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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释义

§ 晋

3世纪60年代至5世纪20年代以汉族为主体的封建王朝。魏咸熙二年 (265)十二月﹐晋王司马炎(即晋武帝司马炎)夺取政权﹐建立晋朝﹐先都洛阳﹐后迁长安﹐历四帝。建兴四年(316)为匈奴刘氏所灭﹐史称西晋。建武元年(317)琅邪王司马睿(即晋元帝司马睿)在江南即晋王位﹐都于建康﹐历十一帝。元熙二年 (420)﹐为宋武帝刘裕所灭﹐史称东晋。

西晋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平吴﹐统一南北﹐全国计有司﹑冀﹑兖﹑豫﹑荆﹑徐﹑青﹑扬﹑幽﹑平﹑并﹑雍﹑凉﹑秦﹑梁﹑益﹑宁﹑交﹑广十九个州﹐一百七十三个郡﹑国﹐二百四十余万户。

晋武帝司马炎即位后采取宽和节俭的方针﹐继续推行废止典农官的政策﹐把曹魏以来的屯田民编入郡县为自耕小农﹐从而增加了纳税人口。全国百姓的赋税徭役负担归于一律﹐有利于政令的统一和中央集权的统治。对于吴蜀故地﹐采取了一些区别对待的措施﹐加以安抚。同时也注意防范﹐如派中央兵到江南驻守﹐把吴人向北迁徙。吴蜀人士在朝廷的仕进﹐无形中受到一些限制。出身于东吴高门的顾荣和陆机﹑陆云兄弟﹐虽有“三俊”之称﹐平吴后到洛阳﹐只被任命为八品的郎中。在朝廷大臣中﹐存在以山涛﹑羊祜为首的和贾充﹑荀勖为首的两派政治势力。但晋武帝“宽而能断”﹐在重大问题上择善而从﹐平吴以统一全国的决策﹐就是力排贾充等反对意见﹐坚决采纳羊祜﹑张华等人的主张而制定的。

晋武帝立白痴的惠帝为太子﹐又为他娶了凶狠狡诈的贾南风(贾充之女)为妃。平吴以后﹐武帝不再兢兢业业﹐却奢侈放纵起来。他死后﹐元康元年 (291)﹐贾后联合楚王玮先后杀死辅政的杨骏(惠帝继母之父)和汝南王亮﹐接着又消灭楚王玮。贾后专擅朝政﹐任用张华﹐维持了短暂平稳的政局。但延绵十六年之久的八王之乱也从此开始。赵王伦杀贾后﹐废惠帝自立。齐王冏﹑成都王颖﹑河间王颙联合起兵﹐杀赵王伦。诸王为争夺中央权力﹐内讧不已。以后加入混战的﹐还有长沙王乂﹑东海王越。光熙元年 (306)惠帝被东海王越毒死。永嘉五年 (311)﹐刘曜攻陷洛阳﹐怀帝被俘至平阳(今山西临汾西)。五年后﹐即位于长安的愍帝投降于汉。

西晋的政治﹑经济﹑军事措施﹐多沿袭曹魏旧章﹐又加以改革﹐其目的在于巩固中央集权的统治。而东晋南朝门阀士族的兴盛﹐人身依附关系的加强﹐方镇势力的强大﹐这些影响以至削弱中央集权统治的因素﹐这时也开始出现。

