补写上。书吏大惊,叩头说:“此疏一上,彼此均死,公激于义愤,死或所甘,何累吏也?!”俊说:“死罪吾承,不尔相及。”吏泣不已。俊妻知夫刚直,不敢言,令仆人密告俊的挚友侍讲吴希贤为之力劝。俊说:“吾志已决,不可回也,但事后烦君为传耳。”于是,俊卖掉所骑的马匹,安置了家事,迳向通政司投疏。通政使张某看了疏,叹说:“君能言人所不能言,吾辈愧之!然雷霆之下,恐未易处,尚再思之。”俊说:“吾思已三,奚云再也。”遂置疏于案而去。

疏上,宪宗大怒,将俊廷杖,并下狱,敕锦衣卫拷讯,将拟以死罪。“后府经历张黻救之,也一同下狱。”司礼太监怀恩叩头奏说:“杀俊将失百官心,奴才死也不敢奉诏。”宪宗大怒说:“你与俊合谋毁谤我,不然,俊安能知道宫中之事。举砚掷恩,恩以头接砚,不中,恩脱帽解带,伏地号泣说:“奴才不能复事爷爷了。”帝叱恩出。

俊被下锦衣狱,狱吏杖之。俊说:“俊备员部属,见事有害于国,不得不言。触犯忌讳,罪诚当死,死即死,奚事杖也。”他有《下狱闻欲加刑》诗:“抱病死将至,临刑命复传。老亲犹有赖,弱息不须怜。臣本比干后,君令虞舜前。尚方未赐死,感激向谁先。”诗中把自己喻为纣王时代的忠臣比干,足见其为人的气节。经“(南京兵部)尚书王恕上疏论救,俊得免死,谪姚州判官。”张黻亦坐谪宗州知州。王恕复极言二人之谪非罪,才诏还复职,改调南京。自是“俊、黻两人直声震都下”。梁芳、继晓被处置,寺也没有建了。

弘治元年(1488年),俊升任云南按察副使。云南“鹤庆县元化寺称有活佛,每年集士女万人争以金涂其面,俊命焚之……得其金悉以偿还民众的欠赋。又毁淫祠三百六十区,以其材修建学宫。”“俊在云南四年,勤于抚绥,平反冤狱,黜陟官吏,深得民心。五年(1492年)调湖广,九年称疾归里。”十三年(1500年)起任南京右佥都御史兼督操江,时江防废弛,俊悉心经划,多所厘正。与吏部尚书林潮、都御史张敷华、祭酒章懋并称‘南都四君子’。”十四年,山西地震、水灾,俊上疏“求罢斋醮,减织造,汰冗官,止兴建,省供用,节赏赐,戒逸欲,远佞亻幸,亲贤人。得不到采纳,改任江西巡抚。”俊在江西任上,兴建义仓、义学、义土冢,庶政一新。正德四年(1509年),改任湖广、四川巡抚,“当时各地军兴,宦官常私托子弟寄名兵籍,以首功请升赏,俊拒绝一切请托。”

嘉靖元年(1523年),俊升工部尚书,改刑部尚书。俊上疏要“亲大臣,勤圣学,辨异端,节财用”等,多不为帝采纳,遂辞官,八上其疏,才于次年得准回里。

俊性简俭,廉洁自守,直言敢谏,对自己则预辞身后恤典。史载:“数十年来,大臣以礼进退,无瑕隙可议者,林俊一人而已。”

§ 清代画家林俊

林俊,字见山,江苏常熟人。山水学王翚,几於神似。卒年七十余。《虞山画志》

§ 清朝将领林俊

林俊为中国清朝武官官员,本籍广东。林俊於1774年(乾隆39年)奉旨接替颜鸣皐,於台湾地区担任澎湖水师协副将。而隶属台湾镇之下的此官职职等为正二品,是台湾清治时期的这阶段,扼守台湾海峡的重要武将,并统帅两标水营,数千名水师兵勇。

前任:

颜鸣皐 澎湖水师协副将

1774年上任

继任:招万成

§ 林俊——永春白鹤拳的太平军将领

清代初期,白鹤拳在永春广泛传播后,永春武术界更上层楼。在永春县志、当地族谱等历史文献及当地口耳相传的历史故事中,永春武术界涌现出许多以武闻名的历史人物——林俊。

永春埔头林氏并不是所有的武生都积极报考科举,效力清廷。十七世林俊(1827-1857年)就是这个家族中的“另类”。他不但没有效忠朝廷,还参与掀起了福建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坚持时间最长的农民起义,并曾被洪秀全封为“烈王”、“三千岁”。

林俊的父亲林捷云是道光年间的武举人。林俊自幼秉承家学,从小善骑射,精通永春白鹤拳。好打抱不平,以豪侠闻名。至今,永春乡里流传着许多林俊惩恶助弱的传奇故事。

咸丰二年(1852年),林俊到福州赶考,遇见一位前来游说各地豪杰起兵响应的太平军人士,当即表示:“誓与洪君(秀全)一致进行。”从此,他一面联络会党,一面以调解械斗、教永春拳、学南曲等为名,在永春、南安、德化一带结交朋友,形成秘密的反清组织。

1853年,永春发生严重的饥荒。五月,林俊的“红钱会”联合陈湖的“黑钱会”率领两三千人及大量灾民,在永春金峰山揭竿而起,响应太平天国起义军,并攻克德化县城和永春州城,义军所至,开仓济贫。后来,永、德二城受清兵围剿,得而复失,陈湖战死。

当年,林俊在其他义军的帮助下,不仅重占永春德化,还攻下大田县城、仙游县城,在仙游建立了第一个义军政权。此后两三年间,林俊带领的义军转战莆田、惠安、南安、永春、晋江等地,还开赴闽北开辟新战场。

林俊的军队声势越来越大,闽浙总督左宗棠急派亲信兵备道朱明亮率“湘勇”入永春“剿办”。

咸丰七年(1857年)二月,太平天国杨辅清的军队进入闽北,林俊在晋江、南安交界一带积极准备,不仅率领五六千人攻打南安县城和泉州府城,还挥师北上,希望第二次与太平军主力会合。四月下旬,他们取道永春、德化、大田,行军到大田的时候,就发展到一万多人。当年7月21日,林俊行军经过顺昌县仁寿乡仁寿桥时,被埋伏在那里的地主团练武装的团丁开枪击中,坠入河中身亡。

林俊“红钱会”、陈湖“黑钱会”大规模农民起义,在坚持十二年之后,于同治四年(1865年)才被镇压下去。林俊一家也因此遭受灭顶之灾,他的父亲被清政府抓去砍头,他的子孙也几乎被清政府杀光。

林俊起义失败后,其部将一部分被清军残杀,一部分留在当地,另有部分逃往广东或下南洋,同时将永春拳传入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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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8 3: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