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67式木柄手榴弹 |
释义 | 67式木柄手榴弹 67式木柄手榴弹 67式木柄手榴弹的主要改进是:改进了发火机构的结构和生产工艺;改进了全弹的密封包装。如63式手榴弹发火机构采用的是铅拉火管与雷管直接卡合的结构,容易产生窜火造成早炸,67式木柄手榴弹的发火机构在拉火管和雷管之间增加了一节导火索,导火索一端与拉火管卡合,另一端与雷管卡合,结合部涂密封胶防潮隔火,发火头药剂用硫氰酸铅取代雷汞,同时严格控制生产工艺,从而较好地解决了早炸和易受潮的问题。此弹60年代末开始装备我军,现在仍是我军的制式装备。它的主要优点是结构简单,造价低廉,便于大批量生产;缺点是全弹质量过大,体积过大,破片数量较少。 67式木柄手榴弹采用铸铁弹体,全弹质量600克,弹径48毫米,全弹长204毫米,主装药为38克TNT,可产生70~110个破片,杀伤半径7米,破片离炸点80米以外仍有杀伤威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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