中央最高官职有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尚书省长官有令﹑仆射﹐执行皇帝诏命﹐统领百官﹐处理政务。令以外有时设总录一人﹐或录尚书六条事若干人。前者地位高于尚书令﹐后者地位与尚书令大致相当。尚书左丞掌监察省内及群官。太康年间(280~289)尚书省所属有吏﹑左民﹑度支﹑五兵﹑田曹﹑殿中六曹﹐曹郎三十四人。掌任命官员的吏曹﹐在诸曹中最为重要。中书省的监﹑令掌起草诏令。侍中(一般四人)侍从皇帝左右﹐以备顾问﹐兼司谅诤和评议。尚书所奏文案若有不妥﹐侍中即加封驳。西晋时﹐尚书令一般地位在中书监令及侍中之上﹐只有贾后执政期间诏令多出中书﹐不经尚书省。还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掌纠弹不法﹐廷尉掌断刑狱。西晋用人途径﹐除开府的三公自己辟召掾属和刺史举秀才﹐太守察孝廉外(见察举)﹐仍袭用九品中正制以选拔官吏。中正一般只注意被评定者家世的封爵与官位﹐很少注意真正才能﹐不能起选拔人才的作用。但州中正的作用加强﹐吏部选用任命之前﹐又须经司徒府核实九品的评定﹐这些都是朝廷为了集中用人权力﹐以加强控制。

法制方面﹐西晋改变了秦汉以来律令不分的状况﹐把属于行政规章制度的条文独立为令﹐为后代所沿袭。晋律篇目体系比较完备﹐而条文大为减少(六百二十条)。某些律条的规定﹐起了缓和阶级矛盾与缓和统治阶级内部不满的作用﹐巩固了中央政权。

西晋规定﹐高官显爵者各按官品高下占有田地。第一品多达五十顷﹐二品四十五顷﹐三品四十顷﹐四品三十五顷﹐五品三十顷﹐六品二十五顷﹐七品二十顷﹐八品十五顷﹐九品亦可占有十顷(见占田课田制)。后汉﹑三国以来﹐大族占有处于依附地位的人口﹐西晋则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以法令形式承认私家依附农民。高官可按官品高低庇荫亲族﹐多者荫九族﹐少者及三世﹐免除其租税徭役负担。为了耕种所占田地﹐还允许他们庇荫劳动人手﹐作为佃客和衣食客。限定第一﹑二品官占有佃客不超过五十(疑当作十五)户﹐第三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九品一户。虽然法令规定免除国家租税﹑徭役的户数﹐寓限制之意﹐但在占有大量田地情况下﹐高官显爵者必须拥有更多超过法令规定的从事劳动的依附人口。对于一些高官﹐朝廷赐给菜田﹑厨田﹐同时赐给附着于田地从事耕种和其它劳役的田驺与厨士。地方政府与官吏﹐从朝廷获得公田与禄田。西晋灭亡七八十年后﹐北方鲜卑慕容氏统治下的南燕存在着“百室合户﹐千丁共籍”的局面﹐正是西晋承认私家依附农民的恶性发展。在占有大量土地和依附人口的基础上﹐后汉﹑曹魏以来世代高官而且世袭封爵的家族﹐在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据有特殊优越地位﹐形成门阀士族。

西晋本着古代一夫一妇耕田百亩的遗意﹐承认男子占有田地的限额为七十亩﹐女子三十亩。课租不问每户占田多少﹐按一丁交纳租谷。丁男五十亩﹐收租四斛。即课田每亩定额交租八升﹐改变了屯田民按收成比例纳租的方式。同时沿用曹魏之制﹐丁男之户交纳实物﹐称为调。户依资财贫富分为九等﹐调按户等收取﹐九等平均定额﹐大致每户年纳绢三匹﹐绵三斤﹐称为九品混通之制。这种田租﹑户调的名称与方式一直沿用到唐代。

西晋时﹐世代为兵的士家(兵家)继续存在﹐同时也实行募兵﹐并征发良人来补充兵源。中央直辖一些精锐部队﹐称为中军﹐宿卫宫殿和首都﹐分别由领军﹑护军﹑左卫﹑右卫﹑骁骑﹑游击等六将军统领。中军被派遣到地方驻屯或作战﹐则称为外军(一说外军是洛阳城外诸军)。领军﹑护军将军还主管武官的选拔任用。西晋初﹐刺史加将军号﹐统领州郡兵。平吴以后﹐刺史专理民事。另有都督(资历稍浅者称监或督)某州或某几州诸军事﹐大都由诸王担任﹐驻守军事要地﹐统领州郡军队。他们有处死部下的权力﹐依使持节﹑持节﹑假节三级称号而范围大小不同。都督的主要僚属由中央任命﹐以防止都督专擅。都督起初不一定管地方行政﹐西晋末开始例行兼领治所所在的刺史职务。西晋分封宗室为王﹐封国内民户的租调﹐三分食一。东晋渡江以后九分食一。诸王主要职责在于分驻军事重镇。西晋初年所封诸王﹐其封国大都即在都督区内。八王之乱后期的主要人物齐王冏﹑成都王颖﹑河间王颙﹑东海王越是统领重兵坐镇许昌﹑邺﹑长安和下邳的都督﹐这时封国所在已经和都督区没有关系。

