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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鄂尔泰
释义

§ 生平简介

鄂尔泰

姓名:西林觉罗·鄂尔泰

别名:襄勤

生辰:1677

民族:满

忌日:1745

籍贯:满洲镶蓝旗

地区:满洲

国家:清

职业:领侍卫内大臣

信仰:萨满鄂尔泰 书札诗稿鄂尔泰六岁入学,攻读四书五经,八岁开始作文,练习书法,十六岁应童子试,次年中秀才,十九岁补廪膳生,二十岁中举,即进入仕途。二十一岁袭佐领世职,充任侍卫。此后官场蹭顿,到康熙五十五年(1716)三十七岁时,才出任内务府员外郎。可是又淹滞不进,这时他很为自己的官场不利而烦恼。康熙六十年元旦,正值四十二岁,他作诗自叹:“揽镜人将老,开门草未生。”又在《咏怀》诗中吟道:“看来四十犹如此,便到百年已可知。”

他对自己的前途很悲观,绝没有想到后来能出将入相。

鄂尔泰官运的转机是在雍正帝继位之时。雍正元年(1723)正月,他被任命为云南乡试副主考,五月,被越级提升为江苏布政使,成为地方大员。雍正三年又晋升为广西巡抚。在赴任途中,雍正帝觉得他仍可大用,改封为云南巡抚,管理云贵总督事,而名义上的云贵总督杨名时却只管理云南巡抚事。所以,鄂尔奉在西南开始官职虽为巡抚,而实际上行使着总督的职权。雍正四年十月,鄂尔泰获得总督实职,加兵部尚书衔,六年改任云贵广西三省总督,次年得少保加衔,十年内召至京,任保和殿大学士,居内阁首辅地位。后又以改土归流之功晋封伯爵。同年,因清政府在西北两路用兵,他出任三边经略,赴陕甘前线督师,数月后回京复命。十三年,贵州改土归流地区土民叛乱,雍正帝以其对此经理不善,削伯爵,但对他信任如故。雍正帝死后,鄂尔泰出任总理事务大臣。乾隆间元年为钦点会试大总裁,除大学士职务以外,他又兼任军机大臣、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经筵讲官,管翰林院掌院事,加衔太傅,国史馆、三礼馆、玉牒馆总裁,赐号襄勤伯,乾隆十年(1745)病逝,享年六十六岁。乾隆帝亲临丧所致祭,谥文端,配享太庙,入祀京师贤良祠。十一年之后,即乾隆二十年(1755),因其侄鄂昌与门生胡中藻之狱,被撤出贤良祠。

鄂尔泰著有《西林遗稿》。雍正帝编著的《朱批谕旨》,收有《鄂尔泰奏折》,汇集了他在云贵广西总督任上的奏疏。

§ 力主改流

雍正元年(1723年),鄂尔泰被外放为江苏布政使,两年后升任广西巡抚,就任途中,再擢为云贵总督,加兵部尚书衔,兼管云南、贵州、广西三省。

就在此时,发生了关于“改土归流”的争议。

原来,云南、贵州、广西、四川及湖南,湖北等地,居住着苗、彝、壮、白、瑶等少数民族。这些地方交通闭塞、习俗固弊,经济、文化落后,直至清初仍实行着野蛮的土司统治制度。雍正各处的大小土司如同部落主,广大土著居民皆是他们的奴隶和部卒,土地、山林、水源,包括土著居民人身全被土司占有,土司与土民成为世代不变的主仆关系。土司所到之处,土著居民都要跪在膜拜。土司有权对其“子民”任意处置,任意占有、转让、出卖;吃酒游乐时,常以射杀土著居民为戏;祭祖敬神,也把土著居民杀死作为牲祭。稍不如意,便用割耳、断指、抽筋、剥皮、宫阉等酷刑。至于夺其财物、勒交赋税更是随心所欲了。土司都拥有军队,林立的大小土司,如同大小王国,对中央形成威胁;临近的官兵略加过问,马上刀兵相见。土司制度妨碍国家统一,阻碍地方经济、文化的进步。数百年来,也曾有过治理行为,但没有一个成功。

雍正即位,西南各省地方官纷纷上奏,要求解决这一重大问题。众臣认为,解决问题唯一办法是“改土归流”,即取消土司制度,改为一律由中央政府派官的流官制度。谁都知道这是好办法,但实行起来极难,因为土司们不会拱手让权。而要对他们用兵,官兵又难以与之抗衡。因此,也有的不主张改流。他们认为,雍正初政,若因改流引起西南各省战争,并非初政君王的“安边之道”。云贵总督高其倬等主张用兵改流。因为,在云贵地区政府的行政命令多受土司抵制,连官兵的营盘都不断被土司派兵袭击、焚毁、贵州巡抚何世基、副将木世杰则激烈反对,从“柔远”、“安边”角度,提出“三不可剿”,不同意改土归流。恰在此时,雍正任命鄂尔泰为云贵总督,目的就是让他去解决土司之患。

