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八一农场 |
释义 | § 简介 八一农场 位于拉萨市金珠中路,直辖5个农业单位、2个企业单位,占地2万余亩。农场初为进藏人民解放军为解决口粮而创建的农场。1951年10月24日,张国华和谭冠三将军率领十八军官兵,进驻拉萨。进藏部队遵照毛泽东主席“进军西藏,不吃地方,屯垦戎边,寓兵于民”的指示,决定自行开荒拓垦。于1952年8月在市西郊的洛堆林卡创建了西藏第一个农场。农场初建时土地一半是沙,一半是荆棘,没有房子和帐篷,十八军战士用树枝搭起草棚或挖地窝子住宿,与印度进行边境贸易购进铁锹和十字镐,经一个多月奋战,开垦出荒地2300多亩。谭冠三将军亲任农场第一任场长兼党委书记。是年春天,农场所产萝卜、白菜、土豆的单产量创拉萨市当时的最高水平。1988年,八一农场党委提出“甩掉亏损帽子”口号,采用农村承包的方式走家庭农场承包的道路,实行责任包干,任务到户。同年,八一农场第一次实现扭亏为盈。1995年农场实现销售收入300万元,创利润20多万元。90年代中期,八一农场借助江苏农垦干部援藏,实行“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社会化服务” 现代化农业理念。1998年10月实现管理体制上的深层次改革。1999年4月筹资250万元,创建香茗居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 发展 1999年11月,农场专设审计科,独立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2000年3月,投资150万元,对原八一农贸市场进行扩建。2001年11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家扶贫救助救助基金在农场成立。截止2003年底,农场年产蔬菜1800万公斤,社会总产值1.8亿元,国民生产总值6000万元,利润330余万元。农场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企业”、“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治理先进单位”;1998年3月被评国家民宗委授予“民族团结模范先进单位”、2001年被中央宣传部、国家计生委评为“全国婚育活动先进单位”,2003年4月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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