封建统治阶级互相混战造成的灾难﹐迅速激化了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中有些带有阶级矛盾的因素﹐也加剧起来。统治阶级无法缓和各种矛盾﹐导致了西晋王朝的灭亡。

惠帝时﹐人为祸患之外﹐加以疾疫饥馑等天灾﹐百姓背井离乡﹐流离失所。各地方的统治者不但不妥善安置﹐反而迫使他们还乡﹐甚至滥加残害。如荆州刺史王澄沉溺巴蜀流民八千人于长江﹐各地流民不断反抗﹐先后有太安二年 (303)张昌于安陆(今湖北云梦)﹑光熙元年 (306)刘伯根﹑王弥于东莱(今山东掖县)﹑永嘉四年 (310)王如于宛(今河南南阳)发动起义。斗争的时间虽不长﹐但都不同程度地打击了司马氏的统治。荆﹑江﹑徐﹑扬﹑豫五州之境﹐一度多为张昌起义军所占据(见张昌﹑石冰起义)。但颠覆西晋王朝的根本力量是匈奴﹑羯﹑氐﹑羌﹑鲜卑这“五胡”中的匈奴与羯﹐“五胡”、“六夷”(见十六国)。

西晋时北方﹑东北和西北﹐尤其并州和关中一带居住着很多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少数民族。江统曾说“西北诸郡皆为戎居”﹐关中百余万口﹐“戎狄居半”。平吴以前﹐凉州鲜卑族人秃发树机能起兵反晋﹐不少羌胡人民参加(270~279年)。惠帝时﹐氐人齐万年在关中起兵(296~299年)﹐“秦﹑雍﹑氐﹑羌悉反”﹐郭钦﹑江统都主张“徙戎”﹐即把与汉族杂居内地的少数民族集体迁徙到边远之地。他们预见到被压迫的广大少数民族对晋王朝统治的威胁﹐但建议都未见实行。备受民族和阶级双重压迫的各少数民族﹐相继起而反抗。惠帝永兴元年 (304)﹐率领流民由西北进入益州的賨人李雄在成都称成都王﹐匈奴五部与杂胡的首领左贤王刘渊在左国城(今山西离石北)称汉王﹐这是少数民族最初建立的两个政权。愍帝降于汉﹐西晋亡。以后其它少数民族相继崛起﹐汉族统治者张氏﹑李氏也先后在凉州据地自保﹐形成十六国局面。

东晋 西晋覆亡后﹐各少数民族竞相建立政权﹐战争不已。中原的汉族人士不愿受胡族统治﹐纷纷南迁。西晋时﹐北方诸州人口约七百余万。而永嘉之乱(见刘聪)后几次大批南渡的达九十万人﹐约占八分之一。东晋和南朝境内人民﹐大约土著占六分之五﹐北来侨人占六分之一。司马睿与封国琅邪的大族王氏建立默契﹐各自出镇南方要地﹐以预谋退路。早在永嘉元年 (307)﹐司马睿已出镇建业(后改名建康﹐今江苏南京)。长安陷后﹐建武元年 (317)睿称晋王﹐次年即帝位。

