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志新 |
释义 | § 概述 张志新,原是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的一名干部。面对林彪、“四人帮”的封建法西斯暴行,她挺身而出,公开阐明自己的观点,揭露和反对林彪、江青一伙残害干部、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被“四人帮”及其在辽宁的死党一伙定为“现行反革命”,于1969年9月把她逮捕入狱,加倍地给她精神上、肉体上难以容忍的摧残和折磨。 因在文化大革命中批评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和极左而成为著名的持异议人士。她的监禁生涯从1969年到1975年一共持续了六年,直至被处死。她后被中共平反,并被追认为烈士。张志新并不是反共人士,相反,她是忠实的共产党员。她认为毛泽东违背了(她所理解的)马列主义。在监狱中,她仍然坚持自己是共产党员,这也就是她被追认为烈士的原因。 § 主要生平 张志新出生于天津的一个大学音乐教师家庭,父亲参加过辛亥革命。1950年于天津市第一女子中学(现天津市海河中学)毕业,到天津师范学院教育系学习。朝鲜战争爆发后,她正在河北师范学院读书。张志新响应中共“抗美援朝 保家卫国”的号召,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进入军事干部学校学习。 张志新 195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时认识后来的丈夫曾真。1951年1月,部队急需俄语翻译,张志新被从部队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俄语。 1952年提前毕业,在该校俄语系资料室工作。那时,曾真任人大哲学系团委书记。1955年国庆,他们喜结连理。195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他们夫妻同时被调往沈阳工作,均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他们育有两子女。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时,女儿曾林林12岁,儿子曾彤彤3岁。 1962年任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张志新酷爱拉小提琴。文化大革命中,张志新因批评对毛泽东的个人迷信,于1969年9月被捕。 六年的牢狱生活中,她一直遭受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虐待,后经毛远新等人同意,于1975年4月4日被执行死刑。临刑枪决时,为防止她喊口号,她的喉管被人割断。1979年3月,中共辽宁省委(时任仲夷为第一书记)为她平反,并追认为烈士。 § 主要观点 张志新 张志新的部分观点: 过去十年,有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以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可笑,像神话一样不可理解。 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以来,及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前的各个历史阶段中,毛主席坚持了正确路线。尤其是,1935年遵义会议以后,树立了毛主席在党内的领导地位,结束了第三次“左”倾路线在党中央的统治,在最危急的关头挽救了党。毛主席在党的历史发展中的丰功伟绩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集中表现于大跃进以来,不能遵照客观规律,在一些问题上超越了客观条件和可能,只强调了不断革命论,而忽视了革命发展阶段论,使得革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缺点和错误。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三面红旗的问题上。”对“三忠于”、跳“忠字舞”,她说:“过去封建社会讲忠,现在搞这个干什么!搞这玩意干什么!再过几十年的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从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不可理解。”“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 诀别信件 张志新 曾真:结婚14年生下了一男一女,我没有也无力完成自己的义务,希望你很好的抚养下一代,对林林要耐心,女孩子每长一年事就更多,要很好爱护她。叫她不要早婚,妈妈对不起他们。春节好好照顾。过去自己修养不好,打骂过孩子,让她别往心里去!好好学习。锻炼身体。改正“没有坚持精神”的缺点。让她好好照顾小弟弟,不要伤心,要坚强。十几年我对你没疼没爱,犯过的错误已结束了。彻底把我忘却,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原来为你买东西的那笔钱,是我平时结余的,打算为父母办理丧事用的,如能积起可交我母亲治病用。也是最后一次尽孝!不过不要告诉他们,这会使他们受刺激犯病(你尽可能这两三个月每月给他们寄15元吧!也可不寄,叫志勤寄)。平时多注意身体!为了革命多照顾自己吧! 我没给父母写信。如果沈阳家里没人照看,你可写信去和母亲商量是否把孩子放(天)津!不过我考虑,他们若身体不好,困难会大些。如若可能,还请何姥来照看,工资稍少些可减轻负担!总之担子都是你的了。对孩子要耐心!对不起你。十几年辜负了党的培养!一个人不管是生或死只要是为了革命就是有意义的!我懂得了革命,决心要为革命献出一切!以前千错万错,如果不能饶恕,我愿接受最严厉的惩罚,毫无怨言。真正的革命事业永远是兴旺的蒸蒸日上的。为盘锦的美好未来欢呼!再次欢呼这个胜利的前途!愿为美好的未来添点出点力。但有没有这种可能,确不是能由我所决定的,革命能否容纳,党和人民决定。怎么定我怎么领。 中国共产党万岁!伟大的祖国万岁!毛主席万岁! 志新 1969年1月5日晚 ” § 判处死刑 张志新 第一次,在1970年5月14日。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送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办案人员回忆介绍:“张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根据策反方针,判几年刑就行了。可是她不认罪。当时同意判死刑,立即执行。” 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会上,与会者对盘锦地区法院、沈阳市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致对张志新判死刑,无异议。当时的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决定: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因此将她改判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参加一次批林批孔大会,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此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 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毛远新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会议中毛远新发表了他的意见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 § 迫害身亡 197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省委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希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给我们。”张志新 1975年4月4日,她在早上10点钟被带到沈阳东岭大刑场。因为担心她会喊口号,行刑前毛远新和监狱管理人员等决定割断她的喉咙来防止她出声。遗言纪念 张最后的遗言是,“党啊,我的党,你要将我引向何方?”1979年春天她被平反为烈士,人们愤怒地涌向北京寻求答案。胡耀邦阻止了对张案的进一步调查,建议案件的调查终止。 § 社会评价 许多人也不会忘记张志新。在“文革”的血雨腥风中,她坚持独立思考,对林彪、“四人帮”推行的极左路线进行坚决抵制和批判,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结果被扣上“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被捕入狱,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里受到非人的折磨,直至被处死。 共和国的进程中,有着太多这样献身民族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先驱。34年前,共产党员张志新在共和国遭遇的那段黑暗日子里,以一个女性的柔弱身躯,顽强而痛苦地挺起了中华民族的脊梁,用自己被割断的喉咙,喊出了人民的声音。一位诗人为她写道:“这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社会主义中国特殊的土壤里,成长起来的英雄——丹娘!” § 平反昭雪 张志新 张志新原是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的一名干部。面对林彪、“四人帮”的封建法西斯暴行,她挺身而出,公开阐明自己的观点,揭露和反对林彪、江青一伙残害干部、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竟被“四人帮”及其在辽宁的死党一伙定为“现行反革命”,于1969年9月把她逮捕入狱,加倍地给她精神上、肉体上难以容忍的摧残和折磨。1969年在一次批斗会上,张志新烈士公开提出:“犟迫自己把真理说成错误是不行的,让我投降办不到。人活著,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不能奴颜婢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别人,也不许别人奴役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要坚持正义,坚持真理,大公无私,光明磊落……”她就是这样在牢狱中、法庭上、刑场上,坚持真理,大义凛然,坚贞不屈,于1975年4月4日惨遭“四人帮”杀害。 1979年3月9日,辽宁省委常委认真听取了有关调查组的汇报。当时的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同志说:“张志新案件是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惨的。张志新同志是一个很好的党员,她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坚持斗争,宁死不屈”,“要号召党员、革命者向她学习。”1979年3月31日,中共辽宁省委为她公开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4月4日,是烈士殉难4周年的日子,省委宣传部在沈阳回龙岗革命公墓礼堂,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会场四周摆满了花圈。烈士的母亲在墓碑上题词:“探求真理,贵在实践,忠骨毁灭,浩气长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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