鄂尔泰所部军队刚刚扎营,便遭土司甲兵骚扰,营房亦被焚烧。经过调查研究,他感到发兵出击,只能解决暂时的问题,若从长远计议,必须彻底根除土司统治制度,坚决实施“改土归流”方针大计。他在奏折中阐述“改土归流”的原则:以用兵为前锋治其标,以根本改制治其本。对敢于反抗的土司,剿抚并用,顽抗到底者坚决剿灭;只要改悔,对抗过官兵的土司也一律宽免。重点策略是促土司投献,投献者给以安抚,表现好的可任其政府的流官,尽量减少敌对情绪,减轻“改土归流”的阻力。鄂尔泰的奏疏使雍正对实行“改土归流”下定了决心。他高兴地说:“好啊!鄂尔泰真是上天赐给我的奇臣啊!”

§ 改土归流

雍正四年(1726年),鄂尔泰对向官兵挑衅的广顺长寨土司用兵,土司负隅顽抗,遭到毁灭性的打击。长塞土司被摧毁,鄂尔泰奏准派流官治理,在此设长塞厅(即今长塞县)。这是鄂尔泰进行大规模“改土归流”的胜利开端。土司遗址长塞事定,雍正在批复派遣长塞厅的第一个流官的同时,破格升任鄂尔泰为云南、贵州、广西三省总督。因为这三省改流的任务最重,由鄂尔泰受命后,立即全面了解三省特点及三省土司情况,进一步制定了改流和用兵的计划。

他对土司用兵,政策性极强,轻重缓急,把握得当。长塞地区改土之时,各处土司态度都很凶横,官兵所到,土司皆挟众反抗。鄂尔泰命总兵挥师挺进,攻陷一个个塞垒,坚决镇压敢于反抗的大小土司,很快便征服了永宁、永安、安顺等1398塞,广顺、定番、镇宁等680余塞,战果辉煌。

镇沅地区土司刀瀚、沾益土司安于蕃,是前朝被任命的土知府和土知州,他们以朝廷命官身份招募军队,既扩充了他们的势力,又毁坏了官府的形象。鄂尔泰发兵进击,活捉了刀瀚、安于蕃。在其地分设镇沅州(今镇沅县)、沾益州(今沾益县),以流官取代了土司。

随后,鄂尔泰函劝乌蒙、镇雄二地土知府向官兵自动投献。两地土司禄万钟、陇庆侯不仅不降,反而联合对抗官兵,不待官兵行动即攻掠东川府清军营盘,气焰十分嚣张。鄂尔泰命游击哈元生率兵征讨,并咨文川军协助进剿,一举击败二土司联军,遂又对二地改流,设乌蒙府(后改称昭通府)和镇雄州(今镇雄县)。

广西泗城士知府岑映宸有兵四千余,武器精良,鄂尔泰决心对其实行招抚。岑映宸经多番招抚,终于解甲乞降,鄂尔泰给了他优待条件,遂在此地设泗城府制(今凌云县)。“改土归流”在鄂尔泰的努力下,大张族鼓地展开,梧州,柳州、庆远等地的兄弟民族广大群众,积极拥护“改土归流”,主动向鄂尔泰献粮贡秣,组织自卫力量,配合官军打击劣司,有力地推动了广西地区“改土归流”的开展。

黔东苗岭山、清江、都江地区是贵州省著名的“苗疆”,周围三千余里,土塞1600余处,左有清江可达于楚,右有都江可达于粤,古州据中央群塞环于四周,地势险要。鄂尔泰深感对这一地区改流难度更大,便找熟悉此地地形的贵州安察使张广泗商量对策。张率兵击退前来抗击官兵的苗司军队,攻入古州城。然而,“苗疆”的土司屡败屡起,尽管张有勇有谋,也难以顺利进行“改土归流”。雍正派部员到此“宣谕化民”,仍无济于事。扰攘经年,终又发生反复,被赶走的土司和其武装蛊惑土著居民叛乱。叛民攻占已归流的古州、台拱、黄平,包围都匀府的丹江、凯里、雍正调遣广、四川军队配合鄂尔泰镇压叛军,又派“抚苗大臣”张照自京师前来“会剿”。结果,张照却密告鄂尔泰的“改土归流”方略根本错误,不仅未能平服叛乱,反又添内乱。鄂尔泰上疏,只承认没能彻底搞好“改土归流”,但坚不认为改流方针的错误。直到罢免张照,再令张广泗镇压叛乱,才使此地流官制度得以落实。