西晋末年的江南也不平静。司马睿来之前﹐有石冰﹑封云领导的扬州﹑徐州农民起义。出身于仓部令史的庐江陈敏﹐乘掌握江淮漕米之机﹐招诱吴地士族﹐企图在江东割据自立。以后吴兴钱 图谋推翻司马睿和扬州刺史王敦﹐在广陵起兵。这三次性质不同的事件中﹐孙吴以来的世族义兴周 率领乡里私兵﹐支持了司马睿。江南大族到东晋初年还拥有相当强大的武装实力﹐为司马氏政权的南迁扫除了障碍。

东晋政权优遇南来的北人﹐在他们聚居的地方设立所谓侨州﹑侨郡﹑侨县。侨州郡县沿用北方原籍的旧名﹐但隶属关系极其错综复杂。有的侨州下只领侨郡﹑侨县﹐也有侨州下既领侨郡﹑侨县﹐也领实郡﹑实县。有的侨郡﹑侨县又隶属实州。实郡也有时领侨县﹐侨郡往往也领实县。有的侨郡县由于是高门大族的原籍﹐由侨郡县改为领有实土的郡县﹐而更多的侨郡县因不具备此条件﹐只有等待土断﹐以备领有实土。

侨州郡县人民不属当地编户﹐豁免租赋﹑徭役﹐并另立白籍﹐以区别于土著的黄籍。侨人中的下层多投附世家大族﹐成为受其荫庇的户口。其上层亦即门阀士族﹐如琅邪王氏﹑颖川庾氏﹑陈郡谢氏﹑谯国桓氏等﹐都是司马氏政权的主要依靠力量﹐在中央和地方担任要职。此外﹐如祖逖﹑郗鉴﹑刘遐﹑苏峻等士族中地位较低的家族﹐则先在胡族统治的北方立堡坞自固﹐聚集宗族乡党数百以至上千家﹐然后率领这些流民南来﹐归附东晋。他们的武装成为早期抗胡的主要力量。除郗鉴等少数人外﹐流民领袖多未能与司马氏合作到底。江南广大土著人民是东晋王朝财政﹑徭役和兵力的主要来源﹐负担沉重。但东晋初年南方与北方民族矛盾突出﹐南方内部阶级矛盾退居次要地位﹐东晋政权建立八十年之后﹐才爆发大规模农民起义。孙吴时大族的上层人物﹐对于司马氏被迫南来所建政权﹐起初并不竭诚拥护。如陆玩目王导为伧(南人对北人的蔑称)﹐拒绝与王氏通婚。晋元帝对于江南士族中政治﹑社会影响较大的人﹐如顾荣﹑贺循﹑纪瞻﹑陆玩等﹐渡江之初已加意笼络。元帝由于自己不掌握强大兵力﹐对于拥有武装力量的南方豪强﹐暂时也不得不倚重。甘卓破周馥﹐纪瞻御石氏。镇压起义也靠的是南土寒庶陶侃。来自北方的统治阶级对南人终有顾虑﹐在攫取田产方面﹐侨姓大族渡江后﹐避开江南大族的田园聚集之地﹐王氏﹑谢氏﹑郗氏﹑蔡氏等﹐都深入到内地会稽﹑临海一带广占土地与山泽。政治上对南人更有戒心﹐如陶侃立大功后反被王敦从荆州迁官广州。元帝对义兴周氏心怀疑惮﹐以致周氏忧愤而死。沉充﹑钱凤之怂恿王敦起兵反司马氏﹐陶侃对庾亮积怨之深﹐都反映统治阶级中侨人士族的压倒地位和侨人﹑南人之间的矛盾。

