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宪政民主 |
释义 | § 具体介绍 宪政的实质是限政,即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地限制,防止它被滥用,尤其要防止它被用来侵犯人权和人的自由。因此,宪政的意义就是限制政治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促进公共福利。它所奉行的原则是:政府权力有限,必须遵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宪政民主的主要特点是:(1)以宪法和法律对政府权力加以限制;(2)实行分权制衡;(3)人民主权和民选政府;(4)建立宪法审查制度;(5)司法独立;(6)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宪政与民主、法治的职能分工各有不同,民主负责权力的归属,法治负责权力的实施,宪政负责权力的制约。将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结合起来乃是在可以达到的范围内的最优选择。而宪政本身就包含着法治,宪政的基本涵义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所以,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的结合可以化约为宪政民主。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594082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