两湖地区在云贵改流进展之时也开始实行。这里虽有土司,但土著居民与汉民杂居,土司也熟悉流官制度。“改土归流”的大势威慑两湖土司多有主动要求改流者,但也有少数负隅顽抗。湖北容美土司田如不听改流,雍正命鄂尔泰派兵进剿,田众叛亲离,吓得自缢身亡,所属地区改为流官制。四川的改土归流四川宁远、峨边、马边、雷波等地,山恋连绵,彝民祖辈在这里劳动生息。但土司制度使他们深受其害,生活极端悲惨。四川军政长官对彝民区的改流产生畏难情绪,迟迟不动。当云贵地区有所建树后,促使他们也派兵进入彝区,在沙马、雷波、吞都、黄螂、建昌等地较为顺利地进行了“改土归流”。

总之,改土归流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在这项边疆官制的改革中,鄂尔泰充当了主要角色,由关键之时的上书,到制定改流方针大计,再到具体实施,历时多年,付出了艰苦的努力。

“改土归流”的成功,结束了土司制度,解除了千百万人民的苦痛,实现了多民族国家政策的统一,是康雍乾三朝成为“盛世”的条件之一。就此而言,鄂尔泰应该是值得称道的历史人物。

§ 对西南地区的开发

为了进一步巩固西南数省“改土归流”的成果,鄂尔泰还进行了一系列的开发工作。鄂尔泰首先是处理善后。“改土归流”之后,许多矛盾若处理不好,仍会激发。云贵数省,地处边疆,各民族习俗差别极大,一下子改派满汉流官,难以适应这里的复杂局面,对土官打击面也太大。鄂尔泰始终坚持设置的流官中,能用土官的仍然用之。那些自动缴印,主动要求改流的,鄂尔泰奏保举他们任守备、千总、把总等流官,并让其世袭不替。表现突出的,还奏表褒奖。对那些不习惯做流官,态度又好的土司,则奏请发给国库银两,为之安排善后生活,拨给田产,建造房屋,彻底消除他们的反抗情绪。对那些罪大恶极、血债累累的土司,改流过程中又一直抵抗或反对者,则严历打击,从重治罪。如平日罪行昭著、民愤极大的云南镇沅土知府刀瀚、贵州康佐长官司长薛世乾,改流后便把他们处死或终身监禁,当地居民无不称快。

对流官的派遣,鄂尔泰上奏必须派去有能力、肯吃苦、清正廉明者。他认真挑选州县长官,派去的第一批流官都很称职,对安定改流地区起到了积极作用。

鄂尔泰为让改流地区人民休养生息,一律实行地丁钱粮制度;困难多、收成少的地方,减轻、减免赋税或给予救济,使这些地区尽快地恢复生产。

鄂尔泰在改流地区还重新调配了土地,并实行鼓励垦荒政策。土司霸占的农民土地,按土地清单让原主认领;荒芜无主的土地,招农民耕种;未开垦的土地,号召农民开垦,官府发给农具、种子、对新垦的土地,水田6年后征税,旱地10年后起科。

鄂尔泰还号召官员、富户捐助困难土著居民,他本人带头捐银3000两、买牛100头、盖房600间,让十分困难的土著居民安居乐业。

同时,鄂尔泰在改流区大力兴修水利,仅云南昭通就兴修水利10项,可以灌溉土地两万多亩。云南全省改流后兴修水利工程70多项。为保护这些水利工程,鄂尔泰还奏设水利专官,专管这些水利项目,从而保证了水利事业的长久发展。

改流区的交通开发也是一项突出的事业。鄂尔泰修浚了1200里的清江,300余里的都江,使之浚后“邮递往返”,有“水道康庄”之美称。他还修筑了上起土黄,下至广西百色全长700余里的河道,使“两粤、楚湘为之沟通”。

鄂尔泰把内地的耕种、纺织、冶铁、烧窑、采矿等生产技术,命人在改流地区传播,使这些刀耕火种的穷山僻谷得到开发。

改流前少数民族没有读书的机会,更无权参加科举。改流后,鄂尔泰普遍开设学堂,设教官,让儿童免费入学。云南一省就开设义学463所,贵州开设义学24所。

鄂尔泰还在改流区推行革除陋习的活动,这里仇杀械斗严重,蓄奴延为通习,近亲通婚普遍。改流后,他严禁仇杀,发现挑斗者严惩不贷。鄂尔泰执行雍正的“割贱为良”政策,解放了奴隶。云贵地区的“骨种之习”,即姑之女必嫁舅之子,是典型的近亲通婚。鄂尔泰认识到这种陋习的弊害,令其改之。