晋元帝初年﹐有扬﹑江﹑荆﹑湘﹑交﹑广﹑宁﹑梁﹑益﹑徐﹑豫十一个实州﹐领九十六实郡﹐同时开始置立侨郡﹑侨县。至孝武帝太元四年 (379)﹐有扬﹑江﹑荆﹑湘﹑交﹑广﹑宁﹑豫﹑徐九个实州﹐幽﹑燕﹑冀﹑青﹑并﹑雍﹑秦﹑梁﹑益九个侨州﹐领实郡八十四﹐侨郡四十余。东晋时侨州不冠南字﹐刘宋时侨州始冠南字﹐如南徐﹑南兖。东晋疆土缩小﹐而州郡之数远远超过西晋。刺史本人或所带将军府的长史﹑司马﹐往往兼任州治所在的郡守。州以上分区置都督﹐以刺史充任﹐有兼督数州以及某几州中的数郡军事﹐都督镇守之地常依形势变化而有改动。东晋仕宦途径大体仍由公府辟召﹑州郡察举秀才﹑孝廉和中正依九品选拔官吏。但这时已非西晋那样一统局面﹐元帝自称“寄人国土”﹐因而中央官制虽沿自西晋﹐而颇加简化﹐以求事权统一﹑行事简便。如光禄勋等九卿或省或并﹐地方官如郡丞亦曾省罢。魏晋以来尚书与中书﹑门下职责原有分工﹐起相互制约作用﹐而东晋的录尚书及尚书令有时兼中书监﹑令﹐尚书仆射有时兼门下﹑中书官职﹐但仍以尚书之职位为主。单任中书令者﹐多优游无事﹐以文采﹑经义见重。扬州是政治﹑经济﹑军事重心所在﹐中央政府首脑录尚书或尚书令﹐往往兼都督中外军事或数州军事﹑扬州刺史或丹阳尹等京畿地方长官﹐以控制实权。所以东晋大权集中于宰相﹐与西晋的皇帝集权﹐尚书﹑中书﹑门下并立﹐互相牵制的形势不同。

成帝咸和五年 (330)﹐始度百姓田收租﹐改变西晋课田五十亩收租四斛办法﹐大率每亩税米三升。户调可能仍沿西晋每户绢三匹﹑绵三斤之制。孝武帝太元二年(377) 废除度田收租制﹐以口为对象﹐王公以下口税三斛。八年﹐又增税米每口五石﹐大抵比西晋时赋税为重。东晋的徭役也极为繁重﹐孝武帝时“殆无三日休停”。东晋户口应不少于东吴时(五十二万户﹐二百三十万口)﹐而桓温上疏说当时户口凋寡﹐不当汉之一郡(后汉最大之南阳郡有五十二万户﹑二百四十万口)。这主要是由于依附人口太多﹐东晋规定给客制度﹐品官可以庇荫流民为佃客﹐第一﹑二品官荫占佃客四十户﹐三品三十五户﹐四品三十户﹐五品二十五户﹐六品二十户﹐七品十五户﹐八品十户﹐九品五户。政府所承认的荫占佃客数字﹐各品官都比西晋增多。他们的户口附于主人的户籍﹐实际上﹐官僚贵族所荫庇的佃客﹐还远不止于规定的数字。他们不负担国家的租税徭役﹐但须把收获的一半交给主人。佃客之外﹐还有称为典计﹑衣食客等名目的依附人口。此时﹐世代当兵的兵户依然存在﹐同时也以逃亡农民﹑罪犯及其家属﹑被俘少数民族﹑豁免的奴隶等色人为兵。招募的军队也占重要地位﹐如著名的北府兵﹐就是招募劲勇组成的。

东晋疆域狭窄﹐贵族官僚大量占山固泽。世家大族大量庇荫人口﹐未入私门的侨人流民﹐又不编户贯﹐影响政府的财源与兵源。成帝咸和时(326~334)已开始实行土断﹐即把侨人从白籍移入黄籍﹐成为所居地方的正式编户﹐纳税服役。在实行土断的同时﹐必然也搜检官僚贵族隐匿的户口。桓温﹑刘裕执政时期﹐两次大规模实行土断﹐收到“财阜国丰”和开拓兵源的效果﹐有利于巩固偏安江南的政权。

