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蓝青官话 |
释义 | 方言地区的人说的普通话,夹杂着方音,旧时称为蓝青官话(蓝青:比喻不纯粹) 普通话是“各省通用之话”,当时人们称之为“蓝青官话”。元明清以来,北京一直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各地赴京赶考、做官、经商的人日渐增多,天长日久,就都学会了北京话,却又多少带有地方口音,人们就用“蓝青”比喻它。开始,这种话只能在官场使用,所以称为“官话”。后来会说“官话”的人越来越多,再称之为“官话”已不合适了。于是,后来又有了一个新名称叫“国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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