雍正八年(庚戌年),为纪念鄂尔泰“改土归流”的功绩,在云贵边界建桥一座,雍正笔命名该桥为“庚戌桥”。雍正十年正月,雍正召鄂尔泰入京,封其为保和殿大学士,充经筵讲官和国史、实录、明史三馆总裁;二月封等伯爵,位居首辅。后又派督陕甘,经略西北军务。

§ 治水制度化建设

治水鄂尔泰夙有治水经验。督滇之前便长期注重水利事业。雍正元年,鄂尔泰任江苏布政史,其时,便“视察太湖,拟疏下游吴淞、白茆”。雍正二年,鄂尔泰在江南(江苏)大兴水利,如“浏河、镇江、丹阳各路,无不修举”。未满两年,因离任远赴西南,便在江南留下了许多治水遗憾。但仍不忘江南百姓,离行之前,又将任内应得余剩银捐买谷三万三千四百余石,存苏,松,常三府备赈”。这不仅说明了鄂尔泰的高风亮节,更体现其对于江南水利的担忧与眷顾——水利是农业的保障,一旦治水不周,出现水灾或旱灾,百姓将无生计矣。直到雍正五年,远在云南的鄂尔泰还孜孜眷念江南的水利。当其时,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改土归流”方兴未艾,战事依然紧迫之际,位居云贵总督的鄂尔泰还不忘向朝廷奏陈江南水利。此更说明其充分认识到水利对国家,尤其是中国这样的农业国家的重要性。

雍正九年,云贵总督鄂尔泰以“各路兴修水利,可为万世永赖之计,每年必须岁修,当保勿坏”,而设水利专项资金。其取之于需要治水之地的百姓,大体以收取土地升价交易之税及盐税,而一般不加大普通百姓之负担。并把资金交予清廉的官员来管理,按年报销,“造册存贮,以备永远兴修”。这样,水利资金每年皆可预算,与地方财政同为一体。

为了滇省治水能够更加高效稳妥,朝廷同意鄂尔泰所奏之设置,“全省有水利地方之同知、通判、州同、州判、经历、吏目、县丞、典史等官均加水利职衔”。此举虽没有专设水利官之职位,但以地方副职官员兼任各地最高水利行政长官的制度建设,大大提高了各地方官员对水利的重视,从而增强了地方官员的治水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人事方面为地方治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力发展了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治水能力和农业生产力。

以上两种制度建设,无不体现了鄂尔泰以制度兴水利的理性思维。在清代中前期,这种高度重视水利、以科学的方法治水的官员委实不多见。尤其是地处西南少数民族边远地区,治水的经济资源和人才资源都大不如中原江南等地。

§ 鄂尔泰的人才观

鄂尔泰是一位政治家,也是雍正的知心大臣,常与雍正谈论用人之道,强调去庸重才,宁用有才而不肖,不用贤而无才之人。鄂尔泰在雍正4年8月6日的奏折中,强调用人要得当,云:“政有缓急难易,人有强柔短长,用违其才,虽能者亦难以自效,虽贤者亦或致误公;用当其可,即中人亦可以有为,即小人亦每能济事。因才、因地、因事、因时,必官无弃人,斯政无废事。

鄂尔泰又说:“大事不可糊涂,小事不可不糊涂,若小事不糊涂,则大事必至糊涂也。”“忠厚老诚而略无才具者,可信而不可用,聪明才智而动出范围者,可用而不可信。……但能济事,俱属可用,虽小人亦当惜之,教之。但不能济事,俱属无用,即善人亦当移之。”

§ 家谱

鄂尔泰的元配夫人瓜尔佳氏夫人早卒,续娶的是大学士兼吏部尚书迈柱的女儿。鄂尔泰与迈夫人感情甚笃,不娶妾,生有六子二女。长子鄂容安,官翰林院掌院学士,河南巡抚,两江总督。娶原任通政使司通政使,历山东、安徽承宣布政使,乙酉科云南主考博尔多之女。次子鄂实,官前锋统领,娶补氏,都统,总督江南等处七省漕粮补熙之女,未久卒。继娶大学士高斌之女。三子鄂弼,充西安将军,娶领侍卫内大臣信勇公哈达哈之女。四子鄂宁,位至云贵总督,娶内大臣海望之女。五子鄂圻,娶庄亲王允禄之女。六子鄂谟,娶迈柱之孙女。一门高官厚禄,联姻望族。

§ 相关词条

康熙李卫田文镜张廷玉

雍正《西林遗稿》《鄂尔泰奏折》施琅

§ 参考资料

1、《中国治水史鉴》  顾浩主编  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6年01月

2、《清代人物传稿》  张捷夫本卷主编  中华书局  1995年07月

3、《历史上的父子宰相》  纪连海著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8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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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1 12: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