东晋统治阶级内部﹐存在着北人士族与南人士族﹐北人士族中的上层与下层﹐皇室司马氏与侨姓大族﹑各大族之间﹑中央与地方(扬州与荆州)等错综复杂的矛盾。当时流行的“王与马﹐共天下”说法﹐既反映了王氏扶持在南方尚未站稳的司马氏政权﹐也反映了东晋一代皇室与侨姓大族不断的斗争。王导执政﹐以宽和著称﹐其目的除结好南人﹐巩固司马氏地位外﹐也为维护世家大族的利益。元帝对王敦和简文帝对桓温﹐都曾有过“请避贤路”的表示﹐为封建社会中的君臣关系所罕见。“君弱臣强”的局面﹐是司马氏与以王氏为首的各大族“共天下”的结果。

王敦担任都督江﹑扬﹑荆﹑襄﹑交﹑广六州军事﹑江州刺史﹐拥重兵镇守武昌(今湖北鄂城)。元帝畏恶王敦﹐任用刘隗﹑刁协与之相抗。刘﹑刁维护皇室威权﹐“崇上抑下”﹐如大批征调大族家的奴僮和依附的客﹐以充兵役﹐引起王氏等大族的不满。永昌元年 (322)﹐王敦以问罪于刘隗﹑刁协为名﹐起兵攻下建康﹐杀死刁协等。又从武昌移镇姑孰(今安徽当涂)﹐自领扬州牧﹐内外大权集于一身。两年后﹐王敦病重﹐仍命其兄王含为元帅﹐率军进攻建康。建康未克而王敦病故。他虽被遣责为叛逆﹐琅邪王氏的地位却未受任何影响。

成帝即位年幼﹐舅父庾亮执政。北宋来的流民首领苏峻﹑祖约都拥有重兵﹐分别驻在历阳(今安徽和县)和寿春。他们不满于大族庾亮﹑卞壶等人的排挤﹐咸和二年 (327)﹐起兵进攻建康。江州刺史温峤乞援于荆州刺史陶侃﹐联合击败苏峻(见苏峻﹑祖约之乱)。陶侃死后﹐庾亮代为江﹑荆﹑豫三州刺史﹐既拥强兵据上游﹐又执朝廷大权。他代表皇室利益﹐与王导产生矛盾。但在冲突表面化之前﹐王导﹑庾亮相继去世。

桓温继庾氏之后据有荆楚﹐又领扬州牧﹐也集内外大权于一身﹐企图夺取司马氏政权。桓温先废司马奕为海西公﹐立简文帝﹐实则企望其让位于己。穆帝时﹐简文帝为会稽王辅政﹐任用殷浩以抵制桓温﹐但未成功。接近皇室的庾氏家族中﹐多人被桓温杀害﹐桓温病中要求朝廷赐他“九锡”﹐以为禅让的前奏。由于谢安等人的拖延策略﹐桓温不及待而死。谢安辅政﹐侄儿谢玄在肥水之战中立了大功。但孝武帝的兄弟会稽王司马道子排斥谢氏。东晋前期﹐政权一直在大族手中。肥水战后﹐转入孝武帝及司马道子之手。战后两年﹐谢安被迫避往广陵﹐不久死去。战后四年﹐谢玄又从坐镇的边境要地彭城被调移内地任会稽内史。以后桓温的幼子桓玄又以荆州为据点﹐攻入建康﹐杀司马道子父子﹐总揽朝权。元兴二年(403)﹐桓玄称帝﹐国号为楚。刘裕从京口(今江苏镇江)起兵讨伐﹐桓玄退归江陵﹐失败被杀。

东晋政权所受外部威胁﹐主要来自黄河流域的胡族和长江上游(益州)的政治势力。北人南渡之初﹐上下同仇敌忾﹐要求驱逐胡人﹐返回故土。祖逖及其部下流民可为代表。祖逖从淮水流域进抵黄河沿岸﹐联系保据坞壁不甘臣服胡族的北方人民﹐谋划恢复中原﹐经营达八年(313~321)之久。当时北方匈奴刘氏与胡羯石氏相争﹐形势有利于东晋。但元帝无意北伐﹐对祖逖所需人力物力都不予支持﹐加以皇室与王敦矛盾尖锐﹐祖逖备遭掣肘﹐壮志未伸而死。石氏兵力一度威胁江南﹐后赵建国﹐据有幽﹑冀﹑并诸州后﹐军事优势更为显著。庾亮﹑庾翼虽先后拟议北伐﹐由于力量对比悬殊﹐都未实现。石虎死后﹐河北大乱﹐西晋遗民二十余万口渡河欲归附东晋。褚裒北伐﹐先锋达到彭城﹐战败退回。以后北方前燕与前秦东西并立﹐殷浩北伐也屡次失败。

