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枯门岭 |
释义 | § 概况 其东边是江心坡,西边是枯门岭克钦山区,中国称为野人山或枯门岭,位于中缅印交界处,缅甸北部山脉,绵延千里(近三百公里是确切数字),南北纵贯于克钦邦中部,为迈立开江和亲敦江上源各支流的分水岭。最高点本帕本山,海拔 3,411米。为缅甸少数海拔超过3,000米的高峰之一。至今山区大多还是未被开发的原始森林。原属中国云南省,由于此地居住的门巴族尚未脱离文明,故被称为野人山。[1] § 地貌特征 克钦山区,大约在北纬26°东经97°附近,此地为大片的丛林区及沼泽地,夏日雨后,由于潮湿的天气加上蚊虫,一般人难以在此地生存,必须仰赖奎宁丸,方能避免感染疟疾。 § 气候特征 枯门岭 野人山的蚊虫、毒蛇、瘴气,让人防不胜防,而每一击都是致命的创伤。从每年5月下旬到10月间,是野 人山的雨季,雨季不仅使森林里的蚊蚋和蚂蟥异常活跃,而且使得各种森林疾病:回归热、疟疾、破伤风、败血病等等迅猛传播开来。 根据资料记载,抗日战争时期,中国第五军5万人越过野人山而抵达印度的,只剩下三四千人,零头都不到;随军撤退的40多名妇女,生还的只有4人;而整个中国远征军入缅参战的10万总兵力当中,当时为战斗而牺牲的中国军人约1万多人,却有5万人死在了野人山约在北纬26度东经97度附近。 § 特色物产 野人山有着全世界最著名的玉石场--帕敢玉石场。帕敢场区出产的翡翠种老、种好、底净、色正,多为高档翡翠。因此这座宝山也是当地各族军队势力的必争之地。[2] § 传说 枯门岭 相传三国时期诸葛亮曾靠日本鬼灯檠躲避野人山瘴疠的攻击,在野人山七擒七纵孟获。 二次大战期间,当时滇缅远征军第一路副司令长官杜聿明决定违反当时盟军亚洲战区参谋长约瑟夫·史迪威的命令以及新三十八师师长孙立人及其师长廖耀湘的建议撤往印度,而坚持遵守蒋中正命令率第五军穿越此地返回中国:草长过人,无路可行,自行开路,导致国军在此因为瘴疠之气死伤大半,远超过被日军击败的数目二十万人进山,仅七万 人出山生返;丧命十五万多军队,有一半是迷路饿死;另外一半是死于瘴气、蟒蛇吃人、蚂蟥吸血、吃人鼠、蚊叮热病、跳崖或持械自尽;更早以前日军三个师团四万大军也失踪于此,未曾出山。 § 主权转移 第一次枯门岭 据古书记载,缅甸北部的野人山一带原是中国疆土。最早在东汉时期,这里就是汉朝统治下的一个边塞夷地,每年都要将其出产的翡翠作为贡品献给中央朝廷。从明朝起就已明确的列入版图。在清乾隆时期,翡翠就已作为中国国宝由朝廷亲自监管开采。只是后来缅甸洞吾王朝的兴起,加之英国殖民者的插手,将这大片土地划入缅甸版图,硬玉翡翠遂之成为缅甸的国宝,约定俗成,成为历史。英国是于1927年实现了野人山实际有效管制的,当时的民国政府很长时间内都没有反应,直到1929年,才由云南交涉署向英国驻滇总领事提出过抗议照会。1942年9月,民国军上校团长谢晋升带600人的队伍进入江心坡建立怒江西北抗日基地,英国立刻提出抗议,蒋介石政府随即密令其速从江心坡撤出。请注意,这是 1942年9月!此时,日军已经席卷缅甸,中英两国已经于41年底签署《中英共同防御滇缅路协定》。这种情况下,英国仍然视缅北为禁臠,不容他人染指。而中国一接到抗议就撤军的情况(没有任何其它声明),很容易被解释是对英缅拥有江心坡主权的默认。 第二次 其东边是江心坡,西边是枯门岭 另一次是1944-1945年,民国军在胡康谷地和三江以外拥兵近30万,全是精锐之师。腊戍以北尽在中国军队实际控制之下,但在英国要求下,全数退入中国境内,以实际行动承认了英国在未定界上的权益,而且将片马也重新让给英军!而此时的英国,已经面临着强大的殖民地独立运动,内部允许缅甸独立的意见日益高涨,而中国战后国际地位大大提高,也不再如1941年那样有受制于英国之处。这个千载难逢的修改国界的机会就这么错过,其间,甚至没有发表一个“保持主权、等待谈判”的声明。这对于中国对江心坡主权要求的打击是致命的。 第三次 最后是在1947年缅甸独立时,英方向缅甸移交行包括江心坡和孟养、野人山在内的实际控制地区的行政权,对此当时作为中国中央政府的中华民国政府未提出异议,中国作为二战战胜国最后一次丧失了将上述领土确定为争议土地的机会。对勐卯三角地区(南坎)问题的处理。南坎是清廷所租,抗战期间南坎被日军占领,1945年1月15日,国民政府的远征军经过战斗从日军手中收复了南坎,当时的中国在军事实力上可以保持军事占领,在法律上由于英国在1943年已经宣布放弃了对华“租借地”,中国也完全有依据收回南坎,但是想不到蒋介石却主动退出,继续把南坎送给英国“永租”,缅甸独立后,蒋介石也没有去要回南坎,反而用事实行为追认了“永租继续有效”——每年收取租金1000卢比。除了片马地区,其它的地区,不是有条约为证;就是缅方(继承英国)进行了长期有效管制,其间,中国不但没有正式的要求交涉谈判(仅有一次云南地方政府的交涉),还多次在实际行动中,默认了英缅的主权地位。1960年的《中缅边界条约》南段(尖高山以南)基本保持了1841年线以来的走向,中国放弃了对南坎名义上的主权(永租,年租金1000卢比,与完全割让没有任何实质区别),但对于 1941年线阿佤地区边界线作相应修改,原被划给了缅甸的班老、班洪地区重新归属中国。北段,中国承认缅甸对江心坡的主权,双方基本以高黎贡山脉分水岭为界,但片马地区归还中国。野人山,不再属于中国,属于缅甸领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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