永和十年 (354)桓温伐前秦﹐深入敌境﹐但未乘胜夺取长安﹐只徙关中三千余户而归。两年以后﹐又伐前燕﹐夺取了洛阳﹐但不久复归于燕。太和四年 (369)再度北伐﹐到达距前燕首都邺不远的枋头﹐未再前进﹐退败于襄邑(今河南睢县)。桓温晚年藉北伐以树立威名﹐谋求禅让﹐但未成功。前秦苻坚吞并前燕(370年)后﹐屡次南向出兵﹐意图统一南北。太元八年 (383)﹐苻坚以绝对优势的兵力威胁江南﹐谢玄率北府兵以寡敌众﹐肥水一战秦军大败。乘前秦衰弱﹐后秦姚氏占有关中﹐后燕慕容氏立国河北﹐东晋虽暂时解除了大军压境的威胁﹐并未能在北伐事业上有所进展。后青﹑兖等州归属东晋﹑刘宋五十余年。十三年﹐灭后秦。由于关中悬远﹐东晋很难从江南遥控﹐刘裕又忙于南归夺取政权﹐无意进一步恢复中原﹐一度收复的长安与洛阳﹐随即为赫连夏与北魏所得﹐终东晋之世﹐未能长期恢复西晋的两京。

江南政权稳固与否﹐和长江上游益州的归属很有关系。成汉李氏据蜀三十年﹐永和三年 (347)桓温西征灭之﹐有利于巩固东晋政权。二十六年以后﹐益州又被前秦占领﹐肥水战后才复归东晋。到义熙元年﹐谯纵据益州﹐又从东晋分裂出去。刘敬宣一度攻益州﹐距成都五百里而败还。及至九年﹐刘裕西征﹐灭谯氏﹐从此益州再归东晋统治。东晋百年间﹐益州不受其统治的期间达五十年。只是由于占有益州的势力既未与北方密切联合﹐不具备能顺流东下﹑吞并江南的实力﹐东晋政权才得免除来自益州上游的后顾之懮。

隆安三年 (399)爆发了孙恩﹑卢循起义﹐斗争持续近十二年﹐司马氏政权受到沉重打击。孙恩死后﹐桓玄起兵称帝。刘裕对内镇压孙恩﹑卢循起义﹐讨平桓玄﹐对外北伐灭南燕﹐西征平谯纵﹐江南政权摆脱了最直接的外部威胁﹐得到稳定。灭后秦之后﹐420年刘裕取代了东晋。

两晋的文化 两晋一百五十年间﹐在中国文化的发展上﹐有几个方面出现了以前历史时期未曾有过的贡献。

西汉繁琐章句和东汉谶纬迷信的经学﹐这时已经衰落﹐但儒家经典的研究并未中断。西晋流行郑玄注﹐东晋流行王肃注。后代传习的《左传》》杜预集解﹑《谷梁传》范宁集解和《尔雅》郭璞注﹐都出于晋人之手。晋代史学颇为发达﹐晋人所撰古代和当代史的书很多。西晋陈寿的《三国志》﹑东晋干宝的《晋纪》﹑孙盛的《晋阳秋》﹑常璩的《华阳国志》﹐都为当时和后代所推重。荀勖(?~284)继承刘向以来的图书目录之学﹐改变图书七种分类为甲乙丙丁四部﹐亦即经﹑史﹑子﹑集四大类。千余年来﹐这种分类法未全废弃。史部著作从经书独立出来﹐自成一类﹐也自晋代始。由于门阀士族的兴盛﹐重视世系谱牒﹐西晋挚虞曾撰《族姓昭穆记》﹐东晋贾弼始创谱学﹐齐梁时人继承﹐近二百年不衰。咸宁五年 (279)汲冢发现竹简所写古籍﹐有《竹书纪年》﹑《穆天子传》等﹐为千余年后发现秦汉竹木简及敦煌﹑吐鲁番古写本的先声。裴秀绘制《禹贡地域图》﹐定出制图的六条原则﹐成为一直沿用到明末的中国绘制地图的基本方法。

曹魏时兴起的玄学﹐在西晋仍然是盛行的显学。它以老庄思想为骨架﹐讨论中心为“本末有无”问题﹐即有关天地万物为何如此存在和如此存在又有何根据的问题﹐是研究远离“世务”和“事物”的哲学本体论。西晋谈玄学知名的有郭象(252~312)﹐东晋有张湛。玄学是先秦两汉哲学发展的结果﹐提出了新的讨论对象﹑概念﹑范畴﹑方法﹐形成一种思辨性较强的哲学。对于中国哲学的发展和魏晋南北朝时期思想的解放﹐都起了积极作用。

西晋在文学方面也有其独特成就。一般而言﹐西晋人的诗文多重词藻雕饰及写作技巧﹐但也出现了左思﹑刘琨这样的作家。左思以咏史诗形式抒发怀抱﹐表达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诗风雄健高远﹐超越前人。刘琨在民族矛盾尖锐的情况下﹐身处斗争前沿﹐写下不少悲凉慷慨的诗歌。西晋以文学知名的﹐还有陆机(261~303)与潘岳(247~300)﹐他们的作品都以艺术技巧而不以思想感情胜。但陆机有《文赋》讨论文学内容与形式﹑创新与承袭等关系﹐声律的作用﹐文体的分类﹐等等。挚虞有《文章流别集》及《文章流别志论》﹐实即包含作品选﹑作者略历及各种文体的评论﹐惜其书失传。陆﹑挚两家著作的出现﹐标志着西晋时文学和史学一样﹐独立于经学之外﹐开始成为系统研究的对象。陆﹑挚两家的书﹐是《文心雕龙》与《文选》的先驱。由于玄学影响﹐东晋诗歌作品多理过其词﹐淡乎寡味﹐但也出现了陶渊明(365~427)这样的田园诗人。陶渊明的诗歌是他全部生活和对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关于农事的歌咏﹑景物的描写﹑遗世独立的艺术风貌﹐都对后代诗人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佛教来自印度及中亚﹐到晋代仍不断有僧人西行求法。东晋末法显赴天竺﹐历尽艰险﹐刘宋禅代后始归﹐携来当时急需的律藏。西晋佛教的发展﹐在外国僧人译经事业以外﹐中国僧人的贡献渐多。道安(312~385)在襄阳编定的《综理众经目录》成书于东晋宁康二年 (374)﹐为中土第一部佛经总目。不仅标列岁月﹐还评论译笔﹐对后汉以来传译的佛经起了总结作用。道安还制定僧徒戒规﹐组织僧人四出传教。在佛教教义与佛教哲学方面﹐慧远(334~416)宣传因果报应﹐以为轮回转生是人生最大痛苦﹐应当信佛修持﹐超出轮回﹐求永远解脱。僧肇(384~414)撰《不真空论》﹐主张万物无真实性﹐但并非不存在﹐万物皆虚妄不真而空﹐是不真的存在。道生(355~434)提出人人皆可成佛﹐又主张顿悟﹐以为真理玄妙一体﹐不可分割﹐因此悟证真理只能顿悟而成佛。西晋时天师道流行﹐为王谢等高门所信奉。道家著述有葛洪的《抱朴子》内外篇﹐内篇论述神仙方药﹑养生延年﹑禳邪却祸之事﹐外篇则主要为儒家和刑名家观点